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怪網友簡訊騷擾(故事有點長......)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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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從這個月初開始的在工作的時候 收到一封內容看起來非常奇怪的簡訊內容是:我是朋友介紹的 可以約妳出來見面認識認識嗎?原本我並不想理他 可是我又很好奇到底是誰告訴他的一問之下 發現是剛分手不久的前男友告訴他的因為我跟前男友有債務糾紛 所以我就在懷疑
會不會是他不想還我錢或是因為她知道我有新男友 才想找網友騷擾我?我有問他告訴他這支電話的人是住在哪裡當他說出是住在隔壁鎮的村莊裏我就知道是我前男友了而且這個網友 有說是玩網路遊戲認識前男友的我打給我前男友 他都死不承認我很想到警察局去備案 但又苦無證據
擔心自己會反而冠上誣告罪名而且那個網友 到現在還是會不定時傳簡訊給我 想約我出去吃飯之前是有表態過沒興趣跟他出去 但他好像有點死纏爛打說只是交個朋友而已 又不會對我什麼事情= =有的簡訊 因為容量不足 所以刪掉了 可能也找不出來了……希望有擅長處理這些糾紛的大大 或是有類似經驗的人
能夠告訴我該怎麼做謝謝你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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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avatarAgatha2011-01-23

其實他一直傳簡訊給妳導致你生活步調被他打亂這又算騷擾ㄌ!
其實你可以請教懂法律常識的人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這事情
妳也可以到電信公司要求你要對這通電話設定無法傳訊息給你應該可以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1-26
美女大大:
根據你ㄉ情形,現行刑法實務上經驗,以及我從事司法偵辦實務多年經驗,刑法上對於你所說騷擾事件,刑法上並沒有相關之刑事責任,警察機關沒有所謂的備案名詞,請不要在說備案了,警察機關只有受理刑法上之案件及違反刑事罰之部分,我們警察機關只有受理案件,不是備案!
只要對方不要用恐嚇威脅及性騷擾的言語,基本上刑法上是無相關罪刑!一般的交朋友之類言語,是不構成性騷擾及刑法之罪責!
建議您:
以下是我偵辦各類刑案或是受理民眾至警察機關所提出騷擾之問題的經驗,給你參考!
1.換掉現在電話號碼,避免再度傳無聊之簡訊!
2.若是造成精神上騷擾損害,將通聯紀錄申請,請依照民法上規定,提出侵權損害之告訴!
3.一定要保護自己,千萬不要獨自與他人見面,避免發生危險!
4.前男友約你見面,也千萬不要獨自前往,避免遭人設計,發生危險!
有相關刑法或是其他疑慮或是疑問,請來信給我或是加入我的即時通,我盡全力協助您ㄉ問題,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