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貴人幫幫忙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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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本人的父母在早年以前過世本人有個今年22歲國中沒畢業的弟弟從以前就好吃懶做不好好工作又不肯唸書一直靠我和我的姊姊在拼死賺錢供養他也不斷的一直在幫他收拾他捅出來的爛攤子當然我和姊姊也很清楚這傢伙根本是擺明吃定我們,認定自己就算擺爛到底也一定會有親人幫他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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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10-03-06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妳和你姊姊確實有對妳弟弟負扶養的義務。所以絕對有刑法第294條的適用,但是:刑法第294條第一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一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楚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要成立這項罪名,尚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3-07
中華民國刑法:第294-1條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
Erin avatarErin2010-03-08
我很同情你,因為我朋友的狀況跟你有點類似!既然你弟有病歷在身,或許可申請一些費用來補助。這個補助僅是補助金錢上的花費,無助他改變心態與作法。我認為,既然他是成年人,就該為自己負責,你不必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