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初心者自學會計 - 自學
By John
at 2008-05-11T22:30
at 2008-05-11T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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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供一下我的看法來解釋借貸觀念:
整個資產負債表分成三個區塊,分別是右上角的負債,右下角的業主權益,以及左邊的
資產。
先講右下角的業主權益,再講資產,最後才講負債,因為這是有邏輯順序的。
一、就業主權益來說:
想像成立一家公司,要如何成立呢?當然先要有錢才行,所以需要公司股東投入資本,
我們假設王小明和朋友共同投入一百萬成立王氏企業。這一百萬也稱業主權益。所謂的
業主就是企「業」的「主」人,王小明和他朋友就是這間王氏企業的主人,權益就是他的
所有權、利益的意思,他們共同投入的一百萬就是他們自已的利益。所以你會在T字帳的右
下方那個區塊看到業主權益四個字,代表著這個區塊所計錄的所有數字,都是業主權益。
為什麼業主權益是記在貸方而不是借方呢?
貸方的英文就是CREDIT有把錢借給別人用、債權的意思。貸方表示這一方的區塊是債權人
專用。王小明和他的朋友投入一百萬在這家王氏企業裡,是這家企業的所有人,但是我們
可以想像這筆錢就好像王小明和他朋友把錢借給了王氏企業這個法人,讓這個法人靈活運
用這筆資金來賺錢,也是這家企業的債權人,債權人所出的錢理所當然地要記載在這個專
門屬於債權人的區塊,因此業主權益是記在貸方。
二、就資產來說:有了1百萬以後他們把錢拿去買辦公設備,假設花了30萬,買土地20
萬,剩下現金50萬,這「辦公設備」、「土地」、「現金」就是所謂的「資產」,也就是
王氏企業這間公司的財產。
為什麼資產要記入借方而不是貸方呢?
借方的英文DEBIT,有把錢借進來自已用、債務的意思。既然王氏企業向王小明和他朋
友借了一百萬來買資產,這些資產的金額象徵是這間公司所借來的錢,也就是這間公司的
債務,當然就記載在這個專門屬於債務的「借方」。
三、就負債來說:當王氏企業把投入的1百萬用完時,想擴充規模時,當然要找外面的
第三人來借錢,這些第三人有銀行、一般投資大眾等。他們借給王氏企業的錢就叫「負債
」,假設向陳聰明借了60萬元,和前面剩下的50萬元,拿去買100萬元的房屋,剩下現金
10萬元。
為什麼負債也是記在貸方而不是借方呢?
既然王氏企業陳聰明借了60萬來擴充公司規模,陳聰明就是王氏企業的債權人,因此
代表債權人資金的60萬元,當然也記載在專門屬於債權的「貸方」。
最後說明什麼叫做有借必有貸,借貸一定相等。
前面所提到的「負債」和「業主權益」,對這家公司來說就是公司資金的來源,也就是王
氏企業向王小明和其友人及陳聰明借來的錢,王氏企業再利用這筆錢拿去買資產,也就是
公司資金的去處。有借必有貸的意思,就是公司資金必然從來源流向去處,而不會憑空消
失。也就貸方的業主權益的100萬加負債60萬等於借方的資產:辦公設備30萬加土地20萬
加房屋100萬加現金10萬。貸方160萬等於借方160萬。借貸一定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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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資產負債表分成三個區塊,分別是右上角的負債,右下角的業主權益,以及左邊的
資產。
先講右下角的業主權益,再講資產,最後才講負債,因為這是有邏輯順序的。
一、就業主權益來說:
想像成立一家公司,要如何成立呢?當然先要有錢才行,所以需要公司股東投入資本,
我們假設王小明和朋友共同投入一百萬成立王氏企業。這一百萬也稱業主權益。所謂的
業主就是企「業」的「主」人,王小明和他朋友就是這間王氏企業的主人,權益就是他的
所有權、利益的意思,他們共同投入的一百萬就是他們自已的利益。所以你會在T字帳的右
下方那個區塊看到業主權益四個字,代表著這個區塊所計錄的所有數字,都是業主權益。
為什麼業主權益是記在貸方而不是借方呢?
貸方的英文就是CREDIT有把錢借給別人用、債權的意思。貸方表示這一方的區塊是債權人
專用。王小明和他的朋友投入一百萬在這家王氏企業裡,是這家企業的所有人,但是我們
可以想像這筆錢就好像王小明和他朋友把錢借給了王氏企業這個法人,讓這個法人靈活運
用這筆資金來賺錢,也是這家企業的債權人,債權人所出的錢理所當然地要記載在這個專
門屬於債權人的區塊,因此業主權益是記在貸方。
二、就資產來說:有了1百萬以後他們把錢拿去買辦公設備,假設花了30萬,買土地20
萬,剩下現金50萬,這「辦公設備」、「土地」、「現金」就是所謂的「資產」,也就是
王氏企業這間公司的財產。
為什麼資產要記入借方而不是貸方呢?
借方的英文DEBIT,有把錢借進來自已用、債務的意思。既然王氏企業向王小明和他朋
友借了一百萬來買資產,這些資產的金額象徵是這間公司所借來的錢,也就是這間公司的
債務,當然就記載在這個專門屬於債務的「借方」。
三、就負債來說:當王氏企業把投入的1百萬用完時,想擴充規模時,當然要找外面的
第三人來借錢,這些第三人有銀行、一般投資大眾等。他們借給王氏企業的錢就叫「負債
」,假設向陳聰明借了60萬元,和前面剩下的50萬元,拿去買100萬元的房屋,剩下現金
10萬元。
為什麼負債也是記在貸方而不是借方呢?
既然王氏企業陳聰明借了60萬來擴充公司規模,陳聰明就是王氏企業的債權人,因此
代表債權人資金的60萬元,當然也記載在專門屬於債權的「貸方」。
最後說明什麼叫做有借必有貸,借貸一定相等。
前面所提到的「負債」和「業主權益」,對這家公司來說就是公司資金的來源,也就是王
氏企業向王小明和其友人及陳聰明借來的錢,王氏企業再利用這筆錢拿去買資產,也就是
公司資金的去處。有借必有貸的意思,就是公司資金必然從來源流向去處,而不會憑空消
失。也就貸方的業主權益的100萬加負債60萬等於借方的資產:辦公設備30萬加土地20萬
加房屋100萬加現金10萬。貸方160萬等於借方160萬。借貸一定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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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ristin
at 2008-05-14T23:55
at 2008-05-14T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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