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訂出來五十字原則,這是合理的,也是大家投票通過,
但那是防堵「灌水文」、「衝文章數」,甚或是買賣文的不是嗎?
對於好心想來這邊贈送東西給新店厝邊,
但寫完東西名稱、贈送地點之後,不知道要湊什麼字數的好心板友,
需要送進水桶一個月?
詳情:#1DilX9lF 公告文
我不認識那位板友,但假如我是他,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想來這了吧!
原來在新店,好心送個東西,只因為沒有多嘴砲一下,
多寫幾個字來湊滿50字,就要被關進水桶一個月,
這到底是什麼東東阿?囧rz
雖然我們是個法治社會,但這裡是個地方版,
難道不能有點人情味,什麼事情都要一板一眼地完全用「法」來處理嗎?
唉..........................................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