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單-酒精濃度及罰金罰則疑問 - 酒精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在罰單的違規事實上註明:經抽血檢驗酒精濃度74.2
mg/dl 肇事致人受傷. 員警告知換算酒測呼氣值為0.37
想詢問是否正確?且罰金和罰則為何?( 駕駛重型機車)
已辦理吊扣駕照兩年 目前在等判決 因為是初犯
想問法官會如何判?最重和最輕?(已和對方和解)
假設確實酒測呼氣值為0.37!
那我上網查詢罰單卻發現是酒駕超過0.55肇事致人受傷.
罰46500元.該如何申訴?
感謝回答!贈送20點
可否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07-04-22
1.換算公式:血液中酒精含量〈mg/dl 〉÷1000=%〈百分比〉×5=吐氣酒精濃度〈mg/l 〉
2. 刑法第 185- 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4.如要申訴可填寫申訴書先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如駁回再向交通法庭申訴打行政訴訟官司
5.如已和解法官大多會以最輕之刑判決
偵查隊小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