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 閒聊
By Linda
at 2013-07-18T11:09
at 2013-07-18T11:09
Table of Contents
首先,我覺得你搞錯了
大家並不是『認為你不可以』說同性戀不正常
而是『批評你』的說辭與想法
『人權』是現今大部份社會的共識,
平等與自由都是人權
過去同性戀受到雖然不平等的待遇(沒有獲得平等權利)
但是現在從各方面來說(你也提到的,心理社會醫學科學)
大部份人同意同性戀也應該擁有跟每個異性戀的人同樣的權利
所以原則上,法律與道德都朝這方面前進
你擁有批評同性戀不正常的權利,
也是因為法律與社會賦予你『言論自由』的權利
所以你『可以』『認為』同性戀不正常嗎?可以啊。
可是你說出來了(行為)。而且你的措辭帶有歧視性
(你可以認為你沒有歧視,可是大部分人聽來會覺得有歧視性)
問題是:『歧視』是人權嗎?並不是噢。
當然你現在還沒有真正做出歧視的行為,或者用更激烈的言詞
所以法律上你似乎還沒有立即要被定罪的風險
可是,人不是只被法律保護的
道德的束縛或者守望相助也都是一種保護
(而且法律永遠是最慢一步保護人的)
所以今天大家『批評』你,是因為大家想維護同性戀的人權
我們認為你這種歧視(或接近歧視)的言辭是傷害人的
而我們不覺得同性戀應該受到這種待遇!
更甚者,你這樣的人(與言詞與態度)是破壞性的
大家無法阻止你,但是可以批評你,期望你停止這種行為
試想:因為你『可以』,你就這樣做,那是否能無限上綱?
這不是單純『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這樣做對大家好嗎?
換個例子:
如果我認為胖子都是不正常的,所以我就到處說胖子都很不正常
或者我認為沒唸台大都不正常,所以我就到處說不會唸書的人不正常
又或我認為有錢人才是正常的,所以沒錢的人都是不正常的
可是我也跟他們共識喔,照你標準就算是『尊重』了
但是像我這種人走來走去講這些話,會造成多少傷害?
你真的覺得旁人聽我說胖子怎樣不會唸書的人怎樣窮人怎樣
會認為我很尊重他們?
其實說穿了,你愛怎樣就怎樣,可是老實說
你就是一個走來走去會讓大家『不愉快』的人
就算法律不能制裁你,就算你有權利『認為』怎麼樣
可是你的言詞抵觸他人的人權,你造成傷害還自認為沒錯
所以大家討厭你的言論,批評你的言論
因為你是破壞每個人擁有平等人生的權利
沒有人喜歡一個傷害人的人
再說,你一直爭論你『可以認為』怎麼樣,那又如何?
你爭到了你『就是要這樣說』的權利又如何?
大家還是會討厭你,以及你的態度還有言辭
你甚麼都沒得到
只有一個臭名。
你與其去爭取這種『權利』
不如好好反省自己,爭取別人的『尊重』吧。
※ 引述《Anderens (跨越認同取暖的誘惑)》之銘言:
: ※ 引述《shounyuh (shoun)》之銘言:
: : 昨晚回應了版上某篇有關哥哥是同志的文章
: : 因為第一個推文歪了樓
: : 後面就充滿了路過的Anderens版友個人對同志的觀感
: : 並且躲在我的文章下拼命回文
: 躲在你文章下拼命回文?
: 何需躲?
: 一堆人一直問、一直質疑,我為什麼不能回?
: 難道要默認?然後最好不要有質疑你們的聲音?
: : 和眾版友力爭她認為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的觀點
: 你們可以認為你們覺得同性戀是正常的觀點,
: 為什麼我不能認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觀點?
: : 本來要應Anderens版友所請另開新文
: 「應我所請」開新文?
