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指控... - 彰化

Table of Contents


等一下

沒有自介

可是卻PO交易文

那不就版規處理

希望我不會被告

希望律師不會提出構成妨害名譽

※ 引述《fs558822 (牛奶)》之銘言:
: 今天早上我PO了買賣文
: 是想把一件自己國家自己救的衣服賣出去
: 這件衣服本來就有申請智慧財產權
: 街頭攤販以仿冒品大量製作售價為250元~300元不等
: 正版自己國家自己救售價為500
: 當初我購買500元 可是我有多買
: 今天想以500在把她售出
: 突然一位鄉民說我賺這種錢不好吧
: 跟他解釋還說我心虛刪文
: 事實是有人已經向我購買
: 我瞬間感覺
: 第一:我好像沒賺到任何一毛錢
: 第二:知道的人都知道這是激進所設計的衣服 價錢都是500
: 今天我真的很火大
: 我剛剛有打電話給律師事務所了
: 請這位鄉民在晚上12點前公開道歉
: 否則我將對你提出法律相關告訴

--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4-05-29
如果有違反版規 那請按版規處理 謝謝
Kyle avatarKyle2014-05-29
所以如果依照版規走~這件事根本不應該發生~那還可以
告嗎?如果遵守版規根本甚麼事都不會發生啊~
Annie avatarAnnie2014-05-30
還是說版規不具法律效力所以沒差!?那我也想po交易文~
Kama avatarKama2014-05-30
推樓上!!!你都交易並刪文了還版規處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5-31
他要告的是那位板友的文字名譽損害部分 跟版規什麼東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6-01
東沒有關係吧 可能他有備份吧XD 還是勸你們好好和解
Annie avatarAnnie2014-06-01
問題是照這篇文章的說法~如果依版規走~那篇交易文不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6-02
應該存在吧;如果依版規走沒那篇文~會有後續的爭議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6-02
不過如果大家認為版規無法律效力可以不用鳥~那就沒差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6-03
不守版規就不能告??神邏輯XDD
Ethan avatarEthan2014-06-04
這讓人想起之前有人酒駕闖紅燈被撞死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6-04
如果文章違反板規 那在推文問候作者祖宗十八代會不
會被告呢?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6-05
揪出違規文為什麼要問候祖宗? 普通的推也是可以的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6-05
推文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6-06
板規本來就沒有法律效力,板規會讓你被水桶而已,難
不成你上法院還要主張"因為違反板規,所以請求權自始
不存在"嗎?你覺得法官會怎麼想...?
Oscar avatarOscar2014-06-07
告不告跟版規有什麼關係..
Necoo avatarNecoo2014-06-07
二樓神邏輯..佩服佩服
Kama avatarKama2014-06-08
照二樓的說法只要你有任何違規行為我都能把你打死了
"只要你不違規,就不會發生我打死你這件事"
Dinah avatarDinah2014-06-08
要看法的位階,很明顯,板規是最弱的。
Kelly avatarKelly2014-06-09
而且既成的事實,被告頂多可以告板主失職,原po想告
Agnes avatarAgnes2014-06-10
是沒什麼問題,只是最後兩邊都佔不了便宜。
Leila avatarLeila2014-06-10
我神邏輯?我不是都在詢問嗎?我有做出只要違規就能打
Ethan avatarEthan2014-06-11
的結論!?
Sarah avatarSarah2014-06-11
板規本來就沒法律位階,不要把它神化了
Emily avatarEmily2014-06-12
本來就無關 一碼論一碼 桶原原po阿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6-13
我是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Puput avatarPuput2014-06-13
統歸統 告規告阿
Donna avatarDonna2014-06-14
2樓你有要緊嘛???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6-14
只是在詢問,我也只是在假設阿~你能詢問我不能假設?
而且你的"詢問"的確邏輯很神奇..不是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6-15
你那句是假設!?你都下結論了吧~我才覺得神奇呢~
Steve avatarSteve2014-06-16
有"或貼五篇文以上"的規定
Kelly avatarKelly2014-06-16
"5篇文章以板上目前查詢的到為主"
Dinah avatarDinah2014-06-17
"若已收錄精華區,請來信舉證。"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6-18
我不是假設不然難道我真的打死你了嗎? 又在神邏輯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6-18
"照二樓的說法"意思不就是"假設二樓的邏輯是正確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6-19
2樓硬要凹~有夠難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6-19
本系列串無關彰化 鎖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