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 明 書
針對PTT網友xyuanlix,於民國100年6月19日下午18:38:31分,
於PTT苗栗板所發表之「苑裡鎮長杜文卿之妻逼迫公所員工離職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
文章內容多所不實,對本人更是惡意指控,已涉及公然毀謗,
觸犯刑法 310條誹謗罪之相關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屬於犯罪行為,希望當事人自重,並於本文發表後24小時內(2011年6月21日pm12:00)
提出澄清說明並刪除該文章,否則本人將採取法律訴追,以捍衛本人之名譽。
許櫻晴 2011.6.20
http://ppt.cc/UZTp
(由於當事人不熟悉bbs使用方式,故委託由本人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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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PTT網友xyuanlix,於民國100年6月19日下午18:38:31分,
於PTT苗栗板所發表之「苑裡鎮長杜文卿之妻逼迫公所員工離職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
文章內容多所不實,對本人更是惡意指控,已涉及公然毀謗,
觸犯刑法 310條誹謗罪之相關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屬於犯罪行為,希望當事人自重,並於本文發表後24小時內(2011年6月21日pm12:00)
提出澄清說明並刪除該文章,否則本人將採取法律訴追,以捍衛本人之名譽。
許櫻晴 2011.6.20
http://ppt.cc/UZTp
(由於當事人不熟悉bbs使用方式,故委託由本人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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