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好奇,父母在“屏東”(但其實各縣市都會遇到)經營相關行業,經常遇到所謂
的“奧客”。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瓦斯桶”具有“保值性”?按照常理,它不是黃金或房地產。退費
當然不可能全退。
很多人買了新桶,押金1000元(市價)給商家,商家給了沒有過期的新桶。結果是顧客自
己擺放到過期,之後用電,卻要求商家全額退費。
根據"行規"和"法律",全額退費,當然可以,但也不是沒有“法律條件”。消費者必須要
與商
家“簽約”或“定型約契約”,之後退桶才能要求全額退費。
但是,定型化契約也有限制消費者的權利。例如,消費者中途不能到別家瓦斯行叫貨,只
能一直向原廠商叫貨。
另一種就是不簽約,直接“買斷”,買賣價金是市價,目前也是1000元。消費者可以自由
選擇價格和服務更好的商家。
但是,消費者退桶時,必須計算“折舊率”,只能按照市價(行情)回收。
以上這些,商家都有和消費者說清楚(善盡告知義務)。
說穿了,消費者不願受制於定型化契約,無非就是不想失去選擇商家和價格的自由。難道
不
需要為自己當初的選擇負責?遇到事情就直接說要po文上網或找“公務”(消防主管
機關,其實是消費問題,應該找消基會,不要再增加消防負擔了!)機關介入調解?
當然,會做這一行基本上沒有年輕人,都是老一輩的長輩,懂的事情不多,也沒讀過什麼
書。年輕人寧可去送外賣,也不會
送瓦斯。
看見父母工作上的問題,心裡深知對錯(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想告知大家事情
的原委,不想“引戰”。請“消費者”和“公務人員”不要覺得我是在引戰。
我個人不靠父母,也有飯吃。只是想盡一己之力,告知大家商家為什麼會這樣做。如果任
何人想要引戰,我不會做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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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奧客”。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瓦斯桶”具有“保值性”?按照常理,它不是黃金或房地產。退費
當然不可能全退。
很多人買了新桶,押金1000元(市價)給商家,商家給了沒有過期的新桶。結果是顧客自
己擺放到過期,之後用電,卻要求商家全額退費。
根據"行規"和"法律",全額退費,當然可以,但也不是沒有“法律條件”。消費者必須要
與商
家“簽約”或“定型約契約”,之後退桶才能要求全額退費。
但是,定型化契約也有限制消費者的權利。例如,消費者中途不能到別家瓦斯行叫貨,只
能一直向原廠商叫貨。
另一種就是不簽約,直接“買斷”,買賣價金是市價,目前也是1000元。消費者可以自由
選擇價格和服務更好的商家。
但是,消費者退桶時,必須計算“折舊率”,只能按照市價(行情)回收。
以上這些,商家都有和消費者說清楚(善盡告知義務)。
說穿了,消費者不願受制於定型化契約,無非就是不想失去選擇商家和價格的自由。難道
不
需要為自己當初的選擇負責?遇到事情就直接說要po文上網或找“公務”(消防主管
機關,其實是消費問題,應該找消基會,不要再增加消防負擔了!)機關介入調解?
當然,會做這一行基本上沒有年輕人,都是老一輩的長輩,懂的事情不多,也沒讀過什麼
書。年輕人寧可去送外賣,也不會
送瓦斯。
看見父母工作上的問題,心裡深知對錯(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想告知大家事情
的原委,不想“引戰”。請“消費者”和“公務人員”不要覺得我是在引戰。
我個人不靠父母,也有飯吃。只是想盡一己之力,告知大家商家為什麼會這樣做。如果任
何人想要引戰,我不會做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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