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 持股不得高於 12%, 這意味著:
大陸人持股比例永遠不會超過台灣人, 所以在決策, 主事, 推出所有建案的時候
台灣人的持股比例就會是大多數, 而有異議的時候,
可以輕鬆否決 12% 的股權持有者的意見... 所以這說明了, 就算陸資進入,
主控權還是在台灣人手裡... 這就是 OCA 主要論述
恩為持股要超過 51% 在董事回才有絕對優勢!
而因為大陸持股量不管人數就是限定在 12% 內~
所以 88% 一定是台資!!
這樣就不會有所謂中資的建案! 因為擺明的台資就是必須佔大多數,
所以不會有這種問題... 所以一定是台資建案!! 台資就擁有公司的主控權啊!
另外, 建商賺了錢, 當然如果有中資在內..
最高就是 12% 屬於該出資者~ 但是資金馬上會回流大陸?
這可能不是跨國企業, 商人的行為~
畢竟還有股票之類的方式來處理處理短暫沒有流動需要的資金,
資金是熱錢, 會跑來跑去的, 這也算正常... 但是因為政府有限制比例,
所以就算有衝擊, 也在可控制範圍內!
但是因為不可能有單純中資, 所以你買的房子, 一定有至少 88% 資金是回流在台灣的經濟體內!!
如果有任何狀況和問題, 中資充其量只是個小部分"投資者"
並不需要跨海至大陸興訟~ 而是直接針對擁有公司主要股份控制者:台灣人
2. 我也是土生土長的新店人, 雖然中間貢獻了7年在美國, 但就我知道新店很多都更,
尤其是二十張路底那邊的,根本不是建商無利可圖或是不想做,
而是和地主利益談不攏~ 放著而已...
對於建商來說, 能夠找到高報酬率的建案最好!!
但是沒那麼高報酬率的情況下~~有利可圖還是會驅使他們去投資~
但是.....這也和服貿沒有關係~ 這是屬於商業行為
3. 其實在細看條例, 其實對於大陸人來台灣投資的, 其實規定蠻嚴格的~
服貿協議規範的是來台灣投資超過新台幣600萬的公司負責人,
可以攜帶眷屬和1名未成年子女,但第二年起要營業額破千萬,
才能繼續申請居留,絕對不可能透過延長居留,來取得台灣身分證和投票權。
而營業額超過 1000 萬! 這種公司好歹要個幾個台灣人工作吧~ 這樣可以製造就業機會..
也許這對新點的影響最大, 因為如果新店多了幾個公司, 就業機會就更多了~
4. 而現在法律也規定,外國人投資移民需要達到1500萬門檻才可以拿到台灣身分證。
所以, 這要如何讓大量陸人來台灣居住? 而且這是針對世界各國來看~ 如果不考慮統獨思考~
這根本就不會是個問題啊!! 如果硬要說開放後大陸一定會怎樣的~ 那~
大概是有人有被迫妄想症吧! = =a 結果如何根本沒人知道啊!
在臺購房的大陸居民,先提供身份驗證,經過台灣相關行政部門審核後辦理過戶登記。
大陸居民在臺購房自登記完畢起3年內不得出售。此外,大陸居民亦可貸款購房,
最高可貸款 50%;大陸居民在臺購房後,入境次數將不受限制,可在臺1年最長停留4個月。
,但購買人身份有所限制,不得為黨政軍要員。
(這個才會少許的影響到台灣的房地產, 但這不是服貿, 而是《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設定或轉移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加上 2010 年後 ECFA 簽署才比較熱絡, 但目前其實不是影響台灣房地產價格的主因)
5. 台灣機場就那麼大, 其實台灣的機場已經接近滿載了!
這已經不是說想來就來了, 那一天要多少 747 才可以吃下那個量?
這個量台灣機場根本吃不下~ 至少在短期間, 不可能!
所以 OCA 提供的這些數據, 說真的對我來說更比M大提出的論點更有說服力~
而且我們不能預設政府給資料的就是錯的, 只有你找的才是正確的~
那這樣, 就完全沒有討論的意義存在~
而是去拿出更多的資料, 用平和的口氣探討~ 才有意思~
而不是拿出那種藏鏡人的氣魄啦! 雙方都是
我承認我年輕不懂事的時候....是常常與人筆戰...
現在可能還是.... (真糟糕啊我)
當然, 有些東西也許是需要一些背景才懂的?
可能剛好我大學讀的是國貿, 碩班讀的是政治經濟, 所以我剛好看的懂吧!
