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車侵占案~~請幫幫我 - 過年
By Ula
at 2010-02-27T00:00
at 2010-02-2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於2/14向警察局 提出A人 侵占提告
警察受理了~也開三聯單給我
只是我機車跟機車行照都在A方手裡!!
警察受理這個侵占案件了~~
我行照可以去遺失 補發嗎?
我在台南報案卡到過年期間2/21 警察才把筆錄送到基隆去
那A人再基隆 他大概哪時會被調去做筆錄?
假如這當中!我是車主 我知道我的機車再哪裡了 ~我可以去自行牽回來嗎?
再來向警局說明我找到我的車了嗎?!
我在台南提告報案的!但是機車被A人牽走的是在基隆
開庭的話!會在台南還是基隆?
我台南這裡的侵占筆錄做好了! 他會被調去做筆錄嗎?還是直接上法院?
假如兩方筆錄做好了,會上法院的可能性多大呢?
機車是我用我的名字全額貸款的!不甘心機車就這樣被他占為己有..
如果告訴贏了~他還是不願意歸還機車的話 也不賠錢
機車我全貸的我要如何跟貸款公司做說明呢?
是不是全部貸款我還是要一個人扛 我自認倒楣?
.
謝謝!!幫幫我
警察受理了~也開三聯單給我
只是我機車跟機車行照都在A方手裡!!
警察受理這個侵占案件了~~
我行照可以去遺失 補發嗎?
我在台南報案卡到過年期間2/21 警察才把筆錄送到基隆去
那A人再基隆 他大概哪時會被調去做筆錄?
假如這當中!我是車主 我知道我的機車再哪裡了 ~我可以去自行牽回來嗎?
再來向警局說明我找到我的車了嗎?!
我在台南提告報案的!但是機車被A人牽走的是在基隆
開庭的話!會在台南還是基隆?
我台南這裡的侵占筆錄做好了! 他會被調去做筆錄嗎?還是直接上法院?
假如兩方筆錄做好了,會上法院的可能性多大呢?
機車是我用我的名字全額貸款的!不甘心機車就這樣被他占為己有..
如果告訴贏了~他還是不願意歸還機車的話 也不賠錢
機車我全貸的我要如何跟貸款公司做說明呢?
是不是全部貸款我還是要一個人扛 我自認倒楣?
.
謝謝!!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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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
All Comments
By Annie
at 2010-02-27T06:05
at 2010-02-27T06:05
因為這是對方的問題(您說行照在對方手上)
所以一但開偵查庭後..侵占罪是有附帶民事賠償
可以要求對方負責
2.您在台南報案!?
那案件是由您所在地的法院所著手辦理..不是基隆哦
由"被害者"也就是原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偵查跟審判
並非由"被告"也就是嫌犯所在地法院
簡單的說就是"是A方"要配合您這位受害者從基隆到台南..不是您配合對方
所以可能是因為地區太遠..由基隆的"偵查隊"先行做A方的筆錄再移交回台南
3.目前已經報案完也拿到三聯單
就請您直接等候法院地檢署寄來的傳票傳喚通知
請不要自行去牽機車..這會牽涉到偵查..小心有妨害司法調查一罪上身
4.開庭是在您的所在地
上面說了..是A方要配合您..所以請您放心
5.如果是報案流程..會先由偵查隊通知A方到偵查隊做筆錄蓋手印
然後再呈交到您所在地的法院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偵查→傳喚雙方到法院偵查庭
如果是直接跟法院遞狀..則是直接跳到"檢察官進行偵查"部份
這兩方面的時間距差會在一個月以上
原因
受理報案警局→偵查隊通知嫌疑犯製作筆錄→法院地檢署分案
光是從受理報案到偵查隊的行政流程就3-5天
然後偵查隊通知嫌疑犯前往製作筆錄更花時間..因為嫌疑犯搞不好"明、後天我沒空"這樣
然後偵查隊製作完筆錄後馬上送到法院地檢署..而是還要"整理"
這樣懂了嗎!?