: 明明就是你要求開新文,
: 1.跟原PO主題不合 2.和版旨也差太多 3.反正發也是發來戰的。
: 所以我不想主動開這個頭,所以說如果你想的話,你發文我配合你。
: 現在你反而說「應我所請」,根本顛倒了。
: : 想不到卻把自己原本的文章改得七零八落只剩下她的推文
: : 一氣之下只好刪掉了
: : 對於很認真參與討論的其他版友真是抱歉
: : 說出 〝我認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本質就是歧視
: : 並不會因為嘴巴上說〝我雖然覺得同志不正常但我還是會尊重同志〞
: : 就能掩蓋本身對於〝非我族類〞的歧視
: : 更何況我通篇文章只是在討論原本原po的困擾、想提供一些建議
: : 沒有要探討任何人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和感覺
: : 在別人的建議文章下丟出一句〝我覺得同性戀本來就不正常〞
: 抱歉,「雖然我尊重同性戀,但覺得不正常」,這才是原推文(如果沒記錯的話)。
: : 這本來就是很不尊重他人的一件事
: 如果你的朋友或同事有個你不認同的習慣或價值觀,假設是他習慣生食好了。
: 你會繼續跟他共事嗎?
: 如果你做的到,能繼續跟他正常共事,是不是代表你雖然不認同它的某個習慣或價值觀,
: 但你仍尊重他?
: 這樣和我的說法有什麼不同?還是你也算歧視你的同事?
: 「不認同」不代表就等於去壓迫、去污辱。
: 我在推文裡面已經說了好多次,可這個好像不好懂。
: 阿你現在是把我當「非我族類」就是了?所以你在歧視我嗎?
: : Anderens版友大可自己另開一篇心情文
: : 我的文章又不是在徵詢大家對於同志和同性戀的看法
: : 丟出一句風馬牛不相及的話
: 這哪算風馬牛不相及的話?如果算的話,這版的文章裡面到處也可以找到這種推文。
: : 只不過是躲在別人的文章底下偷渡妳的歧視罷了
: : 如果對於自己的想法和感覺如此的振振有詞
: : 卻只敢躲在別人的文章下大鳴大放、不敢自己發篇文陳述
: : 我覺得這樣的人也超不正常的 ┐(─_─)┌
: 理由已於上述。
: : 這是當初留下來的部分文章殘骸
: : 請Anderens版友還想發表高見的話自己回篇文吧!!感謝.........
: : --------------------------------------------------------
: : 我一點都不care妳對於同志的觀點......
: 我也不在乎你care我的觀點,我是在回別人文,而且我又不是非要你care我才會愉快。
: : 如果妳對於原po的疑問或是我的文章沒有什麼想法或建議
: : 只想抒發妳個人對於同性戀的少見多怪與迷思
: : 那就請你轉移陣地另開文章
: : 我也覺得自己有想法卻只敢躲在別人的文章下推毫無關係的內容引戰的人實在超不正常
: : 妳可另開文章來陳述〝我Anderens覺得同性戀很不正常〞的內容
: : 自己去討噓引戰討拍拍尋求認同......隨便妳,ok?!
: : 但是心理學界醫學界科學界教育界現在都不把同性戀當作不正常
: : 以及現在是個多元性別平等的時代,請更新資訊吸收知識不要貽笑大方
: : 沒有常識請多看電視,沒有知識也請多看雜誌
: : 妳覺得同性戀不正常,so what?!
: : 對了,英國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全英國人都超不正常的啦~~~~
: 英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對我來說,so what?
: 為什麼英國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就要認為正常?┐(─_─)┌
: 我認為男女生理構造、和甚至生理上例如荷爾蒙,影響到的一些心理反應,
: 是為了男女關係而設。
: 即使心理學、精神醫學,
: 認為同性戀屬於非病態性變異,
: 在心理上是非疾病的(好像197x年,從疾病分類中移除)、
: 也能承擔大部分的社會功能(如職業、人際),
: 因此在這兩個領域是被認為正常的。
: 但同性戀就算在怎麼像男女夫妻這種家庭,也沒有真正一樣。
: 孩子可能領養、人工授精、代理孕母、沒有親自懷胎、....
