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同事的汽車停在文化二路一段亞昕101對面停車格(台灣房屋前面)
昨天早上起床要出門就發現車子被偷了,
這路段車子失竊率很高,前天晚上下大雨,為了方便,停了一晚,就這樣被偷了...
去警局報案,負責的警察還遲遲不肯幫忙做筆錄,還有位員警說是要釐清是否謊報!?
還說,比如出國一個月,回國發現車子不見了,像這樣一個月後才填單,
所以叫我們不用那麼急著填單報案....
重點是我同事是住在那邊,天天都開車的ㄚ....很明顯就是車子被偷了。
一直不能做筆錄,我同事晚上還打了110,
晚上又再主動跑一次警局,最後才願意做筆錄...一直到晚上12點多事情才結束
...
不懂的是,為什麼失竊率這麼高的地點,警察不肯馬上接受報案,還說是怕謊報?
說我們的觀念是錯誤的,真的是這樣嗎?
另外,這路段失竊率這麼高,都沒有攝影機,為什麼村里長都沒有想到要架設攝影機?
大樓內有一台攝影機,可是也壞了很久了,為什麼都沒修理?
就這樣放任附近居民的車子一直這樣被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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