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推薦擅長「給付扶養費訴訟」的律師 -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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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代問

朋友老爸年輕時都不顧家裡
在外所賺的錢多是消耗在酒店上或是養小三,甚少做為家用。
朋友長大過程甚至有囂張小三打電話來家裡鬧事

好不容易靠著母親扶養長大成人了,許久不見的老爸送來一份禮物:「給付扶養費聲請狀」
要求朋友每月給付扶養費18000元
朋友很生氣,覺得小時候不養孩子就算了,還讓母親很委屈
所以決心就算花錢找律師打官司也不把錢給他

請求版友推薦:擅長「給付扶養費訴訟」的律師,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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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8-03-13
非訟
Andy avatarAndy2018-03-15
有LAW 跟 PttLiFeLAW板
Linda avatarLinda2018-03-17
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
Belly avatarBelly2018-03-19
評律網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3-20
先找證人與事證比較重要,然後民事法庭要去開庭就好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3-22
司法院網站看判例,看看給付要件為何或到地檢署有律師
Joe avatarJoe2018-03-24
我猜你朋友的爸爸是不是想要申請社會補助,現在社會補
助都要民眾去提一個給付扶養的官司,雖然以前這是社會
局的責任,但現在全部推給法院,法院裁出一個敗訴裁定
,才能藉此申請社會補助,建議調解庭先去了解,現在台
南很多給付扶養訴訟都是為了社會補助,法官若知道是為
了社會補助,不見得會對你朋友有不利的裁定。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3-26
樓上正解,不然無法排除扶養
Hedda avatarHedda2018-03-27
應該是被告所在地開庭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3-29
先糾正樓上幾樓 首先如一般民眾可以從字面上完全看懂司法判
決或理解法條內構成要件 那應該律師也不用混了 第二 此案是
民事糾紛 何來地檢署? 第三「裁定」乃是程序事項才使用之
實體事項是為判決而非裁定
Isla avatarIsla2018-03-31
本案涉及民法第1114條第1款 係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 而
當事人父親以民法第1120條但書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 惟當
事人應以民法第1118-1條第1項與第2項 當事人父親有對其配
偶或直系血親有虐待或重大侮辱等事項 或係對扶養義務人無
正當理由有未盡扶養義務之事實(這部分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
不過有一定難度) 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或至法院有訴訟輔導
方面可以詢問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4-02
給付扶養訴訟根據家事訴訟法是屬於非訟事件,請您去司
法院查詢近年的案例,幾乎皆已以裁定作成,並非您所謂
的判決。
Iris avatarIris2018-04-04
另外台南地區於各公所、地院、地檢及高院皆有免費的法
律諮詢可詢問,針對家事事件,法扶有提供免費線上諮詢
,電話:412-8518,撥通後轉2,手機撥打須加02。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4-05
訴訟輔導科僅回答程序上問題,並不提供法律諮詢。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4-07
另外因為原po朋友的案件,因管轄在台北,如果要在台南
找律師,需要登錄台北律師公會,才能替您的朋友打這場
訴訟。律師沒有在當地律師公會登錄是無法執行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