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板上發言 - 花蓮
By Hedda
at 2008-05-05T22:53
at 2008-05-05T22:5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aintdc (SAINT)》之銘言:
: 就超速問題來說
: 以數量的觀點
: 開快車的人按照常態分佈
: 永遠是少數
: 如果車禍也是常態分佈的話
: 兩者相乘
: 就會得到速度越快越不容意發生車禍這種結論
: 但是這跟一般社會觀感差非常多
: 再來講到
給你看一篇文章
http://www.escort.com.tw/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329
高速公路死亡車禍激增,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周二將向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提報事故原因分析
,將首度證實重大交通意外增加與提高國道速限有關,但高速公路局不同意此一看法。
高速公路局去年調高國道行車速限後,因事故增加,高速公路局一度認為是最低速限(六
十公里),並未隨最高速限同步調高,導致速差過大,容易肇事,曾研擬調高最低速限,
交通部長林陵三認為事關重大,指示運研所專案深入分析,再決定對策,這分報告勢將影
響國道速限政策。
運研所運安組長林豐福昨天透露,從去年四月十五日高速公路提高行車速限後,速度最快
的國道三號發生車輛超速失控、衝撞護欄的事故,明顯高於國道一號,顯示速度和車禍發
生率間有絕對關聯性。
針對運研所將矛頭指向速限調整決策失當,高速公路局昨天反駁說,國道三號中部龍井到
快官段、南部九如到林邊段,今年初才通車,用路人對路況不熟悉,加上去年下半年警方
執法強度降低近六成,提高速限只是行車安全惡化的眾多原因之一,運研所的分析不夠專
業。
在民意壓力下,交通部去年四月十五日全面調整高速公路速限,國道一號統一調整為時速
一百公里;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以南的速限由一百公里提高至一百一十公里,土城至中和
交流道則由九十公里調高為一百公里。
高速公路肇事情況也開始快速惡化,去年下半年車禍死亡七十一人,不僅是上半年的兩倍
多,更較前年同期成長超過一倍;受傷人數部分,去年七至十二月在死亡車禍中倖存的傷
者為六十八人,上半年僅有七人。
運研所採用的分析期間是從速限調高日起至去年十二月底止,統計數據顯示,高速公路重
大事故類型包括:超速失控衝撞護欄、追撞及同向擦撞等;若進一步將國道一號和三號做
比較,速限最高的國道三號在發生超速失控的比例上,明顯高於國道一號。
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指出,調高速限是否為造成死亡車禍激增的唯一原因,雖無法論斷,但
速度絕對和車禍的嚴重性成正比。
為降低高速公路車禍死亡率,國道公路警察局從八月中起,鎖定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
全車距、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及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等五項重
大惡性違規,加強取締。2004/08/29
----------------------------------------------------------------------------
基本上 我不曉得你母體是找誰作對象
才會出現速度越快越不容易出車禍這種結果
回歸正題
以前在學交通安全時有學過一個理論
當一個人在開車時 前方視野範圍角度會隨速度提高而縮小
這是有關大腦經由視覺傳遞反應周遭事物變化所作的一項理論
EX:
時速100KM時 駕駛者前方視野角度範圍如下圖
\ /
\ /
\ 視野 /
\ /
\ /
死 \ / 死
角 \ / 角
\ /
\ /
人
時速200KM時 駕駛者前方視野角度範圍大概如下圖
| |
| 視 |
死 | 野 | 死
角 | | 角
\ /
\ /
\ /
人
速度提高 視野範圍縮小 死角面積增大
死角部分周遭環境改變變得很快
