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因為不知道該發在哪一版,所以先發在女版
鄉民若有建議發文的版面,我會再把文章轉過去,謝謝
以下為簡短懶人包,分隔線以下是我媽以我的口吻打的完整版本
家人在宜蘭山坡地上買了一間房子,土地是建地,但房屋沒建照
家人詢問:如果沒建照,想加蓋二樓可以嗎?
屋主回答:建照去申請就一定會過
於是家人請對方找了代書簽合約,付了100萬訂金
簽完約後找了建築師,才知道這土地是山坡保育地
就算是自己的建地也不能蓋房子
於是和對方說不買了,訂金可退還90萬就好
對方說是我們簽約前自己沒確認清楚,
所以要照合約上寫的,悔約就沒收100萬訂金
想請問若打官司,訂金的部分,
會是他們要歸還,還是真的就算是違約,所以不用歸還?
若我們檢舉他們違建,是否有辦法讓他們房子被拆除?
http://i.imgur.com/SsZ8c1p.jpg

http://i.imgur.com/Rlkv7jW.jpg

http://i.imgur.com/1GeVn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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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日前跟鄉下鄰居買了一間宜蘭山上的房子,
因為那鄰居自己是蓋房子的小包商,
所以他們15年前跟國有財產局買了這塊山波地之後,
就直接蓋了一層樓的水泥房,
為了省錢,他們一直沒有去申請建照或是房屋使用執照。
協議買房的時候,他們說這塊地是建地,
日後可以補請建照,也可以增建,
所以家人請對方找了代書簽了約,也付了100萬的頭期款,
隔了一陣子因為家人朋友的提醒,查了地號才知道,
這塊地已經從15年前的建地,改為一般保護區的土地,
因為附近就是水源保護區。
我們爬文很久也請教過建築師,
要再補請建照的機率應該很低,
所以這房子就算我們買下來也只是買了一塊保護區的地而已,
所以我們跟對方協商希望取消買賣合約,
我們願意道義補償他們十萬元;
但是對方遲遲不同意,還說要照合約走,
也就是如果不履行合約就要沒收全部的頭期款。
請問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們可以就對方的買賣標的物是違建這部份 而主張取消合約嗎?
因為買賣合約書上有載明土地的地段地號跟面積還有建物地址,
土地的部分有附土地權狀的影本,
但建物的部分,地段跟建號都是空白的,
當初我們因為是熟人所以也沒看得太清楚,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不知道就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們是否站得住腳?
所以想請教專業人士,就法律而言我們的主張是可行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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