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規50字...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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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長期以來對"守秩序"不諒解,當一件事情變成規定的時候
除非你有甚麼急難,就是要去遵守它。
如果不按照規定,執法者要怎麼執行公務。

如同過馬路紅燈停,綠燈行,即使現在一台車子都沒有,即使你是扶老太太過馬路
你闖紅燈,還是違規,除非你是救護車。

50字規定不是只有新店板有而已,大多數的板都有
至於為什麼會有這種規定,一言以蔽之
就是大多數的鄉民不想看到低於50字的文章

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覺得50字規定不適用於新店板
可以提出來別的意見給大家參考參考
不然當他還是新店板板規的時候,麻煩大家在新店板發文的時候
就要遵守此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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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長曰 :“曹操望見煙,知有埋伏,如何肯來?”

孔明笑曰:“豈不聞兵法虛虛實實之論?操雖能用兵,只此可以瞞過他也。
他見煙起,將謂虛張聲勢,必然投這條路來。將軍休得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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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1-04-24
罪刑法定原則看清楚再來
Kama avatarKama2011-04-26
罪刑法定跟這篇有啥關係@@?我念八年法律還是想不通..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4-26
比例原則 法安定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5-01
明確性要求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5-02
我也是念法的 不過實在是很不能理解1樓推文的心態
Leila avatarLeila2011-05-03
是覺得這樣凡事論法 丟一個學術名詞出來比較上流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1-05-06
謝謝 MaAngel 和 RoseLen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5-11
厄...我沒有要挺誰 所以可以不要謝我嗎...?
Leila avatarLeila2011-05-14
這樣感覺...好奇怪 好像小學的時候兩派吵架就要一邊
一國....
Donna avatarDonna2011-05-16
您說的也有道理,但我不是想要把你拉攏到我這一國
而謝您,我也沒有想要吵架
Rae avatarRae2011-05-17
我打謝謝只是覺得這是基本的禮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5-22
禁一行文,文字數低於50字者視為灌水 請愛用推文
哪裡不明確
Yuri avatarYuri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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