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造成綠樹、大眾運輸的疑慮 - 嘉義
By Erin
at 2014-10-17T01:20
at 2014-10-17T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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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對青年參選致上敬意!!
我會把票投給您!
加油!!
: 我記得一開始兩位市長參選人在提廢除垂楊路BRT時,
: 作為一個在都市的機車族,我很疑惑為什麼一定要廢公車專用道,
: 難道他們不知道就是因為有公車專用道,
: 所以機車族和腳踏車族才可以免去公車爭道的恐懼嗎?
把車道給誰用都沒有錯,問題在分配後的效益。
要維持公車專用道那麼必然要讓專用道發揮效益,
真正要保障的不只是殘障,其實更需要思考的是長期被漠視的公共利益。
我期待的市長選舉應以公共利益馬首是瞻,可惜兩大候選人著墨有限。
先談談本討論串的交通與綠能
拙見以為:
1. 維持公車專用道並擴大市區公車及公共運輸:
-- 規劃南北向5條(新生,忠孝,吳鳳,民生,新民),東西向5條
(林森,中山,垂楊,興業,世賢)棋盤式公車
-- 定點成立U-BIKE甚至是E-BIKE(電動機車)供計時租賃,也就幹道的
棋盤式公車上下車後,藉由U-BIKE或E-BIKE走遍幅員不大的嘉義市。
-- 上述人口稠密區藉此可大大減少機車用量,並且使廣大學生,老人,
殘疾人士可以行遍市區,得到工作,上課,就醫等需求。
-- 至於非上述地區先到火車站或棋盤區的外圍,總之使市民或旅人進入棋盤
區就可以選擇不開車或騎車。
-- 減少機車使用率也得以同時部分改善PM2.5,直接提高汽機車稅率或持有費用
固然可以限制人民使用,但必須是有替代配套的前提下(如堪用的大眾運輸),
政府才有資格談減少汽機車跟管制總量。
-- 要保留公車專用道的前提必須是專用道有公車,目前垂楊路的專用道我天天
走(機車,腳踏車,汽車都有),公車頻率實在太低。
-- 另外,設有專用道的道路要求大型車輛必須走專用道,除非停車或轉彎,
不得與汽車或機慢車搶道
-- 棋盤式公車主要負責短程,密集停靠,盡量不轉彎的接駁,搭配車站轉運站
及嘉中對面的嘉縣公車或客運等,可將中長程乘客帶進市區短程運輸,
真正落實到嘉義幾乎不用開車的便利境界。
-- 若有所成,配合嘉義縣與雲林縣山海風光,這將會吸引背包客及旅人聚集,
也有提高經濟活動的效益。沒有基本的交通,如何有觀光??
2. 路權與公益
-- 我曾多次打1999與110報案要求政府與警察處理危害道路與侵犯路權的行為,
例如:廟宇佔路舉辦廟會甚至大量燃放爆竹,6米或8米路住戶先用門口採光罩
或盆栽佔用路面,進而再停汽車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然後實際通報後見證
本市的公權力之完全崩壞。
-- 因此,要保障的不是機車或行人或弱勢,而是保障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利益道德
勸說必然無效,道德勸說只會讓違規佔便宜的人得寸近尺,讓願意手法的人失望吃虧後
加入違規的行列。唯有正本清源的執法才有契機。
-- 個人開車經常看到有空的停車位但硬是有人故意停車格外紅線閃避停車費。
沒有罰則的規範不可能改變長期積習,要改變必須有所覺悟。
-- 實際的作法可以是公布重點項目若干,宣導3個月,例如紅線絕對禁止停車,絕對禁止
槽化線及並排停車,禁止機慢車進入快車道,禁止臨路住戶利用違建或物件佔用路面
等...,之後開放市民檢舉開罰,並將罰緩一半給檢舉人,另一半作為交通或
老弱扶助基金改善市政。違規停車的罰緩比沒戴安全帽貴,何以安全帽人人戴卻
到處違停?不抓不罰而矣。
-- 特殊地區的大量車流與聚集,例如我居住的垂楊路一帶有崇文跟嘉女,放學時接送
的家長必然組塞路面並嚴重影響車流與安全。像這些有時段性的大量車潮,必須限制
清楚時間(例如上學時段若干,放學時段若干),由交警現場指揮調撥車道與號誌,
時段一過,一樣回復馬路應有秩序,違規就是全民舉發。
-- 經過幾過月得洗禮,當馬路回復應有的秩序,沒有違停跟並排才真正把機慢車跟行人
的路權保障了。實際上,當機慢車道不再被佔用,機慢車不需也不敢進入快車道,
汽車的路權也被保障了,這樣才真正維護了公共利益。
3. 違建與綠能
-- 嘉義的違建多到無法執行,政府根本上也是半放棄狀態。
-- 誠然,市府人力有限或許難以全面處理,但應該列舉重點項目,特別是影響大眾安全
,衛生,安寧或路權的違建,即便無預算仍可以代執行方式加以拆除。
-- 例如,鐵皮屋頂便罷,竟然有加改兩層甚至更高的鐵皮屋頂,這種超過一定高度
卻沒有結構技師簽證的增建就應該儘速以代執行方式拆除,根本不需市府派工或編列
預算。相對的,高度在一定範圍內,不侵佔他人土地的屋頂增建,應就地合法,但
要求市民主動申報列管,並依照材質及屋齡給予一定年限,年限一到仍須拆除。
-- 屋頂增建乃是隔熱防水,人之常情,台灣建商的房子買過就知道,漏水
是家常便飯,也難怪大家要花錢增建屋頂。但其實屋頂可以有更好選擇,例如太陽能
光電板屋頂,這是政府許可,3米以下不需建照的屋頂增建,而且台電有20年簽約的
收購價。以嘉義的日照品質,10年左右幾乎都可以回本,快一點的甚至7-8年就回本。
-- 這不只是投資,若家戶都能發電賣給台電,一來減少違建的屋頂五花八門,使屋頂增建
趨於一致,便於管理,更重要的是家戶發電也減少對核電的依賴不是嗎?
