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民國路某早午餐壓榨員工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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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民國路 木宅波米
與花蓮遠百的誠品裡的pomme本來都是同一個經營者
經營者為一對夫妻
後來因為雙方感情出問題雙方離婚
遠百店目前由男方經營
而民國路木宅波米則頂讓給女方的女性好友 即是現任老闆

情況
我朋友今年8月中旬進入這惡劣餐廳上班
當時是由上述原本的老闆經營
10月正式頂讓 轉由現任老闆接手
由於當初原本的老闆在面試時告訴我朋友
月薪兩萬六千元 月休六天
但是不會替我朋友加保勞健保
兩萬六的薪水 對我朋友來說 很吸引人
即使不平等 即使不合理 當時的她 還是妥協了

上班時間
早上九點打卡上班
下午兩點午休到下午五點
或是下午兩點半到下午五點半
然後晚上八點三十下班

引爆點
十月初新任老闆接手後
我朋友表明 希望現任老闆能幫他投保健保
現任老闆表示會好好"考慮"
但卻苦無下文

之後每次只要我朋友提到加保勞健保的事情
老闆就會利用下班之餘開導她
有時甚至到十點多
甚至連我朋友回到家休息時
也必須得接他的電話不得休息

有天現任老闆告訴我朋友
她可以幫她加保勞健保
但投保薪資只能最投保最低
21500
然後現任老闆告訴她
所以 我只能給你這個薪水
26000的薪水 因為要投保勞健保 所以變成21500?????????
這個邏輯是正確的?
一天工作八個半小時 還沒有加班費
問題是真正的工作時數還不只八個半小時呢

結論
就在昨天 現任老闆答應我朋友
她願意免強的幫我朋友加保勞健保
然後告訴我朋友 加保勞健保的事情只有她
不能讓其他外場內場的同事知道
然後今天 下班的時候
給了我朋友127xx多台幣要她走路

文章改了 大家說別拿人家私事出來講
這個老闆敢這麼做 一定是前老闆肯首的
何況前老闆也還是常常到店裡管東管西
既然他們不把勞工權益放在裡
我為什麼要在意他們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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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8-10-19
先檢舉,問他要付錢還是罰錢
Dinah avatarDinah2018-10-19
保留出勤紀錄跟薪資紀錄到社會局反應,如果花蓮社會
局不受理或踢皮球,資料寄送勞動處北區,那邊處理
很快。你朋友這個狀況在公家單位看來屬於勞資協商
階段。
Steve avatarSteve2018-10-19
但是資遣的部分絕,看起來是違法
Lydia avatarLydia2018-10-20
一開始不保就該閃了吧
James avatarJames2018-10-20
不合理不合法,直接向勞動申訴
Lydia avatarLydia2018-10-20
勞資科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10-20
個人意見..勞資糾紛 頂讓前後老闆承諾落差問題,其
實不用說出前老闆/娘私事..
Dinah avatarDinah2018-10-21
我希望花錢吃飯背後是優質的勞動環境,支持原po分
享遇到的問題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0-21
雖然不是很好的示範,但可以估狗“早餐店求職蟑螂
Mary avatarMary2018-10-21
關老闆外遇什麼小屁事?
Rachel avatarRachel2018-10-22
在花蓮工作就認命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18-10-22
高薪低保 你不檢舉沒人會主動查
Hazel avatarHazel2018-10-22
怎麼查?這種無良的老闆花蓮滿街都是
Linda avatarLinda2018-10-22
老闆的私事應該不用拿出來講+1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0-23
檢舉吧,希望有後續結果,另也覺得私事與本文無關
Dora avatarDora2018-10-23
就檢舉就好了,你前面講那麼多私事倒是有可能被告
Rachel avatarRachel2018-10-23
檢舉阿,朋友遇過無良老闆,調解拿了四萬
看你願不願意跑流程而已
Kama avatarKama2018-10-24
但你至少要有證據對話或錄音和薪資條
反正都沒做了 撕破臉沒差了 去舉報吧
Zora avatarZora2018-10-24
扯一堆人家私事,小心被吉
Adele avatarAdele2018-10-24
妨礙名譽喔 公開等人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0-24
先檢舉再說啦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10-25
抵制爛店,花蓮早午餐店這麼多,不差這一間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0-25
前三段都是多餘的,茶餘飯後的八卦別放在檯面上
Hedy avatarHedy2018-10-25
老闆私事不用拿出來講+1 小心被告
Eartha avatarEartha2018-10-26
老闆外遇是你認證的嗎XD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0-26
說真的妳在這發問牢騷也沒啥用
你真的是他朋友,就做點行動吧,別只打文章
Ethan avatarEthan2018-10-26
討拍完,不行動,結果繼續被下一家壓榨
Necoo avatarNecoo2018-10-26
同MissBB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0-27
支持檢舉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10-27
花蓮的低薪低資源高物價高房價,比高雄慘太多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10-27
沒保勞健保就可以直接檢舉了跟那些私事沒關係吧
Madame avatarMadame2018-10-27
別的不說,若是雇主沒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就已經違法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8-10-28
推檢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10-28
然後最後兩句邏輯有很大問題
別人亂來不會合法化你亂來的行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10-28
請人成本大約這樣算 乘1.2
Carol avatarCarol2018-10-29
30000來講 雇主實際要支付36000
Quanna avatarQuanna2018-10-29
這6000只是先進或後進你口袋 也就是鄉民講的合法與
Mason avatarMason2018-10-29
公務員給的答案會是這樣 這人如果不要投保 用不用?
Thomas avatarThomas2018-10-29
%違法當然叫你不要用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0-30
所以奇奇怪怪一報勞保就被強制執行 這縻來的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0-30
那你朋友到底是要先領還是退休領?
Lily avatarLily2018-10-30
建議雇主寫個道歉文 兩邊名字都寫 認真道歉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10-31
該付的花一花 也沒幾塊
Rae avatarRae2018-10-31
省的在那邊寫FB理想文製冰業者 25000薪水請人像神
還可以開幹勞基法
Gary avatarGary2018-10-31
付26000的反而像過街老鼠
Andy avatarAndy2018-10-31
備好資料證據檢舉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1-01
檢舉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