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勞資簽訂契約的問題? - 過年
By Regina
at 2007-03-07T00:00
at 2007-03-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有知識的大大,我現在從事的是幼教工作,去年5月左右跟雇主簽一年合約,是從95/7月至96/7月,毀約要扣5000元,但合約開始8月份時,8月10號15號要付7月的薪資時,卻無預警降薪到現在都還沒調回來,那就算了,最近這幾個月薪資都不很穩定發放,都會拖延,尤其是過年前的薪資沒發放,要等過年後,我實在都要借錢過年了,我只想要有固定發放薪資的工作,於是我2月7號提出辭呈,辭呈寫2月28號離開,但找不到人接替,我便答應最多做到3月10號就離開,原本老闆說好,在登報紙了ok!但現在時間快到了,我就去問老闆,他卻回我說還沒找到人,我們是有簽約的,我不讓你走你也不能走,不然就要告我中途毀約,而且還可以記我過,我說我知道毀約要扣5000元阿,那就被你扣了,什麼現在還會被告,什麼話都是他在說,一下說可以走,一下找不到人就這樣跟我說,現在的我實在是非常困擾,請問各位?他這麼做可以嗎?有沒有違法?我可以終止合約嗎?可以的話那我該怎麼做?我有自身的權利可維護嗎?那又該怎麼做呢?謝謝各位大大感激不盡!
Tags:
過年
All Comments
By Susan
at 2007-03-07T13:39
at 2007-03-07T13:39
一、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 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78條規定,違反第13條、第17條、第26條、第50條、第51條或第55條第1項規定者,處3萬元以下罰金。
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一 違反第7條、、、第21條第1項、第22條、、第24條、、第32條。
勞動基準法第81條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應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或罰鍰。
據你所述,去年5月左右跟雇主簽一年合約,是從95/7月至96/7月,毀約要扣5000元最近這幾個月薪資都不很穩定發放都會拖延,你想離職老闆卻回你說還沒找到人,我們是有簽約的,我不讓你走你也不能走,不然就要告你中途毀約請問各位?他這麼做可以嗎?有沒有違法?我可以終止合約嗎?可以的話那我該怎麼做?我有自身的權利可維護嗎?那又該怎麼做呢?
雖然你與公司有簽1年合約,但公司發薪不正常你仍然可以提前與公司終止合約,你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經預告與公司終止契約(發存證信函),並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如果公司不給資遣費,你可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只要你與公司所簽契約若無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及公序良俗,依私法自治原則,契約仍屬有效。然若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或顯不合理,依民法第252條,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的違約金過高,法院是可以減少到合理金額。
另外,你說中途毀約要扣5000元,公司如要你賠違約金,公司不能直接從你的薪水中扣除,你如果無錢可賠,公司只能上法院向你求償違約金,如果公司直接從你的薪水中扣留違約金,係違反勞基法第22、26條規定,違反第依勞基第22條部份,依勞基法第79條、81條規定,處罰公司及負責人各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違反勞基法第26條部份,依勞基法第78、81條規定,可處公司及負責人各新幣90000元以下罰金,負責人會留下前科記錄。你也可以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By Dora
at 2007-03-11T14:15
at 2007-03-11T14:15
依照勞基法規定...
1.雇主要定期的.每月發薪資兩次.
2.薪資的調降.應該要勞資雙方協商.
你的雇主已經違反這一些的勞動法領規定了.也就是.他已經自毀武功了.所以.你跟你的雇主提醒....要讓你離職.或是請勞工局出面.要求雇主改善.還有勞保的高薪低報.勞退的提繳.也一起跟勞工討論好了.
Related Posts
關於氣喘的疑問?(有點長)20點
By Gary
at 2007-03-07T00:00
at 2007-03-07T00:00
我要請旅行社辦畢旅!4天3夜!
By Sierra Rose
at 2007-03-06T00:00
at 2007-03-06T00:00
請問山東過年的習俗
By Andy
at 2007-03-06T00:00
at 2007-03-06T00:00
國文課報告要用... 謝謝!
請問已到郵局繳交信用卡費後,收據遺失,該怎麼辦?
By Hazel
at 2007-03-06T00:00
at 2007-03-06T00:00
幫人家到郵局代繳一筆信用卡費
收據也已經給對方了
沒想到
過年後卻接到銀行的催繳電話
由於他收據在大掃除的時候丟了
我的男友是什麼樣的心態?
By Michael
at 2007-03-05T00:00
at 2007-03-05T00:00
以前都靠津貼補助
但今年沒申請到
所以
大學學費也是他們家人四處籌錢
才繳的出來
他也沒辦法向家裡拿生活費
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