大腦來不及對死角視野傳遞立即處理
所以只能處理正前方
所以當視野死角範圍出現有駕駛威脅時[交叉路口 或是變換車道]
大腦來不及作反應提醒人要迴避 於是 車禍就發生了
另外 有人統計過
汽車緊急煞車 從急速降至零的煞車距離[車胎痕長度]
跟時速有成正比 也就是說 車速越高 緊急煞車時的煞車距離越長
假如前方有正常行駛大客車突然減速或是煞車
而後方車輛若為超速行駛 或是車距保持不夠 沒有足夠距離讓車有煞車緩衝
就等著追撞人家的屁屁 通常這種車禍車頭不僅全毀 搞不好還鑽進人家底盤
至於車上的乘客下場是如何 請自行想像
: 我不像n大是學交通的
: 我只能從我開車的觀點來看
: 我認為
: 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車習慣不良
道路設計跟駕駛習慣不良沒有因果關係
道路設計不良頂多是危險因子之一 但不是主因
也不會導致駕駛習慣不良
駕駛習慣不良是本身駕駛者主觀意識行為有關
難道說 在蘇花公路上酒後駕車 未保持行車間距等不良駕駛行為習慣導致肇事
都要怪罪蘇花公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習慣不良 那也太牽強了
: 如果又大又直的道路 速限只有80 自然容易造成 超速 搶道等問題
: 但是回歸交通安全層面來說
: 不是每個人都是舒馬克 藤原拓海
: 可以人車和一 掌握速度
: 所以速線的設至大概是依具大多數人最能掌握的速度進行設置的
: 進而造成 職業駕駛 或是開車非常上手的人
: 不自覺得違規
: 不知這有沒有算是有重點的文章
補充一點 雪隧零事故跟提升速限無關
主要是五百公尺一支測速桿 加上連續加重開罰
民眾迫於罰單壓力 都很照規矩走 這是公權力強制人民守法的結果
如果今天雪隧對於隧道內超速行駛沒有強制規範的話
那零交通事故的安全績效恐怕很難維持
--
PS:本文開放回推文 但若有心人士想借題發酸文就免了
必要時 本人會將回推文修改刪減 維護版眾視聽感受
--
: 就超速問題來說
: 以數量的觀點
: 開快車的人按照常態分佈
: 永遠是少數
: 如果車禍也是常態分佈的話
: 兩者相乘
: 就會得到速度越快越不容意發生車禍這種結論
: 但是這跟一般社會觀感差非常多
: 再來講到
給你看一篇文章
http://www.escort.com.tw/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329
高速公路死亡車禍激增,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周二將向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提報事故原因分析
,將首度證實重大交通意外增加與提高國道速限有關,但高速公路局不同意此一看法。
高速公路局去年調高國道行車速限後,因事故增加,高速公路局一度認為是最低速限(六
十公里),並未隨最高速限同步調高,導致速差過大,容易肇事,曾研擬調高最低速限,
交通部長林陵三認為事關重大,指示運研所專案深入分析,再決定對策,這分報告勢將影
響國道速限政策。
運研所運安組長林豐福昨天透露,從去年四月十五日高速公路提高行車速限後,速度最快
的國道三號發生車輛超速失控、衝撞護欄的事故,明顯高於國道一號,顯示速度和車禍發
生率間有絕對關聯性。
針對運研所將矛頭指向速限調整決策失當,高速公路局昨天反駁說,國道三號中部龍井到
快官段、南部九如到林邊段,今年初才通車,用路人對路況不熟悉,加上去年下半年警方
執法強度降低近六成,提高速限只是行車安全惡化的眾多原因之一,運研所的分析不夠專
業。
在民意壓力下,交通部去年四月十五日全面調整高速公路速限,國道一號統一調整為時速
一百公里;國道三號土城交流道以南的速限由一百公里提高至一百一十公里,土城至中和
交流道則由九十公里調高為一百公里。
高速公路肇事情況也開始快速惡化,去年下半年車禍死亡七十一人,不僅是上半年的兩倍
多,更較前年同期成長超過一倍;受傷人數部分,去年七至十二月在死亡車禍中倖存的傷
者為六十八人,上半年僅有七人。
運研所採用的分析期間是從速限調高日起至去年十二月底止,統計數據顯示,高速公路重
大事故類型包括:超速失控衝撞護欄、追撞及同向擦撞等;若進一步將國道一號和三號做
比較,速限最高的國道三號在發生超速失控的比例上,明顯高於國道一號。
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指出,調高速限是否為造成死亡車禍激增的唯一原因,雖無法論斷,但
