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金大學生自組發起呼籲金門業者工作待遇比照勞基法,
在一時間得到縣政府,
即展開業者薪資福利普查的動作,
部分業者也提起改善及應對,
不過後續補查的事項好像就沒動作了。
似乎隨著暑假台籍學生返台,
事件隨之消弭!
我認為本地鄉親也應該做些監督的工作,
也請各位鄉親勞工如果知道社會局督導事項,
提供一下未改善事項,
有鄉民提供了些寶貴的資訊,
不過我認為,
如果單憑一人報告提供多種行業違規訊息,
恐怕也太主觀且武斷!
也未確保該資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為前提下,
我提議鄉親可以憑自己的遭遇及跟雇主協調的過程,
以文字化說明後寄給我,
我可以協助整理提報的相關內容
就筆者目前工作環境,
需要改善的事項如下:
1.月休四日,雖有補足4天基本月休8天之加班費,不過皆為公司強制性執行加班。
無比照正常加班費之發放。(1~2小時*1.33,3~4小時*1.66)
意思就是說多四天的部分必須比照上述單位時間相乘。(未實行)
2.工作1年以上,需給予七天特休假。(未實行)
3.工作七天休一天,但業者以月休四日計算,故平均3個月會少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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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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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時間得到縣政府,
即展開業者薪資福利普查的動作,
部分業者也提起改善及應對,
不過後續補查的事項好像就沒動作了。
似乎隨著暑假台籍學生返台,
事件隨之消弭!
我認為本地鄉親也應該做些監督的工作,
也請各位鄉親勞工如果知道社會局督導事項,
提供一下未改善事項,
有鄉民提供了些寶貴的資訊,
不過我認為,
如果單憑一人報告提供多種行業違規訊息,
恐怕也太主觀且武斷!
也未確保該資訊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為前提下,
我提議鄉親可以憑自己的遭遇及跟雇主協調的過程,
以文字化說明後寄給我,
我可以協助整理提報的相關內容
就筆者目前工作環境,
需要改善的事項如下:
1.月休四日,雖有補足4天基本月休8天之加班費,不過皆為公司強制性執行加班。
無比照正常加班費之發放。(1~2小時*1.33,3~4小時*1.66)
意思就是說多四天的部分必須比照上述單位時間相乘。(未實行)
2.工作1年以上,需給予七天特休假。(未實行)
3.工作七天休一天,但業者以月休四日計算,故平均3個月會少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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