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文法書的時候浮現出一些問題
之前補習的時候
教作文的老師有強調說有用that子句是比較好的寫法
如果TOEFL有用軟體評分的話
(托福的評分標準一直是個謎啊)
它只要算文章中出現that的次數就大概可以知道子句的多寡
但是that子句又可以省略變成名詞片語
例如:
I really enjoyed that I taught English to school children at night.
可以改成
I really enjoyed teaching English to school children at night.
老師之後又說後者是比較簡潔的寫法
後來回來自己念之後發現作文不是要求要簡潔嗎??
那寫作的時候到底是要多用that子句的用法?
還是多用名詞片語的寫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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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補習的時候
教作文的老師有強調說有用that子句是比較好的寫法
如果TOEFL有用軟體評分的話
(托福的評分標準一直是個謎啊)
它只要算文章中出現that的次數就大概可以知道子句的多寡
但是that子句又可以省略變成名詞片語
例如:
I really enjoyed that I taught English to school children at night.
可以改成
I really enjoyed teaching English to school children at night.
老師之後又說後者是比較簡潔的寫法
後來回來自己念之後發現作文不是要求要簡潔嗎??
那寫作的時候到底是要多用that子句的用法?
還是多用名詞片語的寫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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