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終於通過的學校的ielts要求,
準備要加發來換取unconditional offer.
但因為有些個人因素想要defer到明年,
學校現在要我直接打電話跟他們聯絡,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我該用要照顧祖母的理由比較好,
還是因為去年車禍要打官司所以要留下來處理呢?
或是各位版大有什麼好理由講出來比較容易被學校接受的呢?
麻煩請各位大大給些建議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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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要加發來換取unconditional offer.
但因為有些個人因素想要defer到明年,
學校現在要我直接打電話跟他們聯絡,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我該用要照顧祖母的理由比較好,
還是因為去年車禍要打官司所以要留下來處理呢?
或是各位版大有什麼好理由講出來比較容易被學校接受的呢?
麻煩請各位大大給些建議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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