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20歲低收入戶卡資格父母雙方監護權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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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在2011/04/16滿20歲,市政府寄了一張取消低收資格的信函,說因我滿20歲,所以媽媽有我監護權,  (我爸媽離婚)因為我媽媽收入高過於低收資格,所以取消我低收資格,我查過知識家很多人說20歲之後監護權就沒有了,可是市政府寄函給我就是如此,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該如何申請回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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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1-06-24
我媽媽可以放棄監護權嗎?你都已知道滿20歲~~已無監護權~~你媽要如何放棄監護權?市政府寄給你們的通知~~是因為低收入戶應計人口包括申請人的父母、子女、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100年7/1起不計算兄弟姊妹)』、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所以,本來你的父母收入都需要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