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閒聊
By Elma
at 2013-07-18T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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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tafemale (夕顏。朝露)》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時間: Thu Jul 18 15:57:11 2013
:
:
: 「我認為同性戀都不正常」(貶)
: 「我認為考上醫學院的人都不正常」(褒)
: 「我認為會簽志願役的都不正常」(貶)
: 「我認為能孝順父母的都不正常」(褒)
:
: 同樣是不正常,在語意的判斷上很顯然有褒有貶。
: 為什麼?
: 因為我們使用語意會隨談話的脈絡而決定、
: 會隨我們討論的對象而產生不同的價值,不是某種真空的定義。
:
: action。
:
: 這個字眼在台灣多半翻譯為行動,但行動不足以涵蓋原字的社會意涵。
: 你去問一個英語或美語為他母語的人說公開發表意見是否為一個action,
: 他會跟你說是。
:
: 因為這會造成你個人看不見,但確實存在的後果。
: 更精確地說,action應該是「作為」。
有鑑於我英文程度沒很好,這我不予您爭。
當作您的翻譯是貼切地為前提下來討論。
:
: 說文解字結束了,回頭來談談歧視。
:
: 為什麼不認同會是一種歧視?
:
: 不認同是個人的喜好,可能存在著歧視但也可能不是歧視。
: 「不認同」這件事情是否為歧視的關鍵在於兩點:
: 1.這個不認同是否化為能夠產生影響的作為?
: 2.不認同是屬於一種信念或者是經過思考和推演的思維產物?
於您的文章底下推文提出質疑:
推 FinalAce:請問大大判斷歧視的兩點根據為何?倘若那兩點不足以成為
→ FinalAce:判斷歧視的指標,即使符合那兩點條件,也不能被稱作歧視
→ FinalAce:倘若我用1.今天有吃早餐2.今天有吃午餐,兩個條件來判斷
→ FinalAce:是否歧視,即便受判斷的對象符合這兩個條件。但由於我條
→ FinalAce:件尚未證實具有成為判斷歧視關鍵的依據。所以整個結論都
→ FinalAce:會是天馬行空而已。
然後您編輯本文提出了回應:
: 聯合國這段話可以這樣翻譯:
: 歧視:當某種信念轉化為行動(作為)
看到這裡我就囧了...
該網頁的Discrimination: When beliefs turn into actions
也就是您翻譯的「當某種信念轉化為作為」
根本不是在對歧視下定義!
那只是要談歧視的標題而已,把談論的範圍限定在:
「信念轉化為行動」之內
根本誤導鄉民= =a
真正定義歧視的是第一句:
Discrimination is an action that treats people unfairly because of their
membership in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
因為某人屬於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我的翻譯)
歧視信仰是一個動作,待人不公平,因為他們在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的成員。(估狗翻譯)
(英文不好只能翻的2266就這樣,付上估狗小姐的翻譯好了。)
既然您也非常認同這個定義,認為比教育部國語辭典好。(雖然我認為差不多...)
那我們就依據這定義來判斷好了。
套用A版友的案例,逐一檢視定義中各部分。
看看A版友有沒有歧視同性戀?
特定的社會群體:有(同性戀群體)
不公平對待:沒有(A版友對同性戀並無不公平對待)
做為:1.無(我的看法,A版友並未有具體對待同性戀的作為)
2.有(cotafemale大的看法,認為公開發表意見也算是作為)
最後我們逐一檢視過聯合國對歧視的定義的每個部分,得出以下結果:
FinalAce cotafemale
====================================
特定的社會群體= 有 = 有 =
====================================
不公平的對待 = 無 = 無 =
====================================
做為 = 無 = 有 =
====================================
好啦畫得很醜我盡力了T_T
但是要記住,題目是什麼?
A版友有沒有歧視同性戀
這是是非題,二選一,是非題的邏輯就是要完全符合才可以打圈,也就是有歧視。
看看上面的表格,兩者的判定不公平對待這部分都是無。
因為雙方皆無法證實不公平在哪裡。
所以這題答案要選叉叉,也就是:
A版友並沒有歧視同性戀
:
: 由於這樣的概念很籠統,所以我們必須要把這個定義操作化。
: 有效的操作化是能夠作為判斷的指標,
: 無效的操作化會被老師退件……對不起,是不足以成為指標。
:
: 而有效跟無效的差別在於,你的指標能不能進行測量。
:
: 你覺得你訂出的指標,和聯合國的定義有任何一厘米的關係嗎?
C大那是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
另外,聯合國的定義在哪都沒看清楚,把標題當成定義...
您這樣斷章取義的隨便抓個東西就當作定義
怎麼有辦法嚴謹的判斷?
為什麼我一再強調判斷需要嚴謹?
因為今天我們在做的事情,是試圖批判一個人的人格耶!
