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已被我錄音錄影拍照到~但二人只睡同一張床 - 生活

By Susan
at 2010-07-14T00:00
at 2010-07-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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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詢問一下,我去年年底就與我老公分居了,因為他會打我,而且不給我生活費,和二個小孩過著有一頓沒一頓的日子,我決定搬回娘家住,剛好也遇到我大女兒要就讀幼稚園大班,我搬回家住後,過了1.2個月,我老公是有問我要不要回家了,我問他說你夠扶養小孩的學費嗎?他就安靜了,其實他賺的我是覺得他都花在他朋友身上,他愛喝酒、吃冰榔、抽煙,我算過他一個人的花費一天就要200元起跳,當然為了小孩的前途,繼續留在娘家,但我在娘家的時,等小朋友週休二日時都會帶小朋友回去看他爸爸,快過年時他都一直故意讓我找他吵架,像是他都不支付我和小孩生活開銷以及小孩的學費,我是個中度身障者,而我先生是四肢健全的,快過年時我們大吵了一架後,我隔了快一個月的時間都沒與他聯絡,而我老公絕對不會主動打電話來問小孩和我的近況,除非他缺錢時找不到人借他了,才會假借關心向我開口借錢,我後來帶著小孩跑回去找他,他在站門口和我說:妳怎跑回來了,我說沒有啊,小孩那麼久沒看到爸爸了,她們很想爸爸,這時我老公說家裡有朋友來借住,我問他說是女生嗎?他說嗯~他開門後我進去後,那女的在我們的房間邊玩筆電邊聽著浪漫情歌,我就走過去問她說:妳是他女朋友嗎?她說嗯~,我就再問她說:妳知我是誰嗎?她說不知,我就說我是他的老婆,她就問我有公正結婚了嗎?我說嗯~後來我就去客廳坐著想事情該如何處理,後來我決定帶小孩子走,我和我先生說我走好了,我老公就說你不用走,後來他也和我解釋了一個晚上說她只是朋友來借住,他與他爸爸睡同一間房,並無和那女的同房兼同床,但他們二人互看的眼神,告訴了我~他們還在熱戀中,但我選擇了相信我老公,只因我肯為了我二個小朋友,這是第一次我抓到,是沒有報警處理,想說小孩還小,後來我們就曾常為了許多小事吵架,而我也知他和那女的還有在聯絡,我都不想再說什麼,我那時只想讓自已淡淡的放掉這八年多來婚姻,我後來做到了,與他的聯絡我變的很少很少打給他,但他後來吵架時,變得說好像我是無法溝通的人,他與我已無法再繼續走下去,他說會寄離婚協意書給我並且簽好他的名字,條件的部份則是看我要什麼他都答應,後來我就在協意書寫上堅護權由我取得,並支付小孩的教育金每人新台幣10,000元,他看了之後,馬上說好,我就說那什麼時候開始支付我每月二萬元整,他問我說不是寫一萬嗎?我說是每人一萬元,他就說二個小孩他要帶走,但我二個小孩都不要跟著他,因為小孩也有感覺誰是真的在關心、照顧她們,當時我老公就說要托就來托,意思是在明白的和我說要嘛就接受一個月只有一萬元的教育金,要不就他就不要和我去辦離婚,那天起我下定決心要來抓姦,只有抓姦我才可以與他斷絕關係,隔天晚上我就帶著我的家人與小孩下去抓,結果真的有抓到,我有會同警方與我的家人同前往,他們把門反鎖,變的我有要匙也進不去,怎一直按電鈴他們就是不開門,後來開鎖把門破壞進去後,他們二人衣彬整齊,睡在同一張床上,我與我姑姑有拍照、錄影和錄音,但那女的又是另一個人,在錄音錄影時,剛好有錄到一段話,是他打電話請朋友陪同他們一起去派出所,對話內容他說:喂~我被我老婆抓到了,她和警察一起過來,我想請問這段話對於將來出庭會是有利的證據嗎?當然在這時間內我姑姑也把四周的環境錄下來,也有去曬衣間錄那女生的貼身衣物,還有她的一袋皮行與房內有什麼東西是她的,還有拿走垃圾袋與我們房間的被單和枕頭套,但我們做完篳錄後,警察只有拍那些證物照片,並無扣留,因為我們對於這種事都不是很懂,就把證物帶回家了,但事後在派出所他有說他不承認與我有婚約關係,因當時我們只有找證人簽名然後去登記而以,我們是在92年辦理登記的,我想問這樣會有影響未來開庭的部份嗎?當然我還有去我住附近辦理家暴-傷害,這是他過年後的第一天晚上他動手打我,我也有去驗傷,我現在要的只是我和他斷決婚姻關係,小孩的扶養權我要,因為小孩幾乎都是我一人在養的,但一個人養大二個小孩是限的,我要和他要求教育金一個月二萬,與平靜的生活,我的要求不多,我只能說這八年來我看透了他和他爸爸有錢時,就是自已去享受,沒錢時呢~就是要周圍的親人陪同一起吃苦,八年多來我把自已的信用弄壞了,因為他與他爸都會軟的讓妳刷卡~像是買車,拿錢出來給他們花,大家一定覺得我很笨,但是我當然只因我先生說下個月領錢還妳,但結果只有等到沒有下文的借款,這些我也不想要回了,現在我只能透過法律來幫我主持公道,二個人我都有提出告訴,我想問這樣通姦罪會成立嗎?我可以再外加提告惡意氣養嗎?這場官司勝的機會有多大呢?順便再問一下喔,法院通知書是寄到戶籍地還是現居地呢?我詢問這個不是我個人的有這個問題,而是我是希望能寄到戶籍地,因為這樣對方的父母也就知道這件醜事了,所以是寄戶籍地還是現居地呢?
Update:
謝謝蘇律師、綠茶、短褲、汪所給的意見及鼓力,我這麼做不是希望法院判的是重或是輕,而是讓他們知道我不是弱者一個,最主要的是讓他們都有一個案底存在,或許有些大大會覺得我怎做的那麼狠,但我只能說沒有前因怎會我對他們做出來這些後果呢,之前我本有在上班,我先生說要我好好顧小孩,我就把工作辭了,但後來換到的是無情的對待,要買什麼我先生只和我說那是我賺的錢,我也這樣忍過來,變成投靠自已的娘家,現在我有工作有收入,不須再看他的臉色ㄌ,但我還想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就是我搬回娘家已有一年多的時間,這段日子以來,他從未支付過我任何一毛錢,就連二個小孩的學費也是我去與人借來繳的,我是否可再對他提告惡意氣養呢?
Update 2:
蘇律師~不好意思,想請問你一下,要怎把你加入即時呢?或是你來加入我
Update:
謝謝蘇律師、綠茶、短褲、汪所給的意見及鼓力,我這麼做不是希望法院判的是重或是輕,而是讓他們知道我不是弱者一個,最主要的是讓他們都有一個案底存在,或許有些大大會覺得我怎做的那麼狠,但我只能說沒有前因怎會我對他們做出來這些後果呢,之前我本有在上班,我先生說要我好好顧小孩,我就把工作辭了,但後來換到的是無情的對待,要買什麼我先生只和我說那是我賺的錢,我也這樣忍過來,變成投靠自已的娘家,現在我有工作有收入,不須再看他的臉色ㄌ,但我還想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就是我搬回娘家已有一年多的時間,這段日子以來,他從未支付過我任何一毛錢,就連二個小孩的學費也是我去與人借來繳的,我是否可再對他提告惡意氣養呢?
Update 2:
蘇律師~不好意思,想請問你一下,要怎把你加入即時呢?或是你來加入我
All Comments

