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市政館徵聘部分工時臨時人員一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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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所市政館徵聘部分工時臨時僱用人員1名

一、職稱:部分工時臨時僱用人員

二、薪資:依時薪126元計算 /每月(依勞基法規定)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市公所市政館(進豐街115號)

五、工作內容:

(一)市政館服務櫃台值班。

(二)團體預約導覽工作。

(三)館舍內部及周圍清潔維護工作。

(四)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

每個禮拜日及國定假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共計6小時。

七、僱用期限:自聘用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二)對花蓮市歷史文化有興趣,且同時可協助導覽工作。

(三)大學生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半年以上者尤佳。

九、遴聘方式: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
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
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97050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
號(花蓮市公所行政室),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
應徵花蓮市公所臨時僱用人員

(二) 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錄取名單,經由花蓮市公所行政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花蓮市公所網站

十、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12日止。

十一、聯絡電話及人員:03-8322141#274,行政室洪志遠課員。

相關網址:https://goo.gl/cm8x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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