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等待開庭時間冗長 - 生活
By Jake
at 2009-04-25T00:00
at 2009-04-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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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不知道各位法律界前輩以為然否?
小弟因為一民事案件提告,已經開了三次庭。第一次等了3小時,第2次和第3次都等了約2小時,不知這是法院普遍現象嗎?
小弟的想法是:法官(檢察官)是手握生殺大權者,若連安排官司的時間都安排不好,我們百姓如何信服呢?個人是認為最多不能超過半小時,若連準時開庭都做不到,司法如何公正呢???
會走入司法途經已是萬不得已,還要受到無奈的長久等待折磨嗎?不知可否投訴這樣的事件呢?
Update:
TO:倒楣假醫生
你好像是偵探,只不過全猜錯!
1、我是原告無誤!
2、我告的是保險公司!
3、我的證據是醫師開立的!
4、我是男的,請勿用『妳』字!
5、請看清我的題目再回答,法官可以安排再長一點時間,為何全擠到上午,然後讓全部原告、被告都在苦苦等待呢?ㄧ個庭要開10分鐘或20分鐘或更長,應該也要更精準的判斷才是,畢竟法官更要有偵探的頭腦啊!
Update 2:
TO:法官
您的說法我不同意!
醫師不知今天會有多少大小病人,但是法官有多少大小案件都很清楚,怎樣安排也是在其範圍之內!若大案就開庭時間長~也許還會延遲都屬正常,但是每次都超過2小時就有點令人質疑其能力了!
我告的是保險公司,本身我身體不好才會更加敏感此等待問題!調節委員會?對方執迷不悟我只能無奈的上告啊~詳情可以上我的部落格一探究竟喔!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上演中~
Update 3:
知識長發表意見了~直言本人問題膚淺?受教了!不懂而問就是膚淺?
好棒的評語~
本人就是認為一個案件排好是10分鐘,硬是拖延到1小時?這就是能力不足~浪費我門納稅人的資源!
本人對於專業人事相當敬重,只是有點缺失而想了解ㄧ下,真的有問題還是要改善,難道有啥不對嗎?難道我們納稅人都不能有任何問題?
Update 4:
TO:知識長
您舉的例子應該不多見吧?本人是允許偶爾為之~但若是常態就是須要檢討了!
我很少開庭,這輩子至今爲止不超過10次!所以不了解法院生態而在此先詢問一下~不過若站在一般納稅人的立場,ㄧ連3次都要等超過2小時是有點超過了。更何況我向法官提過我的身體不好~還是ㄧ樣要等!真的很累人~
Update 5:
TO:遊民
終於有個像樣的回答了!
我是曾提過我的身體不好在第一次開完庭時,法官也是說他盡量?呵~我能怎樣呢?
Update 6:
TO:法官
您所說的『電腦分案』?我是聽不懂!
我是知道電腦分案是ㄧ開始的案件由電腦分配沒錯。
但是分配後的案件之安排時間也是由電腦分配嗎?比如說:我的案件視證據多少或案件大小來分配時間,可能是20分鐘吧,難道法官不能改成30分鐘嗎?不太可能吧?
更何況我在初次庭開完後已經下午2點多了,下午根本沒有其他要開的庭啊,那不是說整天的時間法官都可以運用嗎?為何全擠到上午讓大家苦苦守候呢?坦白說,若原告不得已要訴訟法律還要面對這樣的待遇的話,我不會採取法律途徑的!我會直接採取更激烈的方式~!
真不知是否在保護被告為難原告嗎?我們的社會真的病的很嚴重啊!
Update 7:
TO:法官
看樣子你很熟悉法官的作業流程囉?
據我所知道的,根本都還未到最後審判的階段,只是答辯庭而已,哪需要寫什麼判決書?
唉~
小弟因為一民事案件提告,已經開了三次庭。第一次等了3小時,第2次和第3次都等了約2小時,不知這是法院普遍現象嗎?
小弟的想法是:法官(檢察官)是手握生殺大權者,若連安排官司的時間都安排不好,我們百姓如何信服呢?個人是認為最多不能超過半小時,若連準時開庭都做不到,司法如何公正呢???