-- 其他的違建只要有安全疑慮,影響衛生(例如私設養鴿場或屠宰場),
或侵佔路面騎樓等,都應在短期內全面拆除。
-- 小結,最多的違建-屋頂,既存的可以有條件就地合法並列管,有疑慮的應執行,
新屋則應要求全面使用太陽能屋頂並由市府提供補助(高雄台南都有),其他的
違建即報即拆。沒有預算就用代執行等方式處理。法規可以有彈性,有效率,
但絕對不能陷入昏迷,否則城市就是沈淪。
我不是專家,我的意見或許拙劣愚昧,我只是30好幾的嘉義大叔,本以為熱情不再,
看到青年參選深受感動。更何況,林小姐甚至不是嘉義本地人,卻願意思考
嘉義市的何去何從。他的人民議會也是我曾經想像的烏托邦,現在看來或許浪漫
不實際,其民主的想望對比GTO兄對於本地現實派系政治的刻畫甚至顯得諷刺,難堪。
但,就像日劇裡的朝倉啟太,我也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嘉義的CHANGE,
--
我會把票投給您!
加油!!
: 我記得一開始兩位市長參選人在提廢除垂楊路BRT時,
: 作為一個在都市的機車族,我很疑惑為什麼一定要廢公車專用道,
: 難道他們不知道就是因為有公車專用道,
: 所以機車族和腳踏車族才可以免去公車爭道的恐懼嗎?
把車道給誰用都沒有錯,問題在分配後的效益。
要維持公車專用道那麼必然要讓專用道發揮效益,
真正要保障的不只是殘障,其實更需要思考的是長期被漠視的公共利益。
我期待的市長選舉應以公共利益馬首是瞻,可惜兩大候選人著墨有限。
先談談本討論串的交通與綠能
拙見以為:
1. 維持公車專用道並擴大市區公車及公共運輸:
-- 規劃南北向5條(新生,忠孝,吳鳳,民生,新民),東西向5條
(林森,中山,垂楊,興業,世賢)棋盤式公車
-- 定點成立U-BIKE甚至是E-BIKE(電動機車)供計時租賃,也就幹道的
棋盤式公車上下車後,藉由U-BIKE或E-BIKE走遍幅員不大的嘉義市。
-- 上述人口稠密區藉此可大大減少機車用量,並且使廣大學生,老人,
殘疾人士可以行遍市區,得到工作,上課,就醫等需求。
-- 至於非上述地區先到火車站或棋盤區的外圍,總之使市民或旅人進入棋盤
區就可以選擇不開車或騎車。
-- 減少機車使用率也得以同時部分改善PM2.5,直接提高汽機車稅率或持有費用
固然可以限制人民使用,但必須是有替代配套的前提下(如堪用的大眾運輸),
政府才有資格談減少汽機車跟管制總量。
-- 要保留公車專用道的前提必須是專用道有公車,目前垂楊路的專用道我天天
走(機車,腳踏車,汽車都有),公車頻率實在太低。
-- 另外,設有專用道的道路要求大型車輛必須走專用道,除非停車或轉彎,
不得與汽車或機慢車搶道
-- 棋盤式公車主要負責短程,密集停靠,盡量不轉彎的接駁,搭配車站轉運站
及嘉中對面的嘉縣公車或客運等,可將中長程乘客帶進市區短程運輸,
真正落實到嘉義幾乎不用開車的便利境界。
-- 若有所成,配合嘉義縣與雲林縣山海風光,這將會吸引背包客及旅人聚集,
也有提高經濟活動的效益。沒有基本的交通,如何有觀光??