速度絕對和車禍的嚴重性成正比。
為降低高速公路車禍死亡率,國道公路警察局從八月中起,鎖定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
全車距、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及慢速車占用內側車道等五項重
大惡性違規,加強取締。2004/08/29
----------------------------------------------------------------------------
基本上 我不曉得你母體是找誰作對象
才會出現速度越快越不容易出車禍這種結果
回歸正題
以前在學交通安全時有學過一個理論
當一個人在開車時 前方視野範圍角度會隨速度提高而縮小
這是有關大腦經由視覺傳遞反應周遭事物變化所作的一項理論
EX:
時速100KM時 駕駛者前方視野角度範圍如下圖
\ /
\ /
\ 視野 /
\ /
\ /
死 \ / 死
角 \ / 角
\ /
\ /
人
時速200KM時 駕駛者前方視野角度範圍大概如下圖
| |
| 視 |
死 | 野 | 死
角 | | 角
\ /
\ /
\ /
人
速度提高 視野範圍縮小 死角面積增大
死角部分周遭環境改變變得很快
大腦來不及對死角視野傳遞立即處理
所以只能處理正前方
所以當視野死角範圍出現有駕駛威脅時[交叉路口 或是變換車道]
大腦來不及作反應提醒人要迴避 於是 車禍就發生了
另外 有人統計過
汽車緊急煞車 從急速降至零的煞車距離[車胎痕長度]
跟時速有成正比 也就是說 車速越高 緊急煞車時的煞車距離越長
假如前方有正常行駛大客車突然減速或是煞車
而後方車輛若為超速行駛 或是車距保持不夠 沒有足夠距離讓車有煞車緩衝
就等著追撞人家的屁屁 通常這種車禍車頭不僅全毀 搞不好還鑽進人家底盤
至於車上的乘客下場是如何 請自行想像
: 我不像n大是學交通的
: 我只能從我開車的觀點來看
: 我認為
: 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車習慣不良
道路設計跟駕駛習慣不良沒有因果關係
道路設計不良頂多是危險因子之一 但不是主因
也不會導致駕駛習慣不良
駕駛習慣不良是本身駕駛者主觀意識行為有關
難道說 在蘇花公路上酒後駕車 未保持行車間距等不良駕駛行為習慣導致肇事
都要怪罪蘇花公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習慣不良 那也太牽強了
: 如果又大又直的道路 速限只有80 自然容易造成 超速 搶道等問題
: 但是回歸交通安全層面來說
: 不是每個人都是舒馬克 藤原拓海
: 可以人車和一 掌握速度
: 所以速線的設至大概是依具大多數人最能掌握的速度進行設置的
: 進而造成 職業駕駛 或是開車非常上手的人
: 不自覺得違規
: 不知這有沒有算是有重點的文章
補充一點 雪隧零事故跟提升速限無關
主要是五百公尺一支測速桿 加上連續加重開罰
民眾迫於罰單壓力 都很照規矩走 這是公權力強制人民守法的結果
如果今天雪隧對於隧道內超速行駛沒有強制規範的話
那零交通事故的安全績效恐怕很難維持
--
PS:本文開放回推文 但若有心人士想借題發酸文就免了
必要時 本人會將回推文修改刪減 維護版眾視聽感受
--
Tags:
花蓮
All Comments
By Olive
at 2008-05-07T21:36
at 2008-05-07T21:36
By Kumar
at 2008-05-09T20:20
at 2008-05-09T20:20
Related Posts
Re: 關於板上發言
By Ivy
at 2008-05-05T21:29
at 2008-05-05T21:29
[台灣] 從蘇花公路到蘇花高速公路
By Annie
at 2008-05-05T21:07
at 2008-05-05T21:07
關於板上發言
By Faithe
at 2008-05-05T18:53
at 2008-05-05T18:53
流流社風味餐 -2
By Jacky
at 2008-05-05T17:56
at 2008-05-05T17:56
[台灣] 從蘇花公路到蘇花高速公路
By Damian
at 2008-05-05T16:53
at 2008-05-05T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