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開槍誤傷第三人是否有業務致死之歸責? - 生活
By Ivy
at 2010-05-06T00:00
at 2010-05-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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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警員甲趕去某酒店要逮捕通緝犯乙。正好乙走出酒店,一發現甲,乙即掏出手槍對甲射擊,甲也開槍還擊。甲連開數槍,一槍打中乙胸部,致乙死亡,另一槍不知何故,誤中路人丙,致丙重傷。試問甲的罪責。(93 基警 刑法)
[問題]
坊間對此題的結論為
1.甲對乙依法令之行為,不成立犯罪
2.甲對丙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276)
我想問的是,甲對丙是否有業務過失致死的討論空間?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4509506/o/1610050602...
Update:
喔!我要討論的是是否有 [業務] 之適格喔..
Update 2:
To: Charles,
打擊錯誤,以具體符合說論之,成立過失致人於死
To:三重奏
業務有三要件:
1.基於社會生活之地位
2.反覆繼續性
3.危險事務性
那我想是1.基於社會生活之地位把警察開槍的行為排除了,是吧?
警員甲趕去某酒店要逮捕通緝犯乙。正好乙走出酒店,一發現甲,乙即掏出手槍對甲射擊,甲也開槍還擊。甲連開數槍,一槍打中乙胸部,致乙死亡,另一槍不知何故,誤中路人丙,致丙重傷。試問甲的罪責。(93 基警 刑法)
[問題]
坊間對此題的結論為
1.甲對乙依法令之行為,不成立犯罪
2.甲對丙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276)
我想問的是,甲對丙是否有業務過失致死的討論空間?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4509506/o/1610050602...
Update:
喔!我要討論的是是否有 [業務] 之適格喔..
Update 2:
To: Charles,
打擊錯誤,以具體符合說論之,成立過失致人於死
To:三重奏
業務有三要件:
1.基於社會生活之地位
2.反覆繼續性
3.危險事務性
那我想是1.基於社會生活之地位把警察開槍的行為排除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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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All Comments
By Daniel
at 2010-05-06T04:06
at 2010-05-06T04:06
甲對乙也可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丙哩...關於此點,要依甲拘捕乙的情況而論,如果是有預見可能性,或是當時情況明顯會波及他人,像是酒店位於人潮擁擠之地點,加上甲對於槍械應有之專業常識,當知如於該地點開槍,有誤傷路人之可能,且情況可能是非人力所能控制,例如槍枝擊發後子彈擊中硬物的隨機彈跳情形有可能傷及他人,對甲而言,此一專業知識應當具備之,而於開槍枝時,如審酌當時現場之情況,則應該要對於誤傷他人之情況,所預見,應採取更適當之作為。對此情況,甲有預見可能性,卻未有是當知相應作為,因此構成要件該當。
違法性方面,甲可否對丙主張緊急避難?緊急避難的要件分析:避難情境(o),避難意思(應該沒有)如果有的話更可以確定甲開槍的行為有過當的討論空間。
但是法官在罪責方面可以從輕考量,不然太苛責波利是大人,以後怎麼抓賊阿。透過最責來對於員警減輕非難程度,同時又可以給家屬一個妥當的交代。
其實我會這樣想,是從無辜丙的家屬出發,要是不這樣想,條子傷人的這個事實於法所容,怎麼國賠哩(不過不開槍怎麼抓犯人哩......)
不過也可以反過來說,甲已經極度注意但是丙仍該死,只是這樣寫,不知道有沒有對到閱卷老師的胃口(我覺得沒有XDDD)。
2010-05-06 19:18:48 補充:
(歐皮康)我也覺得有點多餘,除非艋舺集團成員開槍也是日常生活所重複踐行之行為......(所以我才跳過業務二字)
By Hardy
at 2010-05-07T03:09
at 2010-05-07T03:09
「警察人員」就是張大牛的社會地位~
但這倒不是此處的判斷重點
重點仍在「是否有較一般人為高的注意能力」(因反覆為之而得)
以及「另負較一般人為高的特別注意義務」(該事務具危險性)
二者
不過 我認為後者有修正的必要 因為業務過失提高的是「可責性」
而事務本身的危險性並無關個人能力 那應該是「違法性」要處理的
要因為處理危險事務而構成業務過失 必須是「反覆」處理該危險事務而成立
而非因為該事務本身的危險性
個人看法~
2010-05-07 13:35:26 補充:
補充一下
假如你認為業務過失提高的是違法性
那事務危險性 就是成立要件了
PS.個人認為是可責性
By Bennie
at 2010-05-06T14:22
at 2010-05-06T14:22
By Olive
at 2010-05-09T19:21
at 2010-05-09T19:21
公務員所執行之事務性質,是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本身具不定時、不定量的特性,是屬公法行為,適用所謂的特別權力關係,與刑法所稱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行的事務之性質不同。
以上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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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犯了什麼樣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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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問我也沒還我東西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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