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本人我在中午12點多時,
在大同北路遇到了一樁假車禍,
浪費了一個半小時,全身而退。
在這邊留下事情經過,還請大家小心。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個貨車司機,送貨完要離開。
大同北路很小條,兩邊又停了機車,我車只能開在中線上。
迎面走過來一個人,在我的車右方,
下意識往左邊靠了一下,A柱剛開過去,
蹦的一聲,我的右邊後照鏡被敲了一下往內折。
這時我只是以為敲到什麼東西,靠邊只是想喬後照鏡。
大概開了10公尺想下車橋後照鏡,
才發現有個人在我的後方,躺在地板一動也不動。
貨車看不到後面,我完全不知道我有撞到人。
當下覺得不對勁,只有先打110。
當時是有點傻住了,再看了一下車子,也沒任何痕跡。
但這條路人很多,大家都在圍觀,我也不能一走了之,只好等警察。
這時有個拖菜籃車的伯母經過,
他馬上說,早上才在XX路看到這個人躺在地上,
這邊又看到,一定是騙人的,別理他.....
這下心裡有數了,比較篤定一點。
我看這個人在地板上動了一下,坐了起來。
我就說,我叫警察和救護車了,別亂動別走。
警察和救護車同時到了,他只和警察說我撞他,
但他不要去醫院,救護車就走了。
這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其中警察A,問我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我便帶他去車上看。
警察A說,你開很慢,車頭遇到他時,也離很遠,怎麼會撞到?
加上又有圍觀的人出來指認,躺在地板上的假摔女,
也在其他地方摔過,警察心裡也有底了。
警察問,你們想怎麼解決呢?還問我趕不趕時間?
我還有一車的貨要送,但遇到這種事,當然是照規矩來,
回警局做筆錄。警察還請了警車把對方載回去。
我就進了三重的光明派出所。
警察A,很機警,他和我說,今天三重有通報一件車禍,
最後又取消。警察A就打電話給其他派出所,確認這件事情,
才發現這兩個案子都是同一人所為,
這下可好,老警察就出來曉以大義了。
老警察說,你說別人撞你,你又不去醫院。
你是哪裡受傷,他說他左大腿有傷,可是行車紀錄器中的影片很清楚。
對方是靠左邊走,等於是逆向走在車道,就算我撞他,
也只會是他的右手邊受傷,不可能是左大腿。
老警察這下就一直噹他.......他一句也說不出來。
影片有了,人證有了,重複製造假車禍的事時也有了。
我問警察,若是他要告我傷害,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告他恐嚇可以嗎?
警察A說可以。
其實這個人,身上除了身分證,
還有一張破破爛爛的醫院證明,證明他精神有障礙。
我和他說,你有什麼困難可以好好處理,
為什麼要這樣製造假車禍呢?最後在警察處理之下,對方就跑走了。
警察有留下影片檔案,還有雙方兩造的資料。
我謝謝警察的處理,這件事他們處理的很漂亮。
結束了約1個半小時的驚魂記。
慶幸自己裝了行車紀錄器,不然這事沒這麼簡單。
不過就這樣放走了,下次不知道受害者是誰?
也感謝三重光明派出所員警的幫助,
祝大家行車出入都平安。
警察提醒我,不能亂照相,僅提供側照一張。
http://tinyurl.com/luor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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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懂得多
自然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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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同北路遇到了一樁假車禍,
浪費了一個半小時,全身而退。
在這邊留下事情經過,還請大家小心。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個貨車司機,送貨完要離開。
大同北路很小條,兩邊又停了機車,我車只能開在中線上。
迎面走過來一個人,在我的車右方,
下意識往左邊靠了一下,A柱剛開過去,
蹦的一聲,我的右邊後照鏡被敲了一下往內折。
這時我只是以為敲到什麼東西,靠邊只是想喬後照鏡。
大概開了10公尺想下車橋後照鏡,
才發現有個人在我的後方,躺在地板一動也不動。
貨車看不到後面,我完全不知道我有撞到人。
當下覺得不對勁,只有先打110。
當時是有點傻住了,再看了一下車子,也沒任何痕跡。
但這條路人很多,大家都在圍觀,我也不能一走了之,只好等警察。
這時有個拖菜籃車的伯母經過,
他馬上說,早上才在XX路看到這個人躺在地上,
這邊又看到,一定是騙人的,別理他.....
這下心裡有數了,比較篤定一點。
我看這個人在地板上動了一下,坐了起來。
我就說,我叫警察和救護車了,別亂動別走。
警察和救護車同時到了,他只和警察說我撞他,
但他不要去醫院,救護車就走了。
這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其中警察A,問我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我便帶他去車上看。
警察A說,你開很慢,車頭遇到他時,也離很遠,怎麼會撞到?
加上又有圍觀的人出來指認,躺在地板上的假摔女,
也在其他地方摔過,警察心裡也有底了。
警察問,你們想怎麼解決呢?還問我趕不趕時間?
我還有一車的貨要送,但遇到這種事,當然是照規矩來,
回警局做筆錄。警察還請了警車把對方載回去。
我就進了三重的光明派出所。
警察A,很機警,他和我說,今天三重有通報一件車禍,
最後又取消。警察A就打電話給其他派出所,確認這件事情,
才發現這兩個案子都是同一人所為,
這下可好,老警察就出來曉以大義了。
老警察說,你說別人撞你,你又不去醫院。
你是哪裡受傷,他說他左大腿有傷,可是行車紀錄器中的影片很清楚。
對方是靠左邊走,等於是逆向走在車道,就算我撞他,
也只會是他的右手邊受傷,不可能是左大腿。
老警察這下就一直噹他.......他一句也說不出來。
影片有了,人證有了,重複製造假車禍的事時也有了。
我問警察,若是他要告我傷害,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告他恐嚇可以嗎?
警察A說可以。
其實這個人,身上除了身分證,
還有一張破破爛爛的醫院證明,證明他精神有障礙。
我和他說,你有什麼困難可以好好處理,
為什麼要這樣製造假車禍呢?最後在警察處理之下,對方就跑走了。
警察有留下影片檔案,還有雙方兩造的資料。
我謝謝警察的處理,這件事他們處理的很漂亮。
結束了約1個半小時的驚魂記。
慶幸自己裝了行車紀錄器,不然這事沒這麼簡單。
不過就這樣放走了,下次不知道受害者是誰?
也感謝三重光明派出所員警的幫助,
祝大家行車出入都平安。
警察提醒我,不能亂照相,僅提供側照一張。
http://tinyurl.com/luor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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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懂得多
自然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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