2. 路權與公益
-- 我曾多次打1999與110報案要求政府與警察處理危害道路與侵犯路權的行為,
例如:廟宇佔路舉辦廟會甚至大量燃放爆竹,6米或8米路住戶先用門口採光罩
或盆栽佔用路面,進而再停汽車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然後實際通報後見證
本市的公權力之完全崩壞。
-- 因此,要保障的不是機車或行人或弱勢,而是保障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利益道德
勸說必然無效,道德勸說只會讓違規佔便宜的人得寸近尺,讓願意手法的人失望吃虧後
加入違規的行列。唯有正本清源的執法才有契機。
-- 個人開車經常看到有空的停車位但硬是有人故意停車格外紅線閃避停車費。
沒有罰則的規範不可能改變長期積習,要改變必須有所覺悟。
-- 實際的作法可以是公布重點項目若干,宣導3個月,例如紅線絕對禁止停車,絕對禁止
槽化線及並排停車,禁止機慢車進入快車道,禁止臨路住戶利用違建或物件佔用路面
等...,之後開放市民檢舉開罰,並將罰緩一半給檢舉人,另一半作為交通或
老弱扶助基金改善市政。違規停車的罰緩比沒戴安全帽貴,何以安全帽人人戴卻
到處違停?不抓不罰而矣。
-- 特殊地區的大量車流與聚集,例如我居住的垂楊路一帶有崇文跟嘉女,放學時接送
的家長必然組塞路面並嚴重影響車流與安全。像這些有時段性的大量車潮,必須限制
清楚時間(例如上學時段若干,放學時段若干),由交警現場指揮調撥車道與號誌,
時段一過,一樣回復馬路應有秩序,違規就是全民舉發。
-- 經過幾過月得洗禮,當馬路回復應有的秩序,沒有違停跟並排才真正把機慢車跟行人
的路權保障了。實際上,當機慢車道不再被佔用,機慢車不需也不敢進入快車道,
汽車的路權也被保障了,這樣才真正維護了公共利益。
3. 違建與綠能
-- 嘉義的違建多到無法執行,政府根本上也是半放棄狀態。
-- 誠然,市府人力有限或許難以全面處理,但應該列舉重點項目,特別是影響大眾安全
,衛生,安寧或路權的違建,即便無預算仍可以代執行方式加以拆除。
-- 例如,鐵皮屋頂便罷,竟然有加改兩層甚至更高的鐵皮屋頂,這種超過一定高度
卻沒有結構技師簽證的增建就應該儘速以代執行方式拆除,根本不需市府派工或編列
預算。相對的,高度在一定範圍內,不侵佔他人土地的屋頂增建,應就地合法,但
要求市民主動申報列管,並依照材質及屋齡給予一定年限,年限一到仍須拆除。
-- 屋頂增建乃是隔熱防水,人之常情,台灣建商的房子買過就知道,漏水
是家常便飯,也難怪大家要花錢增建屋頂。但其實屋頂可以有更好選擇,例如太陽能
光電板屋頂,這是政府許可,3米以下不需建照的屋頂增建,而且台電有20年簽約的
收購價。以嘉義的日照品質,10年左右幾乎都可以回本,快一點的甚至7-8年就回本。
-- 這不只是投資,若家戶都能發電賣給台電,一來減少違建的屋頂五花八門,使屋頂增建
趨於一致,便於管理,更重要的是家戶發電也減少對核電的依賴不是嗎?
-- 其他的違建只要有安全疑慮,影響衛生(例如私設養鴿場或屠宰場),
或侵佔路面騎樓等,都應在短期內全面拆除。
-- 小結,最多的違建-屋頂,既存的可以有條件就地合法並列管,有疑慮的應執行,
新屋則應要求全面使用太陽能屋頂並由市府提供補助(高雄台南都有),其他的
違建即報即拆。沒有預算就用代執行等方式處理。法規可以有彈性,有效率,
但絕對不能陷入昏迷,否則城市就是沈淪。
我不是專家,我的意見或許拙劣愚昧,我只是30好幾的嘉義大叔,本以為熱情不再,
看到青年參選深受感動。更何況,林小姐甚至不是嘉義本地人,卻願意思考
嘉義市的何去何從。他的人民議會也是我曾經想像的烏托邦,現在看來或許浪漫
不實際,其民主的想望對比GTO兄對於本地現實派系政治的刻畫甚至顯得諷刺,難堪。
但,就像日劇裡的朝倉啟太,我也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嘉義的CHAN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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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14-10-18T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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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14-10-20T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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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4-10-21T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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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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