會走入司法途經已是萬不得已,還要受到無奈的長久等待折磨嗎?不知可否投訴這樣的事件呢?
Update:
TO:倒楣假醫生
你好像是偵探,只不過全猜錯!
1、我是原告無誤!
2、我告的是保險公司!
3、我的證據是醫師開立的!
4、我是男的,請勿用『妳』字!
5、請看清我的題目再回答,法官可以安排再長一點時間,為何全擠到上午,然後讓全部原告、被告都在苦苦等待呢?ㄧ個庭要開10分鐘或20分鐘或更長,應該也要更精準的判斷才是,畢竟法官更要有偵探的頭腦啊!
Update 2:
TO:法官
您的說法我不同意!
醫師不知今天會有多少大小病人,但是法官有多少大小案件都很清楚,怎樣安排也是在其範圍之內!若大案就開庭時間長~也許還會延遲都屬正常,但是每次都超過2小時就有點令人質疑其能力了!
我告的是保險公司,本身我身體不好才會更加敏感此等待問題!調節委員會?對方執迷不悟我只能無奈的上告啊~詳情可以上我的部落格一探究竟喔!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上演中~
Update 3:
知識長發表意見了~直言本人問題膚淺?受教了!不懂而問就是膚淺?
好棒的評語~
本人就是認為一個案件排好是10分鐘,硬是拖延到1小時?這就是能力不足~浪費我門納稅人的資源!
本人對於專業人事相當敬重,只是有點缺失而想了解ㄧ下,真的有問題還是要改善,難道有啥不對嗎?難道我們納稅人都不能有任何問題?
Update 4:
TO:知識長
您舉的例子應該不多見吧?本人是允許偶爾為之~但若是常態就是須要檢討了!
我很少開庭,這輩子至今爲止不超過10次!所以不了解法院生態而在此先詢問一下~不過若站在一般納稅人的立場,ㄧ連3次都要等超過2小時是有點超過了。更何況我向法官提過我的身體不好~還是ㄧ樣要等!真的很累人~
Update 5:
TO:遊民
終於有個像樣的回答了!
我是曾提過我的身體不好在第一次開完庭時,法官也是說他盡量?呵~我能怎樣呢?
Update 6:
TO:法官
您所說的『電腦分案』?我是聽不懂!
我是知道電腦分案是ㄧ開始的案件由電腦分配沒錯。
但是分配後的案件之安排時間也是由電腦分配嗎?比如說:我的案件視證據多少或案件大小來分配時間,可能是20分鐘吧,難道法官不能改成30分鐘嗎?不太可能吧?
更何況我在初次庭開完後已經下午2點多了,下午根本沒有其他要開的庭啊,那不是說整天的時間法官都可以運用嗎?為何全擠到上午讓大家苦苦守候呢?坦白說,若原告不得已要訴訟法律還要面對這樣的待遇的話,我不會採取法律途徑的!我會直接採取更激烈的方式~!
真不知是否在保護被告為難原告嗎?我們的社會真的病的很嚴重啊!
Update 7:
TO:法官
看樣子你很熟悉法官的作業流程囉?
