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由於公告被鎖定推文及回文,所以特此發文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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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主公告內容第一點
我已一再於板上提醒,如對板主(我)執法有意見,可私信溝通勿發文於板上,
且於 #1IFQ1M5K 一文中也強調,如私信溝通後,你與我意見相左,
ptt尚有其他申訴管道可茲運用(如組務),但請勿於板上發相關文章。
http://www.ptt.cc/man/SYSOP/D39B/D3CC/M.1339458543.A.AFD.html
查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基於以上板主刪板務討論文行為完全違反站規
」
試問:
今後新店版上完全不能討論版務嗎?
那麼是否公投版規這件事也是屬於討論版務?
況且版規根本沒有提到關於討論版務就要被刪文。
為什麼是版主在 #1IFQ1M5K 一文中也強調就即生效力?
一切都是版主說完就即生版規效力?
所有討論文章只能在版主規定能討論的版規討論文以下推文處理,
是在限制發文自由嗎?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討論版務完全沒有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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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版主公告內容第二點
martica未經當事人(我)同意,即於公開版面公布私信內容,
此已觸犯相關法令。
於法,我願意不予追究;但於新店板,此風不可長,特予以說明。
查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試問:今日Martica的信件內容為公務討論並非私信,
這是溝通證據,之後若檢舉也會公開,
請問是觸犯哪個相關法令請釋義。
解答:
推 oca :你公開私信那一段是錯誤的。09/25 11:45
→ oca :若有問題的話信是拿去小組版做申訴的證據之用。09/25 11:46
→ oca :"於申訴時用" + "指定之看板" + "本站要求提出者"09/25 11:46
謝謝oca解釋~
更多討論在下面推文,這部分是我理解錯誤,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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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主公告內容第五點
新店板只是ptt上一個地區板面,並非一個國家,
我參選板主的政見中已經言明,我不會完全以法治板,
試問:所以一切都交由版主您自由心證嗎?
那麼我們還要公投版規幹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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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這篇不是在討論版規喔,我是討論版主的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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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忘るべから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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