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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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非婚生子(未婚生子)我成年了喔~二、小孩戶籍已報妥,且我戶籍有分戶,我是戶長三、我本身就是單親,我的小孩現也是單親  (我的監護權歸我爸,我小孩的監護權歸我)四、我沒工作,沒收入証明(沒有稅單;我還有負債勒~)五、我沒有動產及不動產(但是爺爺名下好像有土地,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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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avatarDonna2009-12-19
低收入戶申請資格低收入戶都是看3代也就是看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在一起還是必須列入核算,還有就是家中有16~65歲沒工者還是要以政府公告經常薪資17280~23841薪資核算,除非還在就學(必需是讀日間部)或是領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沒工作不代表無工作能力)1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
Quanna avatarQuanna2009-12-20
所稱低收入戶係指符合以下3要件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0,792元。存款、現金、投資等動產每人不得超過75,000元。不動產公告現值不得超出260萬元。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內);其他包括(1)不同戶籍子女(出嫁女兒個人戶籍謄本、兒子全戶戶籍謄本)(2)父母(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