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篇文章"杜文卿之妻"之澄清文 - 苗栗

Table of Contents

針對我於於民國100年6月19日下午18:38:31分,

於PTT苗栗板所發表之
「苑裡鎮長杜文卿之妻逼迫公所員工離職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一文

在此,由於只聽信於當事人的說詞,並無查證此事之真偽,
使許櫻晴女士感到有被誣陷的困擾,
也對許櫻晴女士公開的發文道歉。

是我本人及文章中的說詞誤會您了。
關於本文敘述內容,的確不該由旁觀者來發言,
不論我本人是否誤信當事人說詞,
那的的確確是我本人愚昧之舉,

今後,若有相關消息,

我會小心查證不會隨隨便便誣陷許櫻晴女士。



謝謝

--

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6-24
顆顆
Susan avatarSusan2011-06-27
...............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6-30
引擎
Noah avatarNoah2011-07-04
...
Leila avatarLeila2011-07-07
是河蟹是畏懼還是當事人虎爛...原PO好可憐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7-10
用選票抵制吧
Jack avatarJack2011-07-14
當初敢po就不應該怕被告
Freda avatarFreda2011-07-17
應該是說要做好萬全準備再來玩,不然這樣還挺有勇無謀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7-20
就算沒有完全準備也要有一條退路~~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7-24
只能檯面下說的,就別拿到檯面上講,雖然毀謗要成立不容易,但
Emma avatarEmma2011-07-27
要有理由確信所言為真實,也不是容易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7-30
的確,如果我要PO的話不應該怕被告
所以,我?會小心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