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跟上3樓查酒駕-被批-取締到家-184200706.html
酒駕違規的地點在公寓3樓?宜蘭游姓抬棺工人涉嫌酒駕,警員追
上他位在公寓3樓的家門口進行酒測與開單,違規地點寫在「3樓」
,被批執法過當,「取締到家」;警方解釋在樓下攔查遭拒,未
入民宅,罰單上載明的違規地點會再更正。
60歲游姓男子上個月25日下午6時許,抬完棺材,與友人小聚,喝
了點酒,騎機車回宜蘭市的家;令人不滿的是,他停好車,放好安
全帽,要上樓回家,警員卻出現,要攔查酒駕與開單,這些都應該
在路上就做,警員卻一路跟他進3樓公寓。
游男的酒精呼氣值是每公升0.58毫克,當天並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
送宜蘭地檢署偵辦,訊後飭回,除罪責外,也面臨4萬5千元的交通
違規罰款。
游姓工人說,任何人看到這種情形一定很害怕,要趕快上樓回家,
但警察卻拉住他,一直跟到他位在大樓3樓的住家門口,硬是不讓
他進門,要他吹氣測酒精濃度,開罰單,還被抓去警局過了一夜
才回家,真的很無理。
縣議員吳福田、黃適超昨天在議會質詢說,他們支持警方取締酒
駕,但警方不能執法過當,取締酒駕取締到公寓3樓,罰單違規的
地點還寫著「3樓」,難道酒駕騎機車會騎到3樓?
宜蘭警分局副分局長廖志明說,警員在宜蘭市泰山路看到游男騎
機車搖晃,差點被來往的車子撞到,追上去察看,游騎入集合式
大樓,警員在公寓前停車場盤查,游坦承喝酒,警員請他留原地
,呼叫派出所警員帶酒測器施測,遭游拒絕,雙方拉扯僵持,但
均未成傷,最後在游住家門口樓梯間完成酒測開單,並未進入民
宅。
廖志明說,至於游酒駕違規的攔查地點應該是樓下露天停車場,
並非3樓,會改正,但不會因此影響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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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死刁民+腦子有___的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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