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讓部分,希望版友一起討論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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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我是剛出國回來的JPIGHEAD

這裡有一個針對轉讓的部份的問題想跟大家探討

這裡節錄新店版板規
"
1.交易文違反規定之文章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發表具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那一個即視為交易文,
包含(販賣,租售,合購,代買,轉讓)
發文需符合規範:
A.發表時間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當日只可發表一篇。(刪除再發比照辦理)
B.承B,若於禮拜六以外的時間發表後自刪者,亦比照辦理。
C.禁止發表網路禁止販售之物品。(如藥品)
Z.累犯者將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會禁言一年半。
(從2017.12.01開始計算)
"
其文章明訂對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人即為交易文。

但觀察版上部分關於轉讓的部分,有一定的比例在於會員資格的轉讓

原本針對此轉讓都無論如何視為交易文予以逞罰,

但許多使用者會因板規規範說他必須收錢才算交易文,第三方收費不算在交易,

認為轉讓非自己收錢進而在規範時間外發文,誤觸板規而受罰。

因此我想針對這部分尋求大家的意見,並做為以後處理的規範。

目前我預計應有兩種處理模式,提供各位選擇或討論:

1.維持原狀 無論如何只要轉讓部分 受轉讓方有付出金錢行為,就視為交易文 列入規範

2.轉讓部分 只要原PO未收受費用 應視為非交易文 可以不受交易文規範

我個人比較傾向1.原因是希望杜絕可能有任何業者已轉讓之名行交易之實

而後會請SOSO在板規文章將交易文轉讓部分做增修

明定為只要有金錢來往不論是否第三方收費都應受板規規範

而2.雖會讓大家比較方便,但是就比較難以規範有業者已轉讓某物為名實質販售會員商品

不曉得各位對此議題有怎樣的看法,希望都能提出讓大家討論看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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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8-04-29
合購我也沒收錢 收錢的是賣家啊 blahblahblah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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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18-05-04
如果套用2那合購代售也有可能作亂?
Jacob avatarJacob2018-05-08
覺得算1
Emma avatarEmma2018-05-08
套用2幫房東找房客是不是也可以亂入?
Noah avatarNoah2018-05-12
1
Oscar avatarOscar2018-05-14
2的話幫第三者賣東西也可以嗎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5-14
找朋友代PO幫賣 PO文者就沒有金錢交易啦w
Joe avatarJoe2018-05-17
1比較好管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5-20
我新買的物品轉讓賣給別人也是轉讓啊..
還是這邊以後改為新店交易版,只准PO交易轉讓文啊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5-20
如果是無償轉讓會籍,註明清楚就好
Hedy avatarHedy2018-05-23
1,一堆人喜歡遊走灰色邊緣,給方便當隨便,既然無
償轉讓那就歸類為贈送,不是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5-26
1
Edith avatarEdith2018-05-28
想要玩文字遊戲的人就直接桶了
Leila avatarLeila2018-06-01
支持直接桶一個月,累犯就桶20年。
Hedy avatarHedy2018-06-02
1.不管要轉讓,出租一律禮拜六,省得麻煩
Kyle avatarKyle2018-06-05
1維持原狀,轉讓也是會有金錢交易的產生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6-07
1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6-10
1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6-13
1
Jack avatarJack2018-06-15
1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6-16
支持1 ,謝謝版主處理此爭議!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6-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