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治安問題 - 樹林
By Queena
at 2009-04-21T23:30
at 2009-04-21T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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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smed0729 (寶貝)》之銘言:
: 他的發言的確很囧
: 但他也確實提到幾個問題
: 如果今天在交通版,或是數字版 自己違規在先還上來抱怨的話
: 一定是被噓到爆,結果這裡的部分版友卻認為違規被開單是警察的錯??
我只能說,或許在上述板上的板友們,各個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但我希望你可以看清楚原文,我知道我違規在先,所以也很認份的繳了罰單,
也沒有要求他減輕罰則。
我想提出的是說,在樹林這邊,
罰單開的量,與破案巡邏的比例,是否應有一個平衡點?
: 不否認有時警察開單有時會設陷阱,但樹林的警察我還真的沒看過設置陷阱的
你的眼睛不等於世界。
: 多半都是自己違規,而不是被迫違規
: 還稱自己為善良百姓? 真的殊不知當妳違規影響到他人時
: 在別人眼中妳是否還是善良百姓?
: 我們反過來看這個問題,當妳被闖紅燈的撞倒 你會認為那位闖紅燈的駕駛是善良百姓?
: 當妳家門前被違停大辣辣的檔在門口,你會認為那位車主只是找不到停車位的"善良百姓"?
: 再來他也點到監視器的問題
: 也如版友所說,監視器有分成私人和公家(我認為這是制度的錯)
: 公家又分成里辦公室和警政機關 今天監視器壞了不分青紅皂白就說是警察的問題
: 說真的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 今天遭搶就說監視器沒人管,哪天監視器修好了抓搶匪外順便抓抓違規
: 那大概監視器沒幾天又被人破壞了= =
我想提出監視器問題的板友們,並不是想將錯都推給警察。
應該是說,不論是警察單位或是里長的監視器,
都是人民的血汗錢設立的吧。
當然沒事情發生,是最好。
有事情發生時,如果花了錢竟是台沒用的機器,試問你不會覺得嘔嗎?
大家的意思應該是,有時間收人民的錢,是不是也應該做一點對民眾有利的事情,
而且這些事情本來就應該是你們的職責。並非強人所難。
: 今天我不是聖人,我也會違規,但被逮到了就鼻子摸摸認了
: 我不會在網上發文說什麼警察搶錢,什麼欺負善良百姓之類的話
: 畢竟警察取締違規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 ps.我搬到台北縣來我才知道台北縣警察的經費真的很少
: 以前住在北市,以為每個路口在尖峰時有警察是很正常的
: 一開始還以為台北縣的警察偷懶,後來深入瞭解才知道,
: 整個北縣的警力配置是嚴重不足,很多狀況不能拿北市來比
: 很多東西在我們看來,一下子就可以改善的東西
: 如果要按照公家單位的流程跑,最起碼要半年= =
: 假設妳要買個東西,妳要先上簽呈,長官准了後才要比價or發包
: 以妳監視器的例子來說,先假定他是警察局的
: 要派出所的承辦員警呈文給他長官(也就是所長),所長還要上呈到分局那裡去
: (我不知道買這種設備要不要在上呈到縣警局?)假設不要好了,分局長說了算數
: 然後承辦人再進行比價,挑個2-3家廠商出來,在上呈給長官挑一家
: 這中間還要和里長會商,不然就算長官准了里長和附近居民不同意妳也沒輒
: 妳認為這整個流程不用半年嗎? 萬一那個環節出錯 ex:廠商倒了、長官換人 里長不同意
: 整個流程又要重run一次
不能因為流程困難,就把效率不佳當作是理所當然。
台灣官僚體制的腐化是眾所皆知,
要改並非一朝一夕。
我們也別說其他縣市,就專門只討論樹林,
大部分的人每天看到的臨檢站,可能比你一個月看到警察巡邏的量還多,
起碼我們家三福街是這樣,都是義工在巡囉。(他們都是老先生了)
如果你只是舉例採買流程,要強調警察做事多麼不易,
那我相信你的論點很難說服別人。
p.s.我話很多,但我想我只是不高興你沒看清楚我的文章就回文了。
--
: 他的發言的確很囧
: 但他也確實提到幾個問題
: 如果今天在交通版,或是數字版 自己違規在先還上來抱怨的話
: 一定是被噓到爆,結果這裡的部分版友卻認為違規被開單是警察的錯??
