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版主的問題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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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43

首先我要說明我和兩個版主真的都不認識

一點點的私交都沒有

我自己本身也是個很愛潛水的鄉民阿

基本上事不關己 己不操心

我也承認誤犯板歸在前 也沒有要他放我一馬

----------以下是我當初寄給L版主的信-------------

前面解釋自己踩了版歸不累敘

但我有些疑問想請版主回覆,如下:
1. 如版主所說,D版友連續三次PO交易文未滿7天又刪除重PO
12/15 [合購] 正友蜂蜜檸檬柚子茶
12/17 Re: [合購] 正友蜂蜜檸檬柚子茶
12/20 [合購] 達克闇黑巧克力蛋糕-中興路三段(剩4)
所以應該只有連續兩次PO交易文未滿7天又刪除重PO(第一篇應該不算違規)
不過因為我自己有刪文,再加又PO交易文,所以說我有三次違規我能接受>"<

2. 違規三次要被水桶,這理由我可以接受,畢竟三次代表前兩次已經有警告,
給你機會了,再犯的話逞罰是情有可原。
但我一次警告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於是再犯,
卻要被說"明明已經知道版規,卻又不願意遵守"。
因此我覺得有點不合乎情理,那又何必訂這三次?

3. 最後,想請問這三年的水桶時間是如何訂出來的?
我現在的感覺好像是不小心犯錯的孩子(雖然我年紀也不小了),
突然被說你犯了很多次錯誤(但之前都沒有被告知) ,所以要重罰。
這讓我有點無言,不過因為自己的失誤造成版上的不便,本人在此抱歉。
版友 Xc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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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真的 版主都沒有回覆我的問題

而且是D板友問我版主水桶時間的標準才寫信去問的

當初我也是在家電版犯錯

家電版版主也是有先通知我錯了 刪我的文(沒有劣退)

但在新店板一點告知也沒有卻是直接劣退+水桶
(這感覺像是沒有戴安全帽 在同一條街被照了好幾張 每張都要罰錢)

個人是覺得有點太嚴厲了

而且當下我也沒辦法和別人反應(b版主是說他只負責精華區)

每個人都會犯錯(不管是我還是版主)

但只要知錯能改 改得更好就好了

所以才提意當有糾紛時希望兩個版主都有能力可以討論決定

而不是一人說了算 沒想到變成這樣..........QQ
(如果我要戰L版主 我會直接把他的回信放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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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3-08-01
我求你把他的回信放上來,算我求你了XDD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8-02
(1)若你是想平反水桶,其實可以直接去組務申訴,會是
比較有效率而且有效果的作法。
(2)若是你想討論版主執法的標準,就專注在執法標準的
的討論上,會是比較有效率的做法。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8-07
我覺得新店版的版龜算是很簡化了
而且安全帽的舉例...說實在我覺得不太理想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8-11
二樓被刪文 有啥心得?
Sandy avatarSandy2013-08-13
假如那今天我喝酒醉酒駕在同一條路上被警察抓了三次?
Lily avatarLily2013-08-15
又發一篇,怎麼沒來刪文劣退浸水桶?
Cara avatarCara2013-08-18
因為要處理的文章過多所以真的無法一一來信警告
Megan avatarMegan2013-08-22
我當初說"明明已經知道版規,卻又不願意遵守"是基於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8-24
因為您有填寫完整是否已經閱讀過板規的假設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8-26
另外比較抱歉是因為一開始執行板務 以為你是蓄意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8-29
之後雖有改成3個月 但是過重部分 現在已經統一新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29
如以新規來論 2犯是14天 罰則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