--
在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夏天/他說他走一走/就發現走到了海邊/突然/突然就
一切視而不見/除了一條藍色的線/沿著那條線/就一直走到/最悲憤裡面。
--
大家並不是『認為你不可以』說同性戀不正常
而是『批評你』的說辭與想法
『人權』是現今大部份社會的共識,
平等與自由都是人權
過去同性戀受到雖然不平等的待遇(沒有獲得平等權利)
但是現在從各方面來說(你也提到的,心理社會醫學科學)
大部份人同意同性戀也應該擁有跟每個異性戀的人同樣的權利
所以原則上,法律與道德都朝這方面前進
你擁有批評同性戀不正常的權利,
也是因為法律與社會賦予你『言論自由』的權利
所以你『可以』『認為』同性戀不正常嗎?可以啊。
可是你說出來了(行為)。而且你的措辭帶有歧視性
(你可以認為你沒有歧視,可是大部分人聽來會覺得有歧視性)
問題是:『歧視』是人權嗎?並不是噢。
當然你現在還沒有真正做出歧視的行為,或者用更激烈的言詞
所以法律上你似乎還沒有立即要被定罪的風險
可是,人不是只被法律保護的
道德的束縛或者守望相助也都是一種保護
(而且法律永遠是最慢一步保護人的)
所以今天大家『批評』你,是因為大家想維護同性戀的人權
我們認為你這種歧視(或接近歧視)的言辭是傷害人的
而我們不覺得同性戀應該受到這種待遇!
更甚者,你這樣的人(與言詞與態度)是破壞性的
大家無法阻止你,但是可以批評你,期望你停止這種行為
試想:因為你『可以』,你就這樣做,那是否能無限上綱?
這不是單純『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這樣做對大家好嗎?
換個例子:
如果我認為胖子都是不正常的,所以我就到處說胖子都很不正常
或者我認為沒唸台大都不正常,所以我就到處說不會唸書的人不正常
又或我認為有錢人才是正常的,所以沒錢的人都是不正常的
可是我也跟他們共識喔,照你標準就算是『尊重』了
但是像我這種人走來走去講這些話,會造成多少傷害?
你真的覺得旁人聽我說胖子怎樣不會唸書的人怎樣窮人怎樣
會認為我很尊重他們?
其實說穿了,你愛怎樣就怎樣,可是老實說
你就是一個走來走去會讓大家『不愉快』的人
就算法律不能制裁你,就算你有權利『認為』怎麼樣
可是你的言詞抵觸他人的人權,你造成傷害還自認為沒錯
所以大家討厭你的言論,批評你的言論
因為你是破壞每個人擁有平等人生的權利
沒有人喜歡一個傷害人的人
再說,你一直爭論你『可以認為』怎麼樣,那又如何?
你爭到了你『就是要這樣說』的權利又如何?
大家還是會討厭你,以及你的態度還有言辭
你甚麼都沒得到
只有一個臭名。
你與其去爭取這種『權利』
不如好好反省自己,爭取別人的『尊重』吧。
※ 引述《Anderens (跨越認同取暖的誘惑)》之銘言:
: ※ 引述《shounyuh (shoun)》之銘言:
: : 昨晚回應了版上某篇有關哥哥是同志的文章
: : 因為第一個推文歪了樓
: : 後面就充滿了路過的Anderens版友個人對同志的觀感
: : 並且躲在我的文章下拼命回文
: 躲在你文章下拼命回文?
: 何需躲?
: 一堆人一直問、一直質疑,我為什麼不能回?
: 難道要默認?然後最好不要有質疑你們的聲音?
: : 和眾版友力爭她認為同性戀就是不正常的觀點
: 你們可以認為你們覺得同性戀是正常的觀點,
: 為什麼我不能認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觀點?
: : 本來要應Anderens版友所請另開新文
: 「應我所請」開新文?
