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童 老翁判刑3年2月定讞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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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蘭開設藥房的77歲盧姓老翁,前年利用一名10歲女童到藥房聊天的機會,對她加以猥

褻,事後給她20元及口香糖做為「封口費」;最高法院痛斥盧男違反人倫、惡性非輕,今

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2月確定。

盧男因女童放學後經常到他開設的藥房聊天,雙方因而結識,前年12月27日下午,女童到

他店內聊天,他先泡咖啡給她飲用,隨後用手熊抱女童,對方拒絕他仍逕自將手伸入女童

衣內撫摸,且強吻女童並觸摸其下體。

為了擔心東窗事發,盧男還給女童20元及1條口香糖做為封口費,女童返家後,當晚母親

整理其書包時發現錢及條口香糖,經追問她來源,女童就把盧男猥褻她的過程跟母親述說

,母親氣炸立即到警局提告。

宜蘭地院依強制猥褻將盧男判刑7月,高院佐以醫院鑑定報告,認定他犯行明確,且嚴重

破壞人倫秩序,犯後未與女童家屬和解或徵得原諒,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盧男判刑3年2

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027002725-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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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6-10-29
哪間藥房?怎麼不寫出來,太過份了
Kyle avatarKyle2016-10-31
求哪間藥房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1-02
哪家?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04
三年兩個月也太輕!
Iris avatarIris2016-11-06
77歲了老不羞
Poppy avatarPoppy2016-11-07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