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 我常常看到有反同婚的說如果通過同婚就會通過人獸交跟近親婚。
: : 於是有一次我無聊就上網搜尋近親通婚,結果第一頁就有wiki的資料。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1%E8%A6%AA%E5%A9%9A%E5%A7%BB
: : 有眼睛都可以自己看看,可以近親通婚的國家就這張圖看起來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還
多
: : 根據台灣的標準,跟表親結婚是亂倫吧,那好,請看看反同的國家例如沙烏地,他們
表
: : 通婚是合法的喔。
: : 我不知道查資料對反同怎麼這麼難,wiki都有的資料,小學生都能找給我,還在那裏
講
: : 同婚等於亂倫的笑話。
: 這個問題是,推動同婚的概念在很多地方都是適用於近親通婚的.
: 甚至近親可通婚的國家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多.
: 那為何我們只有保障同婚,卻沒有保障近親通婚?
: 當然近親通婚和同性婚本來就不一樣,組成的條件不同.
: 但是基於這一點,
: 是不是也可以說同性婚姻和異性婚本來就不一樣,因為組成的條件也不一樣.
: 當前法律的規範上也不一樣.
: 你可以接受因為組成的條件不同,就不適用婚姻法保障嗎?
: 如果不能, 那麼你反近親通婚的邏輯不就跟反同邏輯一樣?
: 那至少你口中所謂的反同者在這一點還沒有雙重標準.
: 在台灣許多人確實對於亂倫,近親通婚有價值觀上的不認同.
: 這些人中有的支持同婚,有的不支持同婚.
: 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 支持同婚者不能理解反同者或恐同者對於同婚的感受.
: 這有點像我之前和老外聊天,他不能理解我們不能近親通婚一樣.
: 所以,如果你心中對於亂倫或近親通婚有那麼點不適感,
: 或許可以想像成反同者對於非異性婚的不適感.
其實說的並沒有錯,在現在科學已經可以有效避免生出殘缺嬰兒的情況下
在憲法保障平等權與婚姻自由的前提下
沒有絕對的理由可以反對近親婚姻
不曉得您有沒有看過美國大法官對於反對同婚的不同意見書?
裡面有個論點我認為蠻有道理,且跟您的論點相當相似
如果同性婚姻應該受保障,為什麼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不值得受保障?
首先要知道一夫多妻擁有長久的歷史背景,更是歷史中被人類認可的婚姻的一種形式
比起橫空出世的同志婚姻,看似更值得受保障
而且其實也並無任何道理可以說明,兩個人的婚姻就是充滿神聖性親密性,
可以有婚姻互相扶持的特性
而三個人(或以上)卻絕對不能展現婚姻之特性
但其實需要提醒您的是您犯了一個論證法上的常有錯誤
證明A權受保障,並不需先證明相似之B權應受保障
主張同婚須受保障的人,也不須同時主張近親或多人婚姻應受保障
因為人性就是這樣,事不關己己不操心,要求人對於不是自己利益相關的議題
投注非常大之心力,本來就沒有期待可能性
同時,對於主張同婚的人說,你們怎麼不同時主張近親婚?多人婚?
也不會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
最後我想談談,憲法解釋就是這樣
並不是在解釋當年立憲者那個時空背景的憲法意旨
而是我們當代思潮對於憲法的解釋
什麼該是權利?權利的保障應該到哪裡?這些都是當代價值觀
所以常常憲法解釋是後浪推前浪,以前合憲的在現在變成了違憲
如果說人民思潮跟著改變,最後近親婚、多人婚也被大法官解釋應受憲法保障
又有何不可?
--
: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 我常常看到有反同婚的說如果通過同婚就會通過人獸交跟近親婚。
: : 於是有一次我無聊就上網搜尋近親通婚,結果第一頁就有wiki的資料。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1%E8%A6%AA%E5%A9%9A%E5%A7%BB
: : 有眼睛都可以自己看看,可以近親通婚的國家就這張圖看起來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還
多
: : 根據台灣的標準,跟表親結婚是亂倫吧,那好,請看看反同的國家例如沙烏地,他們
表
: : 通婚是合法的喔。
: : 我不知道查資料對反同怎麼這麼難,wiki都有的資料,小學生都能找給我,還在那裏
講
: : 同婚等於亂倫的笑話。
: 這個問題是,推動同婚的概念在很多地方都是適用於近親通婚的.
: 甚至近親可通婚的國家還比通過同婚的國家多.
: 那為何我們只有保障同婚,卻沒有保障近親通婚?
: 當然近親通婚和同性婚本來就不一樣,組成的條件不同.
: 但是基於這一點,
: 是不是也可以說同性婚姻和異性婚本來就不一樣,因為組成的條件也不一樣.
: 當前法律的規範上也不一樣.
: 你可以接受因為組成的條件不同,就不適用婚姻法保障嗎?
: 如果不能, 那麼你反近親通婚的邏輯不就跟反同邏輯一樣?
: 那至少你口中所謂的反同者在這一點還沒有雙重標準.
: 在台灣許多人確實對於亂倫,近親通婚有價值觀上的不認同.
: 這些人中有的支持同婚,有的不支持同婚.
: 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 支持同婚者不能理解反同者或恐同者對於同婚的感受.
: 這有點像我之前和老外聊天,他不能理解我們不能近親通婚一樣.
: 所以,如果你心中對於亂倫或近親通婚有那麼點不適感,
: 或許可以想像成反同者對於非異性婚的不適感.
其實說的並沒有錯,在現在科學已經可以有效避免生出殘缺嬰兒的情況下
在憲法保障平等權與婚姻自由的前提下
沒有絕對的理由可以反對近親婚姻
不曉得您有沒有看過美國大法官對於反對同婚的不同意見書?
裡面有個論點我認為蠻有道理,且跟您的論點相當相似
如果同性婚姻應該受保障,為什麼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不值得受保障?
首先要知道一夫多妻擁有長久的歷史背景,更是歷史中被人類認可的婚姻的一種形式
比起橫空出世的同志婚姻,看似更值得受保障
而且其實也並無任何道理可以說明,兩個人的婚姻就是充滿神聖性親密性,
可以有婚姻互相扶持的特性
而三個人(或以上)卻絕對不能展現婚姻之特性
但其實需要提醒您的是您犯了一個論證法上的常有錯誤
證明A權受保障,並不需先證明相似之B權應受保障
主張同婚須受保障的人,也不須同時主張近親或多人婚姻應受保障
因為人性就是這樣,事不關己己不操心,要求人對於不是自己利益相關的議題
投注非常大之心力,本來就沒有期待可能性
同時,對於主張同婚的人說,你們怎麼不同時主張近親婚?多人婚?
也不會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
最後我想談談,憲法解釋就是這樣
並不是在解釋當年立憲者那個時空背景的憲法意旨
而是我們當代思潮對於憲法的解釋
什麼該是權利?權利的保障應該到哪裡?這些都是當代價值觀
所以常常憲法解釋是後浪推前浪,以前合憲的在現在變成了違憲
如果說人民思潮跟著改變,最後近親婚、多人婚也被大法官解釋應受憲法保障
又有何不可?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