6.上法院的可能性有多大
百分之百就是要上偵查庭..因為刑事訴訟規定"告即應理 不告不理"
也就是今天受害者一提告..法院一定要著手偵辦調查甚至到審判結束
7.我上面提及侵占罪是附帶民事賠償
也就是今天除非您跟對方"和解"..否則偵查庭完就是"審判庭"
會由法官判決做出歸還機車動作..如果A方耍賴然後也不賠錢
您可再跟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也有可能是判決書就已經強制執行A方時限內要歸還)
您要先清楚一點..機車現在在A方那邊
A方是否還有涉及"竊盜"或是"強制"罪哦
也就是如果A方是偷牽您機車..可是會被追加竊盜罪..竊盜罪是公訴罪不能撤告
如果是A方硬行牽走您機車..那是比竊盜罪更重的強制罪
您現在的案件附有民事賠償..所以開偵查庭時可以跟檢察官開口要求對方給付您賠償金
這個訴求也會一併呈至"審判庭"
除非您庭外就跟被告和解
不然侵占罪可不輕..五年以下
再加上可能會被追加竊盜或強制..對方怎麼算都划不來
2010-02-28 12:04:36 補充:
請恕我補充一點
因為這是我朋友實際上發生的案例
我朋友在2008年九月份也因為汽車遺失去報案
報完案也被警局受理
然後在偵查隊調查的時候..我朋友得知了"竊賊"所在地
於是他自行去牽汽車(因為該竊賊住同一市)
後來知道怎樣嗎!?..開偵查庭以後..我朋友被檢察官以"妨害公務罪"的妨害司法調查處易科罰金
所謂的妨害司法調查..是處份書裡所載明的理由..並非刑法裡的法條
樓主..我建議您可以問問法院的法律諮詢
因為未經開庭..您目前是不能撤銷案件的..因為您的案件已經是由偵查隊在著手偵辦
並非在警察機關(司法警察(官))撤銷即可
2010-02-28 12:07:31 補充:
另外..我目前在法院實習中
所以要問法律..樓主..我建議您還是直接打電話到您所在地的法院找諮詢
您只要打電話到您所在地的法院..請總機幫您轉"法律諮詢"即可..那是免費的
2010-02-28 12:34:28 補充:
1.可以撤銷的是機車失竊
但您目前走刑事訴訟.所以在檢察官未傳喚以前.是不能夠撤的
連親屬間的案件想和解都還需要經過檢察官傳喚才能撤告
2.目前因為是刑事訴訟..未經和解或判決..您機車不能擅自牽回
"這在刑事訴訟法"的證物跟失竊物裡有提及..必須由和解或審判長判之
3.您機車現在千萬不能擅自牽回..上面有提到..目前是刑訟侵占並非失竊
所以如果您擅自將機車牽回..可能會讓司法調查整理好的資料被損壞
(包括已跟a方製作的筆錄)
所以這就是可能會觸犯"妨害公務罪"的意思
2010-02-28 12:36:06 補充:
要您機車別擅意牽走原因最重要的是怕"證據"以達消滅或毀壞程度
(這相關在刑事訴訟法有提及)
如果您擅自牽回您的機車.如果a方跑了或a方辯稱從未牽過您機車.因為機車在您身邊
另外對方也可以說您誣陷
您覺得您今天可以隨隨便便告人侵占後再隨隨便便說"不告了"嗎!?
