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地球村補習想退費… - 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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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朋友的親身經歷,代po


2012年1月時去報名
櫃台小姐說 第一年是19800元
她又說可以用優惠價19800元  續購2年課程
等於39600元可以上三年
我想說還不錯  就買了三年

第一次上課是2月4日
現在覺得因為師資、課程不符需要
所以4月1日去辦理退費

櫃台跟我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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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第一年的19800元
優惠合約方案是【買半年送半年】
等於前半年(6個月)的課程費用就是19800元
可以從2月4日上到8月3日

4月1日去退費的話
第一年課程 因未滿全期課程(6個月)的三分之一
所以是退50% (19800*50%=9900元)
而2、3年課程費用 是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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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去退費的時候 櫃台人員才拿出所謂的"合約"給我看
上面有寫【第一年買半年送半年,學費為19800元】

這張她所謂的"合約"
是今年1月我去繳費時   她很快速的拿給我  請我快點簽名
然後就把那張所謂的合約給收回去了
根本就沒有時間讓我好好的審閱  了解背面那些密密麻麻的條文

當初我繳費的時候 只有拿到收據 沒有拿到合約影本
而我拿到的收據  上面沒有載明課程合約方案第一年是【買半年送半年】
只有收費的總金額而已
(我不太確定櫃台小姐有沒有口頭告知是買半年送半年,但應依合約為準吧,白紙黑字)

PS.4月1日我跟櫃台小姐要拿合約影印。她卻說這是公司機密,不能給我印。
奇怪,合約不是應該公司和我要各有一份嗎?那有簽約人卻不能拿到合約的道理…




現在的疑問是 所謂的"全期"計算基準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1.jsp?
LawID=P05H1005-20110809&RealID=05-08-1005

我看【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五章 編制及課程 第二十五條
補習班應依學科性質及教材內容訂定每期修業期限及每週授課時數,並留班備查。
前項修業期限每期超過六個月者,應分為上、下二學期招生、收費及授課;
授課時數每班級每週不得逾四十四節;授課時間每節以五十分鐘為原則。

如果19800元是買一年課程的話
那應該分成上半年9900元、下半年9900元
而我現在退費的話
是扣除上半年的50%費用
但下半年   應該是要全額退還吧?

也就是說 我應該要被扣的費用只有 9900*50%
而不是現在櫃台所說  19800元的50%吧?

請問  我的認知有錯嗎?
該怎麼爭取退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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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2-04-06
可以轉讓給別人,應該會比較划算。
Noah avatarNoah2012-04-07
我也遇到同樣問題,現在也很煩惱該怎麼辦,又找不到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