: 明明就是你要求開新文,
: 1.跟原PO主題不合 2.和版旨也差太多 3.反正發也是發來戰的。
: 所以我不想主動開這個頭,所以說如果你想的話,你發文我配合你。
: 現在你反而說「應我所請」,根本顛倒了。
: : 想不到卻把自己原本的文章改得七零八落只剩下她的推文
: : 一氣之下只好刪掉了
: : 對於很認真參與討論的其他版友真是抱歉
: : 說出 〝我認為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本質就是歧視
: : 並不會因為嘴巴上說〝我雖然覺得同志不正常但我還是會尊重同志〞
: : 就能掩蓋本身對於〝非我族類〞的歧視
: : 更何況我通篇文章只是在討論原本原po的困擾、想提供一些建議
: : 沒有要探討任何人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和感覺
: : 在別人的建議文章下丟出一句〝我覺得同性戀本來就不正常〞
: 抱歉,「雖然我尊重同性戀,但覺得不正常」,這才是原推文(如果沒記錯的話)。
: : 這本來就是很不尊重他人的一件事
: 如果你的朋友或同事有個你不認同的習慣或價值觀,假設是他習慣生食好了。
: 你會繼續跟他共事嗎?
: 如果你做的到,能繼續跟他正常共事,是不是代表你雖然不認同它的某個習慣或價值觀,
: 但你仍尊重他?
: 這樣和我的說法有什麼不同?還是你也算歧視你的同事?
: 「不認同」不代表就等於去壓迫、去污辱。
: 我在推文裡面已經說了好多次,可這個好像不好懂。
: 阿你現在是把我當「非我族類」就是了?所以你在歧視我嗎?
: : Anderens版友大可自己另開一篇心情文
: : 我的文章又不是在徵詢大家對於同志和同性戀的看法
: : 丟出一句風馬牛不相及的話
: 這哪算風馬牛不相及的話?如果算的話,這版的文章裡面到處也可以找到這種推文。
: : 只不過是躲在別人的文章底下偷渡妳的歧視罷了
: : 如果對於自己的想法和感覺如此的振振有詞
: : 卻只敢躲在別人的文章下大鳴大放、不敢自己發篇文陳述
: : 我覺得這樣的人也超不正常的 ┐(─_─)┌
: 理由已於上述。
: : 這是當初留下來的部分文章殘骸
: : 請Anderens版友還想發表高見的話自己回篇文吧!!感謝.........
: : --------------------------------------------------------
: : 我一點都不care妳對於同志的觀點......
: 我也不在乎你care我的觀點,我是在回別人文,而且我又不是非要你care我才會愉快。
: : 如果妳對於原po的疑問或是我的文章沒有什麼想法或建議
: : 只想抒發妳個人對於同性戀的少見多怪與迷思
: : 那就請你轉移陣地另開文章
: : 我也覺得自己有想法卻只敢躲在別人的文章下推毫無關係的內容引戰的人實在超不正常
: : 妳可另開文章來陳述〝我Anderens覺得同性戀很不正常〞的內容
: : 自己去討噓引戰討拍拍尋求認同......隨便妳,ok?!
: : 但是心理學界醫學界科學界教育界現在都不把同性戀當作不正常
: : 以及現在是個多元性別平等的時代,請更新資訊吸收知識不要貽笑大方
: : 沒有常識請多看電視,沒有知識也請多看雜誌
: : 妳覺得同性戀不正常,so what?!
: : 對了,英國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全英國人都超不正常的啦~~~~
: 英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對我來說,so what?
: 為什麼英國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就要認為正常?┐(─_─)┌
: 我認為男女生理構造、和甚至生理上例如荷爾蒙,影響到的一些心理反應,
: 是為了男女關係而設。
: 即使心理學、精神醫學,
: 認為同性戀屬於非病態性變異,
: 在心理上是非疾病的(好像197x年,從疾病分類中移除)、
: 也能承擔大部分的社會功能(如職業、人際),
: 因此在這兩個領域是被認為正常的。
: 但同性戀就算在怎麼像男女夫妻這種家庭,也沒有真正一樣。
: 孩子可能領養、人工授精、代理孕母、沒有親自懷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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