最後, 我覺得, 大家理性點~ 不管你支持抗爭的學生, 或是反對~
支持服貿, 還是不支持~
這都要包容與理解! 這才是民主的價值, 不然只要一言堂, 那就不是支持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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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持股比例永遠不會超過台灣人, 所以在決策, 主事, 推出所有建案的時候
台灣人的持股比例就會是大多數, 而有異議的時候,
可以輕鬆否決 12% 的股權持有者的意見... 所以這說明了, 就算陸資進入,
主控權還是在台灣人手裡... 這就是 OCA 主要論述
恩為持股要超過 51% 在董事回才有絕對優勢!
而因為大陸持股量不管人數就是限定在 12% 內~
所以 88% 一定是台資!!
這樣就不會有所謂中資的建案! 因為擺明的台資就是必須佔大多數,
所以不會有這種問題... 所以一定是台資建案!! 台資就擁有公司的主控權啊!
另外, 建商賺了錢, 當然如果有中資在內..
最高就是 12% 屬於該出資者~ 但是資金馬上會回流大陸?
這可能不是跨國企業, 商人的行為~
畢竟還有股票之類的方式來處理處理短暫沒有流動需要的資金,
資金是熱錢, 會跑來跑去的, 這也算正常... 但是因為政府有限制比例,
所以就算有衝擊, 也在可控制範圍內!
但是因為不可能有單純中資, 所以你買的房子, 一定有至少 88% 資金是回流在台灣的經濟體內!!
如果有任何狀況和問題, 中資充其量只是個小部分"投資者"
並不需要跨海至大陸興訟~ 而是直接針對擁有公司主要股份控制者:台灣人
2. 我也是土生土長的新店人, 雖然中間貢獻了7年在美國, 但就我知道新店很多都更,
尤其是二十張路底那邊的,根本不是建商無利可圖或是不想做,
而是和地主利益談不攏~ 放著而已...
對於建商來說, 能夠找到高報酬率的建案最好!!
但是沒那麼高報酬率的情況下~~有利可圖還是會驅使他們去投資~
但是.....這也和服貿沒有關係~ 這是屬於商業行為
3. 其實在細看條例, 其實對於大陸人來台灣投資的, 其實規定蠻嚴格的~
服貿協議規範的是來台灣投資超過新台幣600萬的公司負責人,
可以攜帶眷屬和1名未成年子女,但第二年起要營業額破千萬,
才能繼續申請居留,絕對不可能透過延長居留,來取得台灣身分證和投票權。
而營業額超過 1000 萬! 這種公司好歹要個幾個台灣人工作吧~ 這樣可以製造就業機會..
也許這對新點的影響最大, 因為如果新店多了幾個公司, 就業機會就更多了~
4. 而現在法律也規定,外國人投資移民需要達到1500萬門檻才可以拿到台灣身分證。
所以, 這要如何讓大量陸人來台灣居住? 而且這是針對世界各國來看~ 如果不考慮統獨思考~
這根本就不會是個問題啊!! 如果硬要說開放後大陸一定會怎樣的~ 那~
大概是有人有被迫妄想症吧! = =a 結果如何根本沒人知道啊!
在臺購房的大陸居民,先提供身份驗證,經過台灣相關行政部門審核後辦理過戶登記。
大陸居民在臺購房自登記完畢起3年內不得出售。此外,大陸居民亦可貸款購房,
最高可貸款 50%;大陸居民在臺購房後,入境次數將不受限制,可在臺1年最長停留4個月。
,但購買人身份有所限制,不得為黨政軍要員。
(這個才會少許的影響到台灣的房地產, 但這不是服貿, 而是《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設定或轉移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加上 2010 年後 ECFA 簽署才比較熱絡, 但目前其實不是影響台灣房地產價格的主因)
5. 台灣機場就那麼大, 其實台灣的機場已經接近滿載了!
這已經不是說想來就來了, 那一天要多少 747 才可以吃下那個量?
這個量台灣機場根本吃不下~ 至少在短期間, 不可能!
所以 OCA 提供的這些數據, 說真的對我來說更比M大提出的論點更有說服力~
而且我們不能預設政府給資料的就是錯的, 只有你找的才是正確的~
那這樣, 就完全沒有討論的意義存在~
而是去拿出更多的資料, 用平和的口氣探討~ 才有意思~
而不是拿出那種藏鏡人的氣魄啦! 雙方都是
我承認我年輕不懂事的時候....是常常與人筆戰...
現在可能還是.... (真糟糕啊我)
當然, 有些東西也許是需要一些背景才懂的?
可能剛好我大學讀的是國貿, 碩班讀的是政治經濟, 所以我剛好看的懂吧!
最後, 我覺得, 大家理性點~ 不管你支持抗爭的學生, 或是反對~
支持服貿, 還是不支持~
這都要包容與理解! 這才是民主的價值, 不然只要一言堂, 那就不是支持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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