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1RzXEvLl (Women_Picket) 範例
若依照此篇邏輯
若A 被水桶,其日期為 2018/1/1 -> 2019/1/1
而其登入帳號 2018 -> 2019 內,其登入IP可能為10組
42.72.232.27 ~ 42.72.232.36
其區間內有100名使用者在女版發言
每位也分配到10組IP
假設中華電信 僅有999組IP在流轉
則其使用者 IP 一定會有一名使用者 與 被水桶者相同
這代表這名使用者 一定是被冤枉版規18
更甚者,若A被解水桶後 仍有10組IP紀錄
其餘100名使用者也有10組
所以 100*20 與此 20組IP 會有交集,等同會有20組IP 相撞
若使用者剛好跟我一樣衰小,20組IP 各分配與不同使用者,因此會有20名無辜者送審
因此這種檢舉邏輯一定有問題
所以這則審判,請版主在斟酌是否該送審
那篇檢舉邏輯最妙的是,如果a水桶,b在期間發言,然後往後a,b其之後上線,留言後的所有ip只要有一組吻合,分配到IP的時間就算差了五個月還是算嫌疑犯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