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羅東週邊的區段徵收 - 宜蘭
By Edwina
at 2020-01-08T22:33
at 2020-01-08T22:3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oblesse (小狐狸)》之銘言:
: ※ 引述《i77421 (明)》之銘言:
: : 大家好阿,最近羅東往交流道的五結路上
: : 眼尖的朋友應該都有看到掛了挺多抗議布條
: : 就是從東寶加油站到英承會館這一段
: : 大意就是抗議政府的區段徵收
: : 我就在想會不會有人好奇是要徵收哪些
: : 所以來跟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 : 這次的區段徵收,計劃名稱為:
: : 「訂正暨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及保護區通盤檢討)(配合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
: : 系統計畫)」
: : 總共要徵收羅東週邊將近100公頃的土地
: : 就是比兩座羅運還大這樣。
: : 徵收的區塊可以點連結看圖
: : https://imgur.com/XNBIazf (徵收區塊圖)
: : 預計經費至少60億台幣
: : 而60億是兩年前的數據了。
: : 經費與土地的使用也是點連結
: : https://imgur.com/jKBtDbE (經費表)
: : -----------------------------------
: : 詳細的計畫書與計劃圖呢
: :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下面的連結喔
: : https://bit.ly/2uppCzk 計畫書
: : https://bit.ly/2QtGjlv 計劃圖
: : -----------------------------------
: : 可能會有朋友好奇為什麼我這麼清楚...
: : 當然是因為我家也在被徵收之中呀...
: : 心情就是覺得......
: : 好棒棒呢
: : 政府又多了一批好香的地呀
: 對本案有些許了解,
: 稍微解說一下好了:
: 羅東市區外圍絕大部分是保護區,
: 「保護區」很多限制,幾乎不能利用,
: 當然,私下使用沒被政府查到的話不會管。
: 羅東一直淹水,政府想解決,
: 所以就把腦筋動到這一圈保護區上,
: 最後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要動可以,
: 但至少要50%的土地用在公共設施上。
: 確保這些規劃內容能夠確實執行。
: (重點!!都市計畫委員決定的,
: 都是專家學者們,不是政府公務員決定的)
: 另外,政府施做這麼大片的公共建設,
: 有可能不花錢嗎?
: 那這些錢哪裡來?
: 縣府出錢?怎麼可能,宜蘭是出名的窮縣,
: 所以才會用「區段徴收」,
: 也就是徵收某區段的土地,
: 除一部分做為公共設施外,
: 另收取一部分的土地用來支付工程款,
: 剩下的土地就發還。
: 再來,以現在的徵收法規規定,
: 徵收一律以「市價」徵收,
: 而這個價格則是在徴收的當下,
: 去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來估,
: 不是政府公務員喊價,
: 或以公告現值加幾成來算(超多人這樣認為)。
: 所以,公務員不會,也沒辦法壓價,
: 更不要說用幾年前的價格來徴收。
: 所以,如果你的土地很小,
: 不到最小發還土地標準時…這時就發錢,
: 而如果超過的話,領回土地或拿錢自己選,
: 領回土地....以現在的計畫好像大約是40%左右,
: 如果你原本的土地價值高,領回的土地會大於40%,
: 但本來就是很偏僻沒人要的地....那領回就會少於40%,
: 不是任何地都是40%,
: 至於為啥只有40%,
: 前面有講,中央規定50%要做公設,10%是用來付工程款,
: 剩下的才能發還。
所以工程款的部分就請那些可憐被劃分到的居民貢獻囉?
為了大羅東不淹水的好 還是只能請你們那些被劃到區塊的吞下去囉?
: 至於為啥公聽會一直在吵,
: 其實幾乎都是在要求要發回更多土地,
原本100%的土地,變成40%上下,是你你不會想辦法爭取多一點的土地比例?
更何況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本來就是這些居民的啊
: 只能說,
: 10%要付工程款,縣府沒錢所以這部分不可能動,
縣府要治水,立意良善,但因為沒錢,所以10%要變成工程款來支付,
等等這是不是怪怪的? 想要做事(暫且不論有沒有用) 所以請民眾來付10%?
那平常政府歲收跟預算是幹嘛用的? 縣府沒錢的事情為何要老百姓承擔?
: 50%是中央都委會同意這個案子的前題,
: 不到50%的話這個案直接被取消,所以也不可能。
: 當然站在地主的角度一定是希望土地拿回愈多愈好,
再說一次,這本來就是地土的土地,什麼叫拿回來越多越好??!!
講得一副他爭取這些好像是很過份,但這本來就是他的土地啊
: 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會覺得,
: 拿不能建築的保護區,換可以建築的住宅區,
: 就算只有40%也大賺吧?
確實是局外人角度無誤,人性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但只能說不是所有人都這麼重利,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思路是不是有些欠缺考量?
對某些老人家來說,那塊土地就是他們居住幾十年的地方,說真的,
大多只是想要好好平平靜靜的生活,畢竟那是他一輩子的生活所在。
: 沒辦法利用的地,再大也沒意義,不是嗎?
