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打人的男人 - 閒聊
By Tracy
at 2011-08-09T23:58
at 2011-08-09T23:5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acklin2002 ()》之銘言:
: 既然原PO這麼講道理,那我就來陪您講講道理。
先謝謝您的指教
: ※ 引述《Spetznaz (荊棘香)》之銘言:
: : ~~~~~~~~ ~~~~~~~~~~~~~~~~~~~~~~
: 43
: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 : 通常訴苦的一方總是會誇大自己受的傷害
: : 以及有意無意避開自己理虧的部分
: 我不是神,
: 不知道原PO是否理虧或者誇大,
: 但文章中沒有寫的事情,
: 你的陳述也僅只是你個人的推測,
~~~~~~~~~~~~~~~~~~~~~~~~~~~~
同理之
部份板友毫無疑義的全然相信原PO文者所描述的事件
也就是有意無意將男方描繪為
幾近無原因的動手打人
以及男方家屬的冷漠與輕蔑
這樣的不加思索其中避重就輕的
諸多疑點
便一面倒的聲援女方踏伐男方
這可是更加大膽的推測喔
: 雖然合理,但合理就一定代表正確嗎?
至少其正確性
會較毫不質疑的一面倒支持
來的稍高些
: 你可以用個人推論出的合理表彰正確的事實嗎?
: 顯然你的推論有問題。
聽信片面之詞的溫情拍拍一面倒
推論就沒問題嗎?
: 但被強行拖出車外、毆打到留血是原PO所陳述之事實,
~~~~
妳在場嗎, 妳認識當事者雙方嗎, 妳看過所謂的監視影像嗎
若以上皆非, 何來之"事實"?
: 根據這點就可以告對方傷害罪,
有閒有空有雅致人人皆可興訟
告的贏告不贏又是另一回事
: 每個版友們都心知肚明。
: : ~~~~~~~~~~~~~~~~~~~~ ~~~~~~~~~~
: : 不削的眼神是難以定義的
: : 就跟大學生外出買宵夜
: : 眼神跟飆仔不小心對到就被認定在挑釁
: : 就吃了幾下西瓜刀
: : 眼神呀
: : 可以電人也能傷人
: 這點我可以同意你,的確不能隨便憶測別人。
: 但你有聽過什麼是同理之心嗎?
~~~~~~~~
同理心耶
那部份板友在全然不清楚事件始末的狀況下
便以"感覺"對男方大加踏伐
那些動詞名詞型容詞有興趣爬爬推文便知
試問
若事件中的女方理虧在先, 男方並未如其文中以文字所誘導板友所相信的
這般冷血不念舊情只因細故痛毆女方的話
只對單方面的同理心
就成為濫情
所謂同理心不是該對事件中所有角色
都應給予的嗎
我只在推文中
見到狹隘的同理心
: 角色對調一下好了,
: 假設今天你被別人莫名其妙毆打,
~~~~~~~~
妳上文中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
"女方是莫名奇妙的被毆打"
這也是個大膽的推論與臆測
: 渾身是血、奄奄一息倒在馬路旁,
: 這時有個路人正巧從你旁邊走過去,
: 他什麼話都沒有說,__地看了你一眼就走了,
: 請問你會填:
: (A)高興 (B)生氣 (C)撫媚 (D)冷冷?
妳上面的舉例僅是
對原事主所PO之文
未經合理懷疑且考量人際互動的邏輯推敲
就全然套用原PO描繪出的故事劇情
完全偏厚女方的狹隘同理心換句話說
欠缺意義
: 我並非說原PO文章當中這樣的用詞就一定正確,
: 但是我能理解為何原PO會有這樣的感受,
: PTT有位朋友教我一句話很受用,
: 「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
中庸第二十章也有句頗受用的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期許部份板友
慎思明辨
盡信人言是難以獲得所謂
獨立思考的能力喔
: 一個人被這樣暴力毆打對待已經很可憐了,
同理心
那位妳們未曾蒙面的男方
只因女方的片面之詞
便遭到部份版友的未審先判
以如同暴力般的言語對待
難道就不可憐嗎
: 只不過是上網抒發一下情緒,
: 難道不能發揮同理心,
: 非得要對原PO玩這種邏輯挑錯遊戲酸她嗎?
: : ~~~~~~~~~~~~~~~~~~~~~~~~~~~~~~~~~~~~~~~
: : 有人法律有規定在警局不能電話
: : 不能嘻嘻笑笑?