在給人家的人格做貼標籤的動作
好我承認我是相關科系的,所以對貼標籤、下診斷的倫理議題異常敏感。
所以在回應這串文章的時候,我特別注重定義,然後就只好猛查教育部國語辭典。
這串文章許多大大都有回應,比起我來都是文才雄略、揮灑自如。
可是幾乎沒有一個先給偏見下好定義的...
目前唯一看到一個先下好定義再論述的,只有C大一位。
可惜定義根本套錯...
或許剛好是因為我是相反方的回文者,所以我會仔細檢視您內文中的錯誤。
我去看了該網站,赫然發你根本拿段落標題當定義= =
但這樣的行為有可能誤導版友,版友或許沒我這麼閒工夫逐一檢視您文中的錯誤。
聽您說說或許就信信了,這樣三人成虎之下,多少人要誤判偏見的定義啊?
:
: 辯論上我們常用導入荒謬的策略,所以我理解你為何會這樣回。
: 但導入荒謬也要有個限制。
: 像這種全然把不相關的事物帶入的導入,
: 就只是類比不倫的錯誤而已。
: 而且只會讓聽眾和對手覺得:這是什麼蠢問題啊?
先別急著腦補我用什麼策略,您還是先把定義下精準吧= =
既然您最原始發文的時候定義都下錯了,
那下面這串露露等的論述應該都毫無意義了吧?
:
: A大說他不認同同性戀的時候,已經滿足了條件一。
: 這句話、這種想法已經形成了某種作為,產生了具有影響的後果。
:
: 那麼,要來檢視條件二。
:
: 由於我們目前仍然無法得知同性戀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
: 而凹凸的配對是否會比凸凸或凹凹的配對更優秀,
: 這些我們無法得知。
: 如果一定要說是所有物競天擇、自然狀態下才能生存的配對才是正常,
: 那麼台灣那些做試管的、搞人工授精的以及剖腹產的通通都是不正常的。
: 而如果無法接受這個說法,那麼A大的條件二就是源於信念而非思考推演。
:
: 以上。
:
: btw,同性戀這件事情以所有物種來說恐怕才是正常的。
: 因為每種物種的族群裡,至少會有百分之五到十左右的動物會有同性戀行為。
: 以自然狀態來說,這才是正常的。
: 換言之,有同性戀的存在才是自然的常態。
:
:
:
:
: --
:
: 千百年來,女人只做一面鏡子,有一種幻異而美妙的作用,將男子的影像放大。
:
: ────維吉妮亞‧吳爾夫
:
: --
: 標題: 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時間: Thu Jul 18 15:57:11 2013
:
:
: 「我認為同性戀都不正常」(貶)
: 「我認為考上醫學院的人都不正常」(褒)
: 「我認為會簽志願役的都不正常」(貶)
: 「我認為能孝順父母的都不正常」(褒)
:
: 同樣是不正常,在語意的判斷上很顯然有褒有貶。
: 為什麼?
: 因為我們使用語意會隨談話的脈絡而決定、
: 會隨我們討論的對象而產生不同的價值,不是某種真空的定義。
:
: action。
:
: 這個字眼在台灣多半翻譯為行動,但行動不足以涵蓋原字的社會意涵。
: 你去問一個英語或美語為他母語的人說公開發表意見是否為一個action,
: 他會跟你說是。
:
: 因為這會造成你個人看不見,但確實存在的後果。
: 更精確地說,action應該是「作為」。
有鑑於我英文程度沒很好,這我不予您爭。
當作您的翻譯是貼切地為前提下來討論。
:
: 說文解字結束了,回頭來談談歧視。
:
: 為什麼不認同會是一種歧視?
:
: 不認同是個人的喜好,可能存在著歧視但也可能不是歧視。
: 「不認同」這件事情是否為歧視的關鍵在於兩點:
: 1.這個不認同是否化為能夠產生影響的作為?
: 2.不認同是屬於一種信念或者是經過思考和推演的思維產物?
於您的文章底下推文提出質疑:
推 FinalAce:請問大大判斷歧視的兩點根據為何?倘若那兩點不足以成為
→ FinalAce:判斷歧視的指標,即使符合那兩點條件,也不能被稱作歧視
→ FinalAce:倘若我用1.今天有吃早餐2.今天有吃午餐,兩個條件來判斷
→ FinalAce:是否歧視,即便受判斷的對象符合這兩個條件。但由於我條
→ FinalAce:件尚未證實具有成為判斷歧視關鍵的依據。所以整個結論都
→ FinalAce:會是天馬行空而已。
然後您編輯本文提出了回應:
: 聯合國這段話可以這樣翻譯:
: 歧視:當某種信念轉化為行動(作為)
看到這裡我就囧了...
