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9的裁定標準 - 閒聊

By Dora
at 2018-12-09T17:56
at 2018-12-09T17:56
Table of Contents
抱歉早上才看到這篇 現在才有空回@@
※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銘言:
: 最近板主對於板規9的裁定標準,改為僅規範站內轉錄,
呃,我個人是主張身為ptt板主,能作栽決標準的也只有ptt上查得到的東西
之前板規9應該也沒有規範到站外轉錄,如果有的話,我覺得其實是一種濫權。
: 令我感到疑惑。
: 按照此標準,只要是來自PTT以外的文章,或者無法查證來源的文章,
: 就算是PTT其他使用者的文章,
: 經過複製貼上後,通通都可以當作是發文者自己寫的,
: 這等於是變相鼓勵盜用他人文章,來增加發文數。
這點我覺得本來就是沒辦法的
如果寫文者覺得受侵害,他可以去信當事人請求刪文,甚至走法律程序
如果寫文者不作表示,也許他很希望自己的文章被到處轉錄,甚至他就是轉錄者本人
作為板主,去預設寫文者的立場,本來就是危險的。
之所以規範站內轉錄也只是因為好抓
可以很簡單判斷是不是轉文
也可以很簡單從帳號上來認定是不是同個人發的
這點我相信不只在ptt各板,就算在臉書、推特或是部落格也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附帶一提,如果有人直接複制貼上ptt另一個板的文章,而非使用站內轉錄的功能
我也是覺得不能抓
因為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抄了別處的同一篇文章
當然,一切法律責任請自行承擔。
: 以前組務有判例#1P2kuneM (L_TalkandCha)
: 五、檢視使用者microXD 的文章,其心得「日本就沒有婆媳問題? 底下網友留言很
: 中肯阿」,僅 19 個繁體中文字。經板主群討論,認為文章中的「新聞標題」
: 、「心得」與「摘錄留言」等字,或引用他人留言、文章,皆不應視為板規所
: 訂定之「心得」,組務認為板主的判定違規標準,並無不當,故本案仍維持板
: 主的裁定。
: 既然引用他人留言、文章,不被認為是心得的話,
: 那也不能夠當作自己的文章。
: 我要求將板規9的裁定標準恢復,
: 並且將最近有違反板規9但認定未違規的檢舉案重審。
新聞的規範是獨立寫明的,這我覺得沒問題
本來新聞就是比較特別的一類文章,連超貼的定義都跟其它文章不同
把新聞拿來跟一般轉錄文做對比,我覺得沒什麼意義這樣。
大概4john喇
--
ヽ(○′∀`○)ノ女孩板公告專用簽名檔 ゚ヽ(*′∀`)ノ゚
女孩1 https://i.imgur.com/n18atcx.jpg 女孩2 https://i.imgur.com/I4Fa1Ct.png

女孩3 https://i.imgur.com/Rf9O5Rh.jpg 女孩4 https://i.imgur.com/l6ITzDD.jpg

女孩5 https://i.imgur.com/rZl9W6m.jpg 女孩6 https://i.imgur.com/67BCyMR.jpg

女孩7 https://i.imgur.com/zmhwYxP.jpg 女孩8 https://i.imgur.com/xjrBRp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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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銘言:
: 最近板主對於板規9的裁定標準,改為僅規範站內轉錄,
呃,我個人是主張身為ptt板主,能作栽決標準的也只有ptt上查得到的東西
之前板規9應該也沒有規範到站外轉錄,如果有的話,我覺得其實是一種濫權。
: 令我感到疑惑。
: 按照此標準,只要是來自PTT以外的文章,或者無法查證來源的文章,
: 就算是PTT其他使用者的文章,
: 經過複製貼上後,通通都可以當作是發文者自己寫的,
: 這等於是變相鼓勵盜用他人文章,來增加發文數。
這點我覺得本來就是沒辦法的
如果寫文者覺得受侵害,他可以去信當事人請求刪文,甚至走法律程序
如果寫文者不作表示,也許他很希望自己的文章被到處轉錄,甚至他就是轉錄者本人
作為板主,去預設寫文者的立場,本來就是危險的。
之所以規範站內轉錄也只是因為好抓
可以很簡單判斷是不是轉文
也可以很簡單從帳號上來認定是不是同個人發的
這點我相信不只在ptt各板,就算在臉書、推特或是部落格也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附帶一提,如果有人直接複制貼上ptt另一個板的文章,而非使用站內轉錄的功能
我也是覺得不能抓
因為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抄了別處的同一篇文章
當然,一切法律責任請自行承擔。
: 以前組務有判例#1P2kuneM (L_TalkandCha)
: 五、檢視使用者microXD 的文章,其心得「日本就沒有婆媳問題? 底下網友留言很
: 中肯阿」,僅 19 個繁體中文字。經板主群討論,認為文章中的「新聞標題」
: 、「心得」與「摘錄留言」等字,或引用他人留言、文章,皆不應視為板規所
: 訂定之「心得」,組務認為板主的判定違規標準,並無不當,故本案仍維持板
: 主的裁定。
: 既然引用他人留言、文章,不被認為是心得的話,
: 那也不能夠當作自己的文章。
: 我要求將板規9的裁定標準恢復,
: 並且將最近有違反板規9但認定未違規的檢舉案重審。
新聞的規範是獨立寫明的,這我覺得沒問題
本來新聞就是比較特別的一類文章,連超貼的定義都跟其它文章不同
把新聞拿來跟一般轉錄文做對比,我覺得沒什麼意義這樣。
大概4john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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ヽ(○′∀`○)ノ女孩板公告專用簽名檔 ゚ヽ(*′∀`)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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