: : 被揍的又不是她
: : 為何要苦著一張臉呢
: 同上段。
: 43
: : ~~~~~~~~~~~~~~~~~~~~~~~~~~~~
: : 相對的他也花了三年在妳身上
: : 別用隻字片語否定對方三年來的付出
: : 講的自己好像都是單方面付出一樣
: : 另外
: : 給了妳三年時間
: : 結果被對方揍
: 我實在看不出這兩句話之間的邏輯關係:
: 「給你三年時間→結果被對方揍」?
: 一般正常人談戀愛會想到的是,
: 如何愛對方、關懷對方、包容對方,
: 而你只看時間跟被揍這兩件事,
: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你談戀愛的方式,
: 就是限期三年內不要被對方揍到這樣嗎?
: 這...應該不是談戀愛,而是荒島大逃殺吧?
換句話說
交往三年還摸不透對方的個性與爆點
結果被揍了(事件始末與細節等只有主角雙方最清楚, 誰先動手也未知)
怪誰呢
: 43
: : ~~~~~~~~~~~~~~~~~~~~~~~~~~~~~~
: : 所以小學畢業不是當工程師的人
: : 揍人就比較有理?
: : 邏輯蠻大的進步空間
: 這我就不得不說,你的邏輯有問題了。
: 原PO明明就是說:
: 當工程師的人不會動手(P→Q)
: (隱藏的前提是受高等教育的人不該隨意動手)
: 那否定敘述應該是:
: 打人的人不該是工程師(~Q→~P)
: 但你卻用:
: 不是當工程師就該打人(~P→~Q)
建議妳去重新看看在下的原文
"小學學歷的打人就比較有理嗎?"
請不要扭曲語意竄改文字
這是基本禮貌
學校應該有教
: 首先,你犯了邏輯形式上的錯誤,
: 接著,你又用你自己錯誤的推論栽贓原PO邏輯不正確,
: 原PO豈不冤枉?
: : ~~~~~~~~~~~~~~~~~~~~~~~~~~~~~~~~~~~
: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 : 真的
: 我相信所有版友都知道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 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否定原PO被男友打,
~~~~~~~~~~~~~~~~~~~~~~
慎思明辨喔(揪咪)
: 她就可以提告的這件事實。
快快去告
小吃攤已經等著下雞排番薯條了
等著看判決書
是否故事情節如苦主所言
不是的話
正義感分外強烈的部份板友就科科科科了XD
--
Boutique http://www.wretch.cc/blog/spetznaz
--
: 既然原PO這麼講道理,那我就來陪您講講道理。
先謝謝您的指教
: ※ 引述《Spetznaz (荊棘香)》之銘言:
: : ~~~~~~~~ ~~~~~~~~~~~~~~~~~~~~~~
: 43
: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 : 通常訴苦的一方總是會誇大自己受的傷害
: : 以及有意無意避開自己理虧的部分
: 我不是神,
: 不知道原PO是否理虧或者誇大,
: 但文章中沒有寫的事情,
: 你的陳述也僅只是你個人的推測,
~~~~~~~~~~~~~~~~~~~~~~~~~~~~
同理之
部份板友毫無疑義的全然相信原PO文者所描述的事件
也就是有意無意將男方描繪為
幾近無原因的動手打人
以及男方家屬的冷漠與輕蔑
這樣的不加思索其中避重就輕的
諸多疑點
便一面倒的聲援女方踏伐男方
這可是更加大膽的推測喔
: 雖然合理,但合理就一定代表正確嗎?
至少其正確性
會較毫不質疑的一面倒支持
來的稍高些
: 你可以用個人推論出的合理表彰正確的事實嗎?
: 顯然你的推論有問題。
聽信片面之詞的溫情拍拍一面倒
推論就沒問題嗎?
: 但被強行拖出車外、毆打到留血是原PO所陳述之事實,
~~~~
妳在場嗎, 妳認識當事者雙方嗎, 妳看過所謂的監視影像嗎
若以上皆非, 何來之"事實"?
: 根據這點就可以告對方傷害罪,
有閒有空有雅致人人皆可興訟
告的贏告不贏又是另一回事
: 每個版友們都心知肚明。
: : ~~~~~~~~~~~~~~~~~~~~ ~~~~~~~~~~
: : 不削的眼神是難以定義的
: : 就跟大學生外出買宵夜
: : 眼神跟飆仔不小心對到就被認定在挑釁
: : 就吃了幾下西瓜刀
: : 眼神呀
: : 可以電人也能傷人
: 這點我可以同意你,的確不能隨便憶測別人。
: 但你有聽過什麼是同理之心嗎?