據我所知道的,根本都還未到最後審判的階段,只是答辯庭而已,哪需要寫什麼判決書?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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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Mason
at 2009-04-27T08:49
at 2009-04-27T08:49
1:民事案件採當事進人行主義~不像刑事案件經過檢察官偵查整理過後再到法院審理~而民事案件的性質也常常錯綜複雜因此常會因當事人不清楚訴訟程序而拖延~或於審理中多出許多非預期性的問題待訊問釐清~所以每一案件就原先預定可處理的時間多拖延個10至15分鐘是屬常態~若你排到的是第五個案子~等於15分鐘乘以5就差不多要多等一個多鐘頭了~可是倒也不能因為顧慮拖庭而致草草快速審理影響當事人權益或造成太多的誤判~形成訴訟品質不良~在因法院還未能就案件數量與法官及法庭數量上作一平衡改善之前~個人實務經驗建議紐下列對應之道
即已我前面所述拖庭時間之遞延抓一個大概時間到即可~~不用太早到~傳票時間若是早上8:30至9點之間那不是第一庭就是第二庭一準時到若是10點以後的庭可慢約一小時再到~或早到先完成報到後告知庭丁你在哪休息倫到你時再請他通知你
或可坐在庭內旁聽其它人不同得案子藉此可以吸收到許多常識及訴訟上應注意之事項~我之前按時報到後若拖庭太久我都會坐在裡面廳其它案件當事人訴訟攻防或看看法官會如何問如何指揮訴訟因此也得到不少生活上難得ㄉ經驗
By Poppy
at 2009-04-28T21:00
at 2009-04-28T21:00
By Robert
at 2009-04-27T22:40
at 2009-04-27T22:40
不過二,三個小時是太久了點
先說法官排庭期的方式好了
每個法庭都有好幾個"股"共用
通常每"股"分配到的時間大概就是二/三天
台北這幾個法院案件都不少
所以法官大概每隔5分鐘就會排一件
(簡易案件就會更密集了)
這點時間根本就不夠處理完一個案件
一直遲緩下來
排越後的就等越久
記得有次去台北簡易庭出庭
單子上排了快200件案件
(看到我的案件排在100多號時,就知道慘了)
要怪法官嗎
我是不太忍心
他回去還得寫判決
以這種數量
他不帶回家做大概寫不完
要他少排點嗎
那我們遞個狀紙進去
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開第一次庭
整個案件處理的速度會更久
這個現象很久了
要怪就怪歷任的司法院長好了
如果你身體不好沒辦法等太久
建議你跟法官報告
請他把你的案件排在每天的前幾件
那會比較準時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4-26T14:58
at 2009-04-26T14:58
不足為奇
若常開庭者 都知道
原因:
前案 因開庭後 案情調查需求 時間自然延宕
若連續 幾案 都是同樣情形 當然就往後延遲
所以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都無法明確拿捏一件案子要開多久
開庭時間排序 也非檢察官 審判長 自己排的
台端 不也是在此園地 回覆 他人提問之法律案件?
實習生 5 級
點數: 10,393 (本週-3) 擅長領域: 信用卡 | 生活法律 回答採用率: 23% (148/623)
怎會問此基本常識 之膚淺問題?
2009-04-25 08:25:25 補充:
附帶一件 實際案例 提供你參考
個人曾經於 北市高院 遇上 排 09:40 的庭
巧遇 當年榮興案 排在 09:30 開更四庭
結果一直等待至 中午都尚未 結束
也直至中午12.10 時 書記官 才向我說抱歉
本人的案件 更改為隔天
但隔天 本人在板院 有庭 無法同時於板院 高院 續庭
最後 令外改期
所以拖庭 是法院的常態
任一法院 都相同
綜上向你 報告與說明!
並祝
訟順
2009-04-25 08:27:21 補充:
更正錯字
令 改 另外改期
By Jack
at 2009-04-27T20:35
at 2009-04-27T20:35
法官每天大概要審理10幾件
所以當事人等待是必然的
就像醫生看病一樣
醫生看的病人也不只一位
而是一天10幾20幾位患者
患者等待當然是必然的
2009-04-25 07:06:08 補充:
民事案件,通常你可以直接到公所調解委員會
聲請調解
這樣就不必等了
調解委員會會馬上處理
而且與法院判決同樣效力
2009-04-25 11:35:03 補充:
法官可以安排再長一點時間,為何全擠到上午,然後讓全部原告、被告都在苦苦等待呢?
這是電腦分案,電腦分到甚麼案件由那位法官審理,那個法官就要甚麼時間審理,要怪應該要怪那個程式設計師
設計出來的爛程式
才會讓你等很久
法官並沒有自由選擇案件的權力
完全由電腦分案
2009-04-26 07:45:58 補充:
法官上午審判案件,下午要寫判決書
難道判決書要帶回家寫嗎?你工作上班
下班以後
難道你還將工作帶回家做嗎
有這麼勤勞的人嗎
下班還要工作
判決書帶回家做
是沒有加班費的
你願意做嗎?
2009-04-26 07:52:10 補充:
不然法官讓你當
開一整天的庭
判決書帶回家做
沒有時間看電視
休息,睡覺
你要做嗎?
法官也是人,上班時間一樣8小時
超過的時間
當然也要加班費
不然誰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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