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光明分子 - 眼鏡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09-04-18T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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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hotep版友說得很好,在這邊針對「消費者的損失」補充說明一下一些概念


以下偏法律見解討論,不喜者可跳過...^_^



通常我們所謂契約前行為,主要都是在討論「契約成立前」相關責任之解決的問題

。在本案例中主要爭點在於以下相關行為,是否屬於買賣契約或債之更改之契約前行為

,以及相關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問題。



而本案例中當事人主張的部分,依照文章所示,主要環繞在:

(A).先去拿有瑕疵的眼鏡回來戴
(B).看看其他同款鏡框,喜歡可以換別的→無疾而終
(C).斷貨,願意送瑕疵品再加一副同廠牌之眼鏡,或換鏡框

註1:過年期間第一次去做成買賣契約的那次並未計入
註2:以上ABC三行為均不屬於買賣契約前行為,因為買賣眼鏡之契約已經成立了。
但不失為債之更改契約的前行為。


結論:

ABC之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均不屬於買賣契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履行利益範圍
因此無法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來請求此部分之支出

ABC之行為雖可認定為各「債之更改契約」的契約前行為,但仍無法主張該費用





1.各行為之性質:


其中(A)之行為,個人見解認定為消費者願意接受此給付,並且雙方成立之後如店家

有調到相同之鏡框,則願意無予以替換之「債之更改」,至於是民法319之代物清償或

民法320之新債清償,就內文來看,似乎是代物清償,縱使認定為新債清償,也不會影響

下面的判斷。其中(B)(C)之行為,均為店家提出代物清償之要約,當事人到場後不願

承諾。




2. 各該ABC行為均無法依照債務不履行主張權益


即使消費者可以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姑且不論是否符合民法227準用226

或是否符合民法360之請求權成立要件,個人認為連請求權的成立要件都不符合),在

損害賠償的範圍上,之於履行利益的部分,在討論所受損害的部分,也難以將其納入

損害賠償額之計算。


理由在於本案例中消費者為了商議債之更改所支出之交通費用,並不是債務不履行

所直接造成之損害,而是消費者為了商議債之更改所支出之成本,商家給付一支有瑕疵

的眼鏡並沒有造成後續的商談的交通費用損失。此交通及時間之損失均為當事人自行

決定要作債之更改所支出之費用。



3.各該ABC行為亦無法依照契約前行為主張權益


如前所述,各ABC行為可以認定為各該債之更改契約之契約前行為


消費者為各該ABC行為所支出之時間與交通成本,屬於締約所需支出之成本,乃是

信賴利益的範圍,原則上於契約有效成立時,即應由當事人自行吸收,如契約無法成立

時,則原則上無法請求,例外在法有明文規定時(我國為民法245-1),才可例外向對方

主張,以下分就各行為加以討論。


(A)行為之成本,因為之後已經締結債之更改契約,所以無法請求之。


(B)(C)之行為則屬於契約無法締結時所支出之交易成本,此時除非店家符合民法

245-1的締約上過失之要件,否則消費者無法主張該費用。本案例中應無符合民法245-1

的要件,故無法主張此權利。




結論:消費者無法請求此等交通費用或時間勞費上的費用支出


以上意見,提供大家參考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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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不明白,一年為什麼要有三個情人節;
西洋、日本,還有一個中國;
一如我不明白,為什麼妳的心底會有一個我+一個他(發生機率尚且不相等);
However,三個情人節的日期屬於互斥事件,不能同時發生;
就像是[妳喜歡我]交集[妳跟他在一起]
只能等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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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眼鏡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09-04-20T20:49
學法律的人真是冰雪聰明又可愛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09-04-25T00:46
專業...推一個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09-04-26T23:40
很專業 = =+ 以後有糾紛就請教您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09-04-30T03:40
謝謝K大的指教,學藝不精讓您見笑了<(__ __)>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09-05-01T04:20
沒錯~ 所以消費者當初就活該(?) 這也就是市場的結果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9-05-04T02:42
同樣可以對照前篇,誰去買東西買到瑕疵品會要店家訂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09-05-04T06:37
契約呢? 看似好合理啊~~到頭來店家不理你的可以~哈

板橋光明分子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09-04-18T01:45
我前男朋友也是同行 在來自店家的建議之前 不得不先提到法律 我們兩的都學法 依照這個案例,應該算是瑕疵給付 從案例中我看不出來原PO買到的金額是否為以減免瑕疵的部份 如果是,店家應該不需要再給付其他東西 因為當初依契約已經不保障該瑕疵 不過如果為不知情的瑕疵給付 正常來說應該是向店家解除契約 或是要求減免 ...

板橋光明分子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09-04-18T00:57
※ 引述《homoptera (輕鬆學快樂說)》之銘言: : 這算一間相當有名的眼鏡店 : 加上朋友去配感覺不錯看 : 又覺得度數有加深 : 過年時便跑去配~ : 當時配了兩副眼鏡 : 基本上驗光部份我認為沒啥特別 : 以前去的店也是這般,只是膩了才換到光明分子試試 : 一副順利的拿到手 : 另一副說鏡片做壞 ...

眼鏡鏡片厚度模擬計算程式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4-17T23:20
最近上課剛好講到鏡片的計算,再加上 kramnik 幫忙計算中間的差異值!! 所以這支程式才能出來,主要計算球面鏡片的鏡片厚度,輸入鏡片度數及 與邊緣的厚度後,會產生 1.5 1.56 1.61 1.67 的鏡片大約厚度!! 所以在選鏡框時,提供鏡片度數與瞳孔焦距與最長鏡框邊緣 ...

鏡框牌子?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09-04-17T22:51
前幾天友人去配了這付眼鏡,當下也沒仔細看牌子 拍的照也有點模糊…根本看不到牌子是什麼XD 所以想問看看板上的大家有沒有人知道這眼鏡是哪家的? 特徵是這支眼鏡可自由更換鏡腳(臂?) http://f.imagehost.org/0947/DSC00343.jpg http://f.imagehost.or ...

板橋光明分子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4-17T21:36
可以解釋一下這些推文的意思嘛? 為什麼我有大腦中風的感節 就我的理解是 1.鏡框有瑕疵 這位朋友想換其他牌子 2.其他牌子太貴,要貼錢,這位朋友不接受 3.光明退全額,但是要取回瑕疵框 4.這位朋友想保留瑕疵框 5.老闆說要跟廠商討論 6.結果是沒辦法,老闆送了兩罐小香還有道歉信 但是這種處理這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