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頭帳戶以及後續處理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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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小弟在去年100/12/26日因為某些原因而急需用到錢(家人也沒多餘的錢)一時沖昏了腦...在網路上找到了兼差加了即時通聊了一下是作外務工作的,須提供提款卡?(別罵我..我知道當時我傻了)兩天後,我刷了本子發現有幾筆沒見過的交易,我知道受騙了,報了案誠實的向警方坦承一切,當時員警說要等分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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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Daniel2012-02-15
我國法院對於提供人頭帳戶者的刑責,向來採取較為嚴格的認定,有的法官見解認為提供人頭帳戶的人構成洗錢防治法的正犯或幫助犯、詐欺罪的幫助犯,甚至是恐嚇取財罪的幫助犯等等,只要法院認定有提供帳戶的行為,都很容易被認定構成「幫助犯」的刑責。有人會說,我把帳戶提供給他人頭,並�
Olga avatarOlga2012-02-16
可壬:我已經MAIL給你,請查閱或者加我即時通:[email protected]
Hedda avatarHedda2012-02-17
前幾日我有寄mail給你,不知你是否有注意到??你的狀況跟我現在很類似,我也是去年12底被騙我懷疑我跟你可能都是被同一集團所騙可以請你聯絡我嗎??email:[email protected]...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2-17
您好我本身是這間顧問公司的會員他們會先初步了解一下你的權益建議你可以先去他們的部落格了解一下他們對於相關法律知識一知半解的民眾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為你的權益和金錢做到層層把關以上小小的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Blog: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