我只能說,或許在上述板上的板友們,各個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但我希望你可以看清楚原文,我知道我違規在先,所以也很認份的繳了罰單,
也沒有要求他減輕罰則。
我想提出的是說,在樹林這邊,
罰單開的量,與破案巡邏的比例,是否應有一個平衡點?
: 不否認有時警察開單有時會設陷阱,但樹林的警察我還真的沒看過設置陷阱的
你的眼睛不等於世界。
: 多半都是自己違規,而不是被迫違規
: 還稱自己為善良百姓? 真的殊不知當妳違規影響到他人時
: 在別人眼中妳是否還是善良百姓?
: 我們反過來看這個問題,當妳被闖紅燈的撞倒 你會認為那位闖紅燈的駕駛是善良百姓?
: 當妳家門前被違停大辣辣的檔在門口,你會認為那位車主只是找不到停車位的"善良百姓"?
: 再來他也點到監視器的問題
: 也如版友所說,監視器有分成私人和公家(我認為這是制度的錯)
: 公家又分成里辦公室和警政機關 今天監視器壞了不分青紅皂白就說是警察的問題
: 說真的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 今天遭搶就說監視器沒人管,哪天監視器修好了抓搶匪外順便抓抓違規
: 那大概監視器沒幾天又被人破壞了= =
我想提出監視器問題的板友們,並不是想將錯都推給警察。
應該是說,不論是警察單位或是里長的監視器,
都是人民的血汗錢設立的吧。
當然沒事情發生,是最好。
有事情發生時,如果花了錢竟是台沒用的機器,試問你不會覺得嘔嗎?
大家的意思應該是,有時間收人民的錢,是不是也應該做一點對民眾有利的事情,
而且這些事情本來就應該是你們的職責。並非強人所難。
: 今天我不是聖人,我也會違規,但被逮到了就鼻子摸摸認了
: 我不會在網上發文說什麼警察搶錢,什麼欺負善良百姓之類的話
: 畢竟警察取締違規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 ps.我搬到台北縣來我才知道台北縣警察的經費真的很少
: 以前住在北市,以為每個路口在尖峰時有警察是很正常的
: 一開始還以為台北縣的警察偷懶,後來深入瞭解才知道,
: 整個北縣的警力配置是嚴重不足,很多狀況不能拿北市來比
: 很多東西在我們看來,一下子就可以改善的東西
: 如果要按照公家單位的流程跑,最起碼要半年= =
: 假設妳要買個東西,妳要先上簽呈,長官准了後才要比價or發包
: 以妳監視器的例子來說,先假定他是警察局的
: 要派出所的承辦員警呈文給他長官(也就是所長),所長還要上呈到分局那裡去
: (我不知道買這種設備要不要在上呈到縣警局?)假設不要好了,分局長說了算數
: 然後承辦人再進行比價,挑個2-3家廠商出來,在上呈給長官挑一家
: 這中間還要和里長會商,不然就算長官准了里長和附近居民不同意妳也沒輒
: 妳認為這整個流程不用半年嗎? 萬一那個環節出錯 ex:廠商倒了、長官換人 里長不同意
: 整個流程又要重run一次
不能因為流程困難,就把效率不佳當作是理所當然。
台灣官僚體制的腐化是眾所皆知,
要改並非一朝一夕。
我們也別說其他縣市,就專門只討論樹林,
大部分的人每天看到的臨檢站,可能比你一個月看到警察巡邏的量還多,
起碼我們家三福街是這樣,都是義工在巡囉。(他們都是老先生了)
如果你只是舉例採買流程,要強調警察做事多麼不易,
那我相信你的論點很難說服別人。
p.s.我話很多,但我想我只是不高興你沒看清楚我的文章就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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