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以為風景區就是遊憩娛樂,加上碧潭浪漫空曠,不管跨年過節求婚過生日,
總有腦袋被門夾了的白目過了晚上十點還在放煙火,
要知道兩岸其實都是住宅區,社區式大樓,甚至還有圖書館!
昨天晚上遇到的狀況更是極品。
半夜一點,先是一下一下的沖天炮,放了十來支,
那種無法預知,挑動情緒與神經的聲響,捂住耳朵還是尖銳鑽入,
緊接著是在頂端炸開的高空煙火,加成夜深人靜的威力更可怕。
我下床到陽台去察看,樓下水岸邊有兩群共約三四十人,一群放著一群看著。
高空煙火很貴,平日遇上一兩陣放砲,居民都是忍忍就過了,
但他們顯然是人多財多,竟是沒個完結的態勢!
我忍不住大吼不要再放了,他們依舊故我,怒氣炸得我立刻打電話報警,然後衝到樓下。
這裡說一下碧潭邊的地形,圖力有限只能將就:
(斜坡頂) 警局 社區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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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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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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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
---------平台------------
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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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 煙火 人
這是個分層示意圖,看起來很遠,實際上只在旁邊的距離,
高空煙火就在我家陽台旁邊炸開的。
我衝下樓,樓下(也就是斜坡)已經站了有五六位氣憤的住戶,警衛也走出來關注,
大家都在喊著、怒罵著要他們停下,
要說站在樓上吼聽不見有可能,樓下的距離還聽不見真的是聾子了。
夜色之下,這個距離隱約可以看見他們動作,
他們看向大樓這邊,聽見我喊的“已經報警了”的警告,
然後變本加厲地放著,叫囂著“新年快樂!”、“放完囉!”
從我下樓,再到煙火完全結束,持續了至少十五分鐘。
你能想像那個畫面?
半夜一點多鐘,警局就在旁邊,隔著高低落差、怒罵的居民們,
吵醒的小娃娃,年邁的父母,一被弄醒後可能就無法再度安睡,
一群已不能說無知,根本是故意、挑釁的人群,瘋狂放著煙火,
視公權與道德無物,把他們的歡樂構築在千百人無法成眠的夜。
我衝進警局,受理台沒人,沙發邊只有一位員警,還有一不知什麼事件的當事人,
後面跟進的一位大哥沒那麼好聲氣,直接就對警局咆嘯,宣洩忍受半小時噪音的痛苦。
是,我知道警力不足,你們很辛苦,但煙火明明管制,警局這麼近沒聽見除非人都死了
當有人群聚、第一發煙火出現就應該去看看了,難道你們認為煙火是小事不用抓?
是不是一定要有人衝下去跟他們衝突、打架流血才是大事,你們才願意出動呢?
回到樓上,我氣得發抖,無比後悔沒有衝去打架,沒有拿了相機把那醜惡的嘴臉拍下,
沒有煽他們巴掌打爛那張笑著的賤嘴把香戳進他們的耳膜!
道德教育?這絕對不是老師的問題,錯的是這些無可救藥的渣梓!
有腦子卻不會思考,存在只造成別人困擾,沒用的腦漿喂蟑螂都比你們有存在價值!
警局終於出動了一輛警車,開在車道上,
那群人甚至沒有離開水岸,只是分散了裝沒事散步,
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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