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勞資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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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8-10-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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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氣不好'公司.工廠到處都在倒閉'我工作的餐廳薪水已兩個月沒發了'老板.老板娘總是說沒錢"但天天還是吃餐廳裡好料的'真是苦了我門這些員工'有的員工領不到錢已離職了'而且餐廳也沒幫我們投勞健保'不知該如何要得到積欠的薪資'可以尋法律追求嗎?該如何採取保障我們辛苦的薪水呢?請懂得這方面知識的大大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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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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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at 2008-11-02T21:46
台端可至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請勞工局介入處理,因雇主沒你幫你投勞保,所以…你不符失業給付申請資格。
但你可以用就業保險法第五、三十八條為訴求,請公司賠償你不能請失業給付的損失,並依據勞基法14條要求資遣費。
就保法第5條(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
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就保法38條(罰則)
投保單位不依本法之規定辦理加保手續者,按自應為加保之日起,至參加
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十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
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法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
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四倍罰鍰;其溢領之給
付金額,經保險人通知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並
追繳其溢領之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投保單位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投保單位經依規定加徵滯納金至應納費額一倍後,其應繳之保險費仍未向
保險人繳納者,應按其應繳保險費之金額,處以六倍罰鍰。勞基法14條(勞工須預告始得終止契約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
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
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
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精神官能症有救嗎?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08-10-29T00:00
若得了此病,要如何過下半輩子?
國外有專家權威嗎?
台灣有民俗療法嗎?

玉米罐頭開過後放在冰箱過3天會變壞嗎?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08-10-29T00:00
各位大大
我想請問一個生活常識上的問題
就是我買的鐵罐玉米罐頭,牌子是台糖的
我在打開後
因為每次食用量沒這麼大
放在冰箱大約3天

請教裝潢及建築達人--潮濕房屋問題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08-10-29T00:00
地點在北縣超級潮濕的地方,四週是無人工開發過的山區水氣十分嚴重(已有親友在10年前蓋屋)地面有瓷磚,冬天�� ...

讓我不知怎麼辦的【金牛女】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08-10-29T00:00
跟金牛女認識一個多月了是我主動認識她的跟她聊天的感覺還不錯感覺都很聊的來就在這幾天某個晚上聊著聊著忽 ...

如何回復刪掉的無名文章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08-10-29T00:00
不小心刪除文章了
可以回覆嗎
雖然可以在打
不過還是先學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