該網頁的Discrimination: When beliefs turn into actions
也就是您翻譯的「當某種信念轉化為作為」
根本不是在對歧視下定義!
那只是要談歧視的標題而已,把談論的範圍限定在:
「信念轉化為行動」之內
根本誤導鄉民= =a
真正定義歧視的是第一句:
Discrimination is an action that treats people unfairly because of their
membership in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
因為某人屬於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我的翻譯)
歧視信仰是一個動作,待人不公平,因為他們在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的成員。(估狗翻譯)
(英文不好只能翻的2266就這樣,付上估狗小姐的翻譯好了。)
既然您也非常認同這個定義,認為比教育部國語辭典好。(雖然我認為差不多...)
那我們就依據這定義來判斷好了。
套用A版友的案例,逐一檢視定義中各部分。
看看A版友有沒有歧視同性戀?
特定的社會群體:有(同性戀群體)
不公平對待:沒有(A版友對同性戀並無不公平對待)
做為:1.無(我的看法,A版友並未有具體對待同性戀的作為)
2.有(cotafemale大的看法,認為公開發表意見也算是作為)
最後我們逐一檢視過聯合國對歧視的定義的每個部分,得出以下結果:
FinalAce cotafemale
====================================
特定的社會群體= 有 = 有 =
====================================
不公平的對待 = 無 = 無 =
====================================
做為 = 無 = 有 =
====================================
好啦畫得很醜我盡力了T_T
但是要記住,題目是什麼?
A版友有沒有歧視同性戀
這是是非題,二選一,是非題的邏輯就是要完全符合才可以打圈,也就是有歧視。
看看上面的表格,兩者的判定不公平對待這部分都是無。
因為雙方皆無法證實不公平在哪裡。
所以這題答案要選叉叉,也就是:
A版友並沒有歧視同性戀
:
: 由於這樣的概念很籠統,所以我們必須要把這個定義操作化。
: 有效的操作化是能夠作為判斷的指標,
: 無效的操作化會被老師退件……對不起,是不足以成為指標。
:
: 而有效跟無效的差別在於,你的指標能不能進行測量。
:
: 你覺得你訂出的指標,和聯合國的定義有任何一厘米的關係嗎?
C大那是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
另外,聯合國的定義在哪都沒看清楚,把標題當成定義...
您這樣斷章取義的隨便抓個東西就當作定義
怎麼有辦法嚴謹的判斷?
為什麼我一再強調判斷需要嚴謹?
因為今天我們在做的事情,是試圖批判一個人的人格耶!
在給人家的人格做貼標籤的動作
好我承認我是相關科系的,所以對貼標籤、下診斷的倫理議題異常敏感。
所以在回應這串文章的時候,我特別注重定義,然後就只好猛查教育部國語辭典。
這串文章許多大大都有回應,比起我來都是文才雄略、揮灑自如。
可是幾乎沒有一個先給偏見下好定義的...
目前唯一看到一個先下好定義再論述的,只有C大一位。
可惜定義根本套錯...
或許剛好是因為我是相反方的回文者,所以我會仔細檢視您內文中的錯誤。
我去看了該網站,赫然發你根本拿段落標題當定義= =
但這樣的行為有可能誤導版友,版友或許沒我這麼閒工夫逐一檢視您文中的錯誤。
聽您說說或許就信信了,這樣三人成虎之下,多少人要誤判偏見的定義啊?
:
: 辯論上我們常用導入荒謬的策略,所以我理解你為何會這樣回。
: 但導入荒謬也要有個限制。
: 像這種全然把不相關的事物帶入的導入,
: 就只是類比不倫的錯誤而已。
: 而且只會讓聽眾和對手覺得:這是什麼蠢問題啊?
先別急著腦補我用什麼策略,您還是先把定義下精準吧= =
既然您最原始發文的時候定義都下錯了,
那下面這串露露等的論述應該都毫無意義了吧?
:
: A大說他不認同同性戀的時候,已經滿足了條件一。
: 這句話、這種想法已經形成了某種作為,產生了具有影響的後果。
:
: 那麼,要來檢視條件二。
:
: 由於我們目前仍然無法得知同性戀究竟是先天還是後天、
: 而凹凸的配對是否會比凸凸或凹凹的配對更優秀,
: 這些我們無法得知。
: 如果一定要說是所有物競天擇、自然狀態下才能生存的配對才是正常,
: 那麼台灣那些做試管的、搞人工授精的以及剖腹產的通通都是不正常的。
: 而如果無法接受這個說法,那麼A大的條件二就是源於信念而非思考推演。
:
: 以上。
:
: btw,同性戀這件事情以所有物種來說恐怕才是正常的。
: 因為每種物種的族群裡,至少會有百分之五到十左右的動物會有同性戀行為。
: 以自然狀態來說,這才是正常的。
: 換言之,有同性戀的存在才是自然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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