就像您打110說家裡發生家暴.等警察上門才說"沒有啦.開玩笑"
您再看看警察會不會火大到直接告您"謊報罪"
懂嗎
建議樓主..請您明天打電話到台南法院詢問即可得知真實
而不要聽信我或其它人(我的發言或許也是錯誤)
由您親自去問法律專業人員最準確..知道嗎
2010-02-28 19:24:25 補充:
Sorry
再補充一些..因為剛收到倆位網友寄的信件問及..所以我在這回答
1.失竊車如果是被丟棄在路旁而被警方尋獲
那麼當然就沒經過偵察隊甚至到法院..因為無"確切被告人"
所以由該警局通知被害人領回該汽(機)車..再註銷失竊報案三聯單
2.目前樓主的貸款可以不用繳納..先跟銀行告知
因為機車現在並不是您在使用..另外也不知道多久後才會牽回來
請樓主將您報案三聯單傳真給銀行即可
從機車被侵占開始至領回機車這段時間..看有幾個月份..由被告賠償負責
另外如果機車已損壞導致已經無法騎乘..更由被告負起全部貸款責任
這是侵占裡民事賠償的責任之一項
2010-02-28 19:28:03 補充:
3.而侵占是刑事訴訟.代表已經知道"被告人"
而樓主的機車是"物證".所以不能夠在出庭前就"領回"
除非和解或由審判長(法官)判定被告歸還才可以
不然在未"結案"前.該失去的物品即是刑訟的"證據"
為怕損害"被告的權利"(防止告訴人領回後.在偵查期間又被損壞或是遺失)
那麼證據沒了.被告的訴訟權力會大受影響
故未結案的物證是不能拿回的(包括手機也是)
所以的確是要由檢察官確定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後.檢察官會要求被告簽定具結書.就可以領回機車
或是由審判長判決後.命定被告馬上歸還
2010-02-28 19:45:24 補充:
網友有問及所謂"管轄權"
刑事訴訟裡面有明載
以"告訴人"所在地法院為主.包括戶籍地或通訊地."而非犯罪所在地法院"
例如樓主住在台南.卻在新竹被侵占機車.在新竹報案
那麼這些相關的偵查資料全都會移到"告訴人"報案的所在地法院
除非當初樓主是在新竹報案.那麼就由新竹法院承辦
但是樓主住台南..那麼新竹法院就會移交這案件到台南法院
而證人或被告都是要來到告訴人台南法院這邊.外地證人可以有旅費
所以並非管轄權
2010-02-28 19:48:23 補充:
有管轄權的問題是刑訟裡的"想像競合犯"才有這個情況
也就是a君不但偷了樓主的機車.還在屏東偷了機車.又在宜蘭偷了機車
那麼就會以"台南"或"屏東"或"宜蘭"其一的法院做整合併辦
我就不張貼法條了..因為那些都是文言文
所以還是建議大家
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到所在地法院詢問專業人士最準確
By James
at 2010-02-28T23:46
at 2010-02-28T23:46
我行照可以去遺失 補發嗎?
機車不在手裏,你花錢補發一張行照幹嘛!而且行照是別人佔有狀態,並無遺失。
我在台南報案卡到過年期間2/21 警察才把筆錄送到基隆去那A人再基隆 他大概哪時會被調去做筆錄?
警察會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之一發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詢問,但通知書無強制力,要看A會不會該該到案,實務上第次不來,還會再通知一次甚至二次,真的不來就全案移送地檢署給檢察官偵辦了,除非是重大案件,實務上不會向檢察官核發拘票。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之一: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前項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
假如這當中!我是車主 我知道我的機車再哪裡了 ~我可以去自行牽回來嗎?再來向警局說明我找到我的車了嗎?!
車子是你的,你當然有權牽回來,牽回後須向警察機關銷案停止協尋你的機車。
不會有妨害司法調查的罪名,台灣也沒這條罪。
我在台南提告報案的!但是機車被A人牽走的是在基隆開庭的話!會在台南還是基隆?
管轄權,實務上案件均已以實施犯罪的所在地點為管轄法院,換言之,機車在那裏被牽走就以那邊的法院為管轄法院,而不是以你報案地或是你的戶籍地。
我台南這裡的侵占筆錄做好了!他會被調去做筆錄嗎?還是直接上法院?
同前面回答,警察先通知A到案調查,調查後移送檢察官偵辦。
假如兩方筆錄做好了,會上法院的可能性多大呢?
一定會到法院。
機車是我用我的名字全額貸款的!不甘心機車就這樣被他占為己有..
如果告訴贏了~他還是不願意歸還機車的話 也不賠錢機車我全貸的我要如何跟貸款公司做說明呢?
不用跟貸款公司說,說了他也是不管你。機車是證物警方一定會把機車找出來,
機車找到,警察會通知你領回,不會移送法院當證物,但會要你在贓證物品保管認領收據簽名,表示證物由你保管中,如果機車被A搞丟或損毀,你就在案件起訴後,以書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A負責賠償損失。下面有法條,不是樓上得大大所說的向檢察官為之,檢察官不會理你。記得要以書狀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492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是不是全部貸款我還是要一個人扛 我自認倒楣?
你的貸款還是得繳,當作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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