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閒聊
By Vanessa
at 2013-07-18T19:22
at 2013-07-18T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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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教育部辭點來護航「同性戀不正常」這件事是「描述客觀事實」,
你也真是滿逗的。
正常不正常,本就是本位主義出發的,
往往的操作是:認為自己所在的多數是正常,所以XX不正常,
除此之外難道有第二種解釋方法?
定義「歧視」是在演那一齣?會查字典很秋膩?
大方承認自己的歧視還比較有水準,
拿「客觀事實」當擋箭牌,又落入主客觀混淆的盲點,
偏偏一副沾沾自喜、強辯勝利的樣子,再怎麼討論也是浪費大家時間。
說白了,你的「客觀事實」裡充滿了異性戀者的自我膨脹,
對非我族類的排除與輕視。
如果你真的懂得甚麼叫客觀事實,
在提出「同性戀是一種性傾向」之後就會停止,
不會說一堆他們「特殊、少數、不合一般常規」的贅言,
都你的毛。
歧視無所不在,
理論上不觸及法律底線,愛怎麼歧視基本上無法可管,
言論自由並不保障行使者不挨罵,
但怕挨罵先舉言論自由,就鳥了。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sidus (Lux Veritatis Sophia)》之銘言:
: : 女板早安。
: : 看來Anderens板友跟其他人可能有點用詞上的誤會。
: : 個人覺得理由是歧視這個詞好像有被誤用的狀況。
: : 我想花一點時間釐清何謂歧視,可以解決問題或是最少讓討論有進展。
: : 歧視(中) discrimination(英) 差別(日)
: : 教育部國語辭典
: :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 : (抱歉網址會太長,請自己輸入歧視兩字)
: : 朗文英英詞典
: : http://www.ldoceonline.com/dictionary/discrimination
: : 大辭泉
: : http://dic.yahoo.co.jp/detail?p=%E5%B7%AE%E5%88%A5&stype=0&dtype=0
: : 另外補充一點資料資料
: : 中文維基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8%A6%96
: : 聯合國定義
: : http://cyberschoolbus.un.org/discrim/id_8_ud_print.asp
: : 以結論來說,Anderens板友如果所言屬實,那麼他並沒有歧視同性戀。
: : 聯合國那個網頁最簡單的解釋了何謂歧視:
: : Discrimination: When beliefs turn into actions
: : ^^^^^^^^
: : 沒有行動,就沒有歧視。
: 就是這句!
: : Anderens板友的說法是他雖然心裡覺得同性戀不正常,
: : 但是他尊重他們,就像如果有個專吃生肉的同事他也可以好好一起共事一樣。
: : 而如果他能做到這點,沒有因為對方是同性戀就做出讓對方損失權益的行為,
: : 那麼,這樣不算歧視。
: : 如果其他語言的歧視有不同的解釋,敬請一起提出討論。
: : 至於認為同性戀不正常這種想法正不正常或是算不算思想犯罪,
: : 我沒有什麼意見
: 我認同這篇的說法,我使用的是教育部國語辭典。
: 用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這總是一般用法了吧?
: 至於誤解辭意,誤用辭意那沒辦法以相同的認知基礎來討論,只能說對中文的用法
: 無法達到共識。
: 先看何謂不正常:
: 正常:不特殊、無缺陷,合於一般常規。
: 換言之,不正常:特殊、有缺陷、不合一般常規。
: 至於頓號分隔所代表的意思,究竟是符合其中部分向就滿足,還是要完全符合才滿足?
: 這可以請中文程度好的大大來解釋。
: 我所學是只要符合其中部分就算滿足。
: 所以光憑「特殊」兩個字,就可以知道A大說:同性戀不正常
: 完全是描述客觀事實。
: 既然是描述客觀事實,怎麼會稱作歧視?
: 再看何謂歧視:
: 歧視: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 關鍵部分已經上色了,A版友有對同性戀不公平的態度嗎?
: 首先,輕視的「輕」,帶有價值判斷。
: 可知歧視須待有價值判斷的,並且是負面的價值判斷。
: 依然教育部國語辭典
: 公平:不偏私
: 不公平的態度應該是在態度上偏向某一方,在同性戀議題上,
: 想必偏向的是異性戀(A版友的說法就是異性戀正常)。
: 但是正常、不正常。
: 這兩個詞彙是中立的!
: 不像輕視一樣,具有價值判斷。
: 並沒有一定的褒貶,所以何來「偏向某方(偏私)」之有?
: 套用統計的常態分配來看,平均數兩端一~三倍標準差皆可稱作不正常(特殊)。
: 端看要取多少信賴水準而定。
: 一個成績PR99,一個PR50。
: PR50的絕對堪稱正常,剛好在常態分配中間。
: PR99的堪稱不正常(特殊),在常態分配的極右端。
: 但是此時我們若加入含有比較、評價、的判定,分出所謂的「方向」的話...
: PR99的不正常,成績較好(褒)
: PR50的正常,成績較差(貶)
: 成績較好、較差,才是價值判斷。
: 由此可知,正常與不正常本身中性,只有再加入區分優劣的判定的時候。
: 才會有褒貶的涵義出現。
: 拉回歧視的定義: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 最後要看相待,對待指的就是具體行為。
: 如果A大並沒有對同性戀者,因為他們的性向而有負面的行為出現。
: 那當然就不符合相待,自然也就不是歧視了。
: 綜合以上幾點,針對歧視的定義: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
: 同性戀不正常,這句話,根本沒有符合歧視的定義。
: 怎麼能說這樣就是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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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13-07-19T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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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13-07-20T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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