我想價值性這部分應該各自有不同的解讀,但可能對某些人來說,可利用性才重要吧,
保護區的土度就算擁有也 沒 意 義。
目前地主多是已經70歲以上的老人家,要的只是安穩的生活,要的只是
對於這塊土地的記憶,就像你我對於自己成長時的記憶一樣,都是很珍貴用金錢買不到。
再來就是對於生活的適性問題,有多少老人家不願意離開家鄉跟子女同住,
或是到一個陌生的環境不快樂,因為那邊沒有他的朋友、沒有他熟悉的菜市場,
生活富裕了、充足了,心靈卻空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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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i77421 (明)》之銘言:
: : 大家好阿,最近羅東往交流道的五結路上
: : 眼尖的朋友應該都有看到掛了挺多抗議布條
: : 就是從東寶加油站到英承會館這一段
: : 大意就是抗議政府的區段徵收
: : 我就在想會不會有人好奇是要徵收哪些
: : 所以來跟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 : 這次的區段徵收,計劃名稱為:
: : 「訂正暨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及保護區通盤檢討)(配合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
: : 系統計畫)」
: : 總共要徵收羅東週邊將近100公頃的土地
: : 就是比兩座羅運還大這樣。
: : 徵收的區塊可以點連結看圖
: : https://imgur.com/XNBIazf (徵收區塊圖)
: : 預計經費至少60億台幣
: : 而60億是兩年前的數據了。
: : 經費與土地的使用也是點連結
: : https://imgur.com/jKBtDbE (經費表)
: : -----------------------------------
: : 詳細的計畫書與計劃圖呢
: :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下面的連結喔
: : https://bit.ly/2uppCzk 計畫書
: : https://bit.ly/2QtGjlv 計劃圖
: : -----------------------------------
: : 可能會有朋友好奇為什麼我這麼清楚...
: : 當然是因為我家也在被徵收之中呀...
: : 心情就是覺得......
: : 好棒棒呢
: : 政府又多了一批好香的地呀
: 對本案有些許了解,
: 稍微解說一下好了:
: 羅東市區外圍絕大部分是保護區,
: 「保護區」很多限制,幾乎不能利用,
: 當然,私下使用沒被政府查到的話不會管。
: 羅東一直淹水,政府想解決,
: 所以就把腦筋動到這一圈保護區上,
: 最後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要動可以,
: 但至少要50%的土地用在公共設施上。
: 確保這些規劃內容能夠確實執行。
: (重點!!都市計畫委員決定的,
: 都是專家學者們,不是政府公務員決定的)
: 另外,政府施做這麼大片的公共建設,
: 有可能不花錢嗎?
: 那這些錢哪裡來?
: 縣府出錢?怎麼可能,宜蘭是出名的窮縣,
: 所以才會用「區段徴收」,
: 也就是徵收某區段的土地,
: 除一部分做為公共設施外,
: 另收取一部分的土地用來支付工程款,
: 剩下的土地就發還。
: 再來,以現在的徵收法規規定,
: 徵收一律以「市價」徵收,
: 而這個價格則是在徴收的當下,
: 去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來估,
: 不是政府公務員喊價,
: 或以公告現值加幾成來算(超多人這樣認為)。
: 所以,公務員不會,也沒辦法壓價,
: 更不要說用幾年前的價格來徴收。
: 所以,如果你的土地很小,
: 不到最小發還土地標準時…這時就發錢,
: 而如果超過的話,領回土地或拿錢自己選,
: 領回土地....以現在的計畫好像大約是40%左右,
: 如果你原本的土地價值高,領回的土地會大於40%,
: 但本來就是很偏僻沒人要的地....那領回就會少於40%,
: 不是任何地都是40%,
: 至於為啥只有40%,
: 前面有講,中央規定50%要做公設,10%是用來付工程款,
: 剩下的才能發還。
所以工程款的部分就請那些可憐被劃分到的居民貢獻囉?
為了大羅東不淹水的好 還是只能請你們那些被劃到區塊的吞下去囉?
: 至於為啥公聽會一直在吵,
: 其實幾乎都是在要求要發回更多土地,
原本100%的土地,變成40%上下,是你你不會想辦法爭取多一點的土地比例?
更何況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本來就是這些居民的啊
: 只能說,
: 10%要付工程款,縣府沒錢所以這部分不可能動,
縣府要治水,立意良善,但因為沒錢,所以10%要變成工程款來支付,
等等這是不是怪怪的? 想要做事(暫且不論有沒有用) 所以請民眾來付10%?
那平常政府歲收跟預算是幹嘛用的? 縣府沒錢的事情為何要老百姓承擔?
: 50%是中央都委會同意這個案子的前題,
: 不到50%的話這個案直接被取消,所以也不可能。
: 當然站在地主的角度一定是希望土地拿回愈多愈好,
再說一次,這本來就是地土的土地,什麼叫拿回來越多越好??!!
講得一副他爭取這些好像是很過份,但這本來就是他的土地啊
: 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會覺得,
: 拿不能建築的保護區,換可以建築的住宅區,
: 就算只有40%也大賺吧?
確實是局外人角度無誤,人性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但只能說不是所有人都這麼重利,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思路是不是有些欠缺考量?
對某些老人家來說,那塊土地就是他們居住幾十年的地方,說真的,
大多只是想要好好平平靜靜的生活,畢竟那是他一輩子的生活所在。
: 沒辦法利用的地,再大也沒意義,不是嗎?
我想價值性這部分應該各自有不同的解讀,但可能對某些人來說,可利用性才重要吧,
保護區的土度就算擁有也 沒 意 義。
目前地主多是已經70歲以上的老人家,要的只是安穩的生活,要的只是
對於這塊土地的記憶,就像你我對於自己成長時的記憶一樣,都是很珍貴用金錢買不到。
再來就是對於生活的適性問題,有多少老人家不願意離開家鄉跟子女同住,
或是到一個陌生的環境不快樂,因為那邊沒有他的朋友、沒有他熟悉的菜市場,
生活富裕了、充足了,心靈卻空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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