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友人死﹞道路缺護欄 苗縣府判賠70萬 -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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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友人死﹞道路缺護欄 苗縣府判賠70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6/today-north17.htm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新竹縣警察局警員朱自賢去年酒後駕車,行經
苗栗縣泰安鄉苗62線時衝出護欄,造成同車友人周榮宏死亡,周妻質疑車
禍地點的彎道邊沒有防護欄,請求國家賠償。苗栗地院認為公務上確有疏
失,判決苗栗縣府必須賠償周妻及子女約70萬元。

判決書指出,新竹縣35歲男子周榮宏,去年4月19日乘坐警員朱志賢駕駛
小客車,朱志賢酒後駕車,過彎失控衝出苗栗縣泰安鄉苗62線,汽車掉
落60多公尺的深溪谷,周榮宏當場死亡。

周榮宏育有2子1女,周妻及3名子女請求國賠,指案發地點
因道路施工,路旁駁坎護邊已被剷平,留下約10公尺寬的缺口,質疑施工
的苗栗縣政府未設置夜間照明,也沒有任何安全警示措施,請求國賠
847萬元,包括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

法官認為,朱自賢對路況不熟且酒後駕車(呼氣酒測高達每公升1.07毫克)
,發生車貨事故的主因是朱自賢酒後駕車導致,認定道路主管機關、苗栗
縣政府應負擔10%的過失責任,判決苗栗縣府要賠償約70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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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 記者請問到底是哪一個志? 自? 
    2 酒駕先自己不對了吧,怎麼還國賠 錢不是這樣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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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相信世上有,也別相信男人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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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0-10-29
{在流行國賠就對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1-01
Andy avatarAndy2010-11-04
酒駕的又不是掛掉的那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11-07
掛掉的有喝酒嗎 如果沒有為什麼要讓有喝酒的人開車
如果駕駛沒喝酒 還會衝出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