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後駕車所觸犯的公共危險罪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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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綠燈我開車要左轉結果有位機車騎士從巷子裡逆向出來,導致我煞車不及而撞到他.是對方違規行駛,而我有陸權並沒違規.對方有受傷頭部縫了三針.而我的酒精值只有0.09並未超過0.25我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因為警察跟我說不管酒測值多少,只要不是0.00都要移送地檢署.可是我不是酒後肇事ㄟ,而是對方先違規然後影響到我的路權,這樣我還有罪嗎?
Update:
既然已經要移送了,我還有必要跟他私下和解嗎?因為我認為我並不算酒後肇事,是對方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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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06-01-17
開車肇事依規定警方都要做酒測.只要酒測體內有酒精成分.不管酒測值多少.都要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誰教你喝酒要開車但是移送不一定會有罪.因為你的酒測值未超過0.25.檢察官可能會一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