~~~~~~~~
同理心耶
那部份板友在全然不清楚事件始末的狀況下
便以"感覺"對男方大加踏伐
那些動詞名詞型容詞有興趣爬爬推文便知
試問
若事件中的女方理虧在先, 男方並未如其文中以文字所誘導板友所相信的
這般冷血不念舊情只因細故痛毆女方的話
只對單方面的同理心
就成為濫情
所謂同理心不是該對事件中所有角色
都應給予的嗎
我只在推文中
見到狹隘的同理心
: 角色對調一下好了,
: 假設今天你被別人莫名其妙毆打,
~~~~~~~~
妳上文中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
"女方是莫名奇妙的被毆打"
這也是個大膽的推論與臆測
: 渾身是血、奄奄一息倒在馬路旁,
: 這時有個路人正巧從你旁邊走過去,
: 他什麼話都沒有說,__地看了你一眼就走了,
: 請問你會填:
: (A)高興 (B)生氣 (C)撫媚 (D)冷冷?
妳上面的舉例僅是
對原事主所PO之文
未經合理懷疑且考量人際互動的邏輯推敲
就全然套用原PO描繪出的故事劇情
完全偏厚女方的狹隘同理心換句話說
欠缺意義
: 我並非說原PO文章當中這樣的用詞就一定正確,
: 但是我能理解為何原PO會有這樣的感受,
: PTT有位朋友教我一句話很受用,
: 「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
中庸第二十章也有句頗受用的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期許部份板友
慎思明辨
盡信人言是難以獲得所謂
獨立思考的能力喔
: 一個人被這樣暴力毆打對待已經很可憐了,
同理心
那位妳們未曾蒙面的男方
只因女方的片面之詞
便遭到部份版友的未審先判
以如同暴力般的言語對待
難道就不可憐嗎
: 只不過是上網抒發一下情緒,
: 難道不能發揮同理心,
: 非得要對原PO玩這種邏輯挑錯遊戲酸她嗎?
: : ~~~~~~~~~~~~~~~~~~~~~~~~~~~~~~~~~~~~~~~
: : 有人法律有規定在警局不能電話
: : 不能嘻嘻笑笑?
: : 被揍的又不是她
: : 為何要苦著一張臉呢
: 同上段。
: 43
: : ~~~~~~~~~~~~~~~~~~~~~~~~~~~~
: : 相對的他也花了三年在妳身上
: : 別用隻字片語否定對方三年來的付出
: : 講的自己好像都是單方面付出一樣
: : 另外
: : 給了妳三年時間
: : 結果被對方揍
: 我實在看不出這兩句話之間的邏輯關係:
: 「給你三年時間→結果被對方揍」?
: 一般正常人談戀愛會想到的是,
: 如何愛對方、關懷對方、包容對方,
: 而你只看時間跟被揍這兩件事,
: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你談戀愛的方式,
: 就是限期三年內不要被對方揍到這樣嗎?
: 這...應該不是談戀愛,而是荒島大逃殺吧?
換句話說
交往三年還摸不透對方的個性與爆點
結果被揍了(事件始末與細節等只有主角雙方最清楚, 誰先動手也未知)
怪誰呢
: 43
: : ~~~~~~~~~~~~~~~~~~~~~~~~~~~~~~
: : 所以小學畢業不是當工程師的人
: : 揍人就比較有理?
: : 邏輯蠻大的進步空間
: 這我就不得不說,你的邏輯有問題了。
: 原PO明明就是說:
: 當工程師的人不會動手(P→Q)
: (隱藏的前提是受高等教育的人不該隨意動手)
: 那否定敘述應該是:
: 打人的人不該是工程師(~Q→~P)
: 但你卻用:
: 不是當工程師就該打人(~P→~Q)
建議妳去重新看看在下的原文
"小學學歷的打人就比較有理嗎?"
請不要扭曲語意竄改文字
這是基本禮貌
學校應該有教
: 首先,你犯了邏輯形式上的錯誤,
: 接著,你又用你自己錯誤的推論栽贓原PO邏輯不正確,
: 原PO豈不冤枉?
: : ~~~~~~~~~~~~~~~~~~~~~~~~~~~~~~~~~~~
: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 : 真的
: 我相信所有版友都知道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 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否定原PO被男友打,
~~~~~~~~~~~~~~~~~~~~~~
慎思明辨喔(揪咪)
: 她就可以提告的這件事實。
快快去告
小吃攤已經等著下雞排番薯條了
等著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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