By Edwina
at 2010-07-14T05:47
at 2010-07-14T05:47
以我的經驗來看,律師有好也有壞,
所以要多問幾個,
通常法院通知書都是寄到戶籍地的,
你告她的時候寫戶籍地就好了,
必須很難過的告訴你,就算告成了也只會判三個月,易科罰金,
通常最不惠判很重的,
還有你要記得提出刑事負帶民是損害賠償,
這樣會判對方賠一些錢,
原本第三著賠我六什萬,不過我先生叫她全部把存款領出來脫產了,
所以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這方面律師會比較清楚,訴訟的過程很久,
我跑了很多趟法院,
第三著只來一次,法院判三個月,易科罰金,
我先生也幫她付,所以她也沒損失,
只讓她有個小小的前科,我先生還覺得她很可憐呢,
因為我告她,法律是主持不了什麼正義的,
如果您告成了,好像可事先申請強制執行,預防他們脫產,
不明白,
結婚苦的為何總是女人,
法律為一能做的就是讓你成功離婚,
沒辦法真正讓他們得到懲罰,
加油,

By Olivia
at 2010-07-14T20:35
at 2010-07-14T20:35
這間真的不錯 安全又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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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0-07-15T23:25
at 2010-07-15T23:25
就算他包養三妻四妾,扶養權也輪不到你。
就你的內容來看,男方有表示過要養小孩,只是你霸著不放而已,
所以,男方沒有遺棄小孩的問題。

By Kumar
at 2010-07-18T22:44
at 2010-07-18T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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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可以早日擺脫這種不愉快的生活

By Jacky
at 2010-07-16T23:25
at 2010-07-16T23:25
一定要好好找個律師阿

By Blanche
at 2010-07-14T08:38
at 2